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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那年青春正好--贞哥(一)

  贞哥从小就知道自家父母想要一个男孩,这种想法跟接户口本接香火无关,只是单纯的,他们很懒,想要一个结实耐摔打,没事不会娇滴滴乱哭的孩子。

  小小的贞哥坐在门槛上,双手托着下巴,单纯的小脑袋还想不出太严肃的问题,结实耐摔打,这个词她有些体会不出具体含义,但不乱哭这个她还是能做到的。

  因为,她觉得隔壁老王家的如花哭起来的真的太难看了!

  自己才不要变成如花那副模样,这是贞哥坐在门槛上认真思考了一个下午后得出的结论。

  小县城里,家家户户都是房挨着房,院挨着院,吃完饭站在胡同里,大喊一声,整个胡同里所有的孩子都能跑出来一起耍。

  在董爸爸董妈妈无性别的教育下,贞哥一直没有自己是男孩还是女孩的概念,所以,跟着胡同里一群半大的小子跑在一起,她觉得自己跟他们没有任何区别。

  她从小个子高,力气大,不管是爬房上树还是跟那群傻小子掰手腕斗绊子,她总是能做最厉害的那个,而胡同里,其他的女孩子每到了这个时候,都是在一旁娇滴滴的给大家喊加油。

  于是,贞哥第一次觉得,自己跟那些小姑娘们不一样,自己应该就是一个男孩子,不哭,不闹,耐摔打,就是爸妈眼中好孩子的典范!

  到她六岁,胡同里搬来了一户新的人家,这户人家的孩子,比胡同里所有的孩子都大,个子也要高上一头,不过,这个半大小子很讨厌,一来就挑衅胡同里所有的孩子,仗着个子高力气大,将他们所有人都打倒在地,包括贞哥。

  这是贞哥第一次哭着回家,也是最后一次,她唇角挨了一拳,内里嘴角划破,不停的出血。她这样一边哭一边满脸是血的回家,着实吓了董爸爸董妈妈一跳。

  “知道你为什么打不过他吗?”董爸爸严肃又认真的盯着六岁的贞哥。

  贞哥擦了擦脸上的眼泪,依旧有些委屈:“他比我高,力气也比我大,我打不过。”

  “那你以后想报仇吗?”董爸爸身后的狐狸尾巴哗啦一下露了出来,很无耻的摇着摆着。

  单纯的小贞哥完全不知道自己正被老爸算计着,小小的面庞上全是不服输的劲头:“要,我也要把他打哭回去找妈妈。”

  在贞哥看来哭着回家找妈妈就是很严重也很丢脸的事情了。

  “好,明天早上开始,我一早叫你起来跟我一起练功夫,一旦开始学就不能偷懒,知道吗?”董爸爸说的很严肃,一旁的董妈妈觉得这样似乎并不好,但,女孩子有点武艺傍身,以后就不会被欺负的吧。。。

  于是,天真单纯的贞哥就在这条跑偏的路上一去不复返,等她跟着董爸爸不分寒暑的练了两年,能把当年那个欺负她的臭小子按在地上喊妈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真是威风又霸气极了。

  进了小学和初中,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贞哥,更是朝着纯爷们的路在一路狂奔,遗传了董爸爸和董妈妈的好相貌,她那张雌雄莫辩的脸,梳上潇洒利落的短发,比校草还要帅气无数倍。

  身姿挺拔,行走间带着蓬勃的英气,这样的贞哥有着十几岁男生女生都无法抵挡的魅力。

  贞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初中二年级,她干净利落的将校园里号称最厉害的小混混打倒在地。

  她学着电影里那些帅哥的招牌动作,下唇微微包住上唇,轻轻一吹,额前的刘海根根飘扬:“赶紧走,以后不要让我在学校里看到你们还这么霸道,这条路,不是只有你们几个才能走。”

  说着,又转身看向一旁躲在角落里的小姑娘:“你们以后不用怕他们,他们几个要是谁再敢欺负你们,就过来找我。”

  说完,一甩头,潇洒的转身往教学楼走去,身后,收获无数爱慕的眼神。

  这之后的第二天,贞哥收到了那几个小姑娘送来的情书。

  感情问题应该怎么处理?贞哥对这种事情毫无经验,因为她的特立独行,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一个可以称得上贴心的好朋友,没有好朋友,这种属于青春期特有的问题,她自然找不到人帮她解决。

  但贞哥是谁啊,对于旁人来说,这种需要藏着掖着的事情,她很直接的就在吃饭的时候将情书拍在了董妈妈的面前。

  董妈妈一口饭卡在嗓子眼里,差点这口气都没提上来。董妈妈在胸前敲了半天才缓过来,这就是孩子小时,她不用心带孩子的报应啊!

  董妈妈心中的小人全是宽面条的眼泪,她故作镇定的将粉红色的信封从桌上拿了起来,拆开看了几眼,尤不死心的又问了一句:“女生给的?”

  贞哥帅气的点头:“那当然,是不是觉得咱特有魅力?”

  董妈妈眼前有点黑:“你想咋办?”

  贞哥扒拉着碗里的米饭,帅气的脸上第一次浮现为难:“我也没想好,我觉得吧,要是就这么拒绝她们似乎也不好,但好几个人都给我写情书,我也不知道到底应该做谁的男朋友。”

  果然!董妈妈心头中箭。

  “小楠啊,妈觉得吧,你应该先把精力都用在学习上,你期中的成绩退步的太厉害,你爸比赛回来知道你期中的成绩这么差,肯定会让你三天下来床。”

  三天下不来床?贞哥心头浮现过往的种种痛苦回忆,几封情书同时失去的吸引力。

  只是,挨揍什么的,到底没能躲过去,董爸爸回来后,在自家改造的练功房里将她好一通修理,除了脸,她身上就没有不淤青的地方,整整疼了一个星期。

  她一定是捡来的,或是充话费送的!

  于是,到了初三,知道了那个英才计划,贞哥发了狠一般的想要考出去,只有离开小县城,只有每天住校,才能逃出董爸爸的魔爪,她短路的大脑第一次如此拎得清!

  某人开心就揍她,不开始还要揍她的毛病,真是受够了!

  拿到八中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贞哥笑的极为灿烂,当然,家里,董爸爸董妈妈同样笑的很灿烂。

  董爸爸开心就会有的胖揍,她到底还是没躲过去。

  去八中报到那天,贞哥的起的格外早,行李在前几天董妈妈就已经收拾好,三人背上行李就坐上了去滨城的大客车。

  未来的三年,贞哥并不知道迎接她的会是什么,但能从此摆脱挨揍的命运就已经值得她放炮来庆贺。

  办完手续进到寝室,寝室里已经住进来一个娇滴滴的妹子,还有一个床位已经摆满了东西。

  董妈妈进门就拉着董爸爸开始整理,对于这些日常杂物,贞哥是一点都不擅长的,就是洗衣服,都是这个暑假里为了适应一个人在外面上学才学会的。

  她对寝室里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东摸摸西摸摸,摸到凌潇潇的书桌旁就见到桌上放着一整箱的书,她探头看了看,居然还有不少外文书,肯定是一个书呆子。

  贞哥微微摇头,心中给凌潇潇画了一个大叉,不可否认,她对这个未来的室友第一印象并不是很良好。

  到了下午,那个凌潇潇跟着父母一起回来了,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忙强忙后的想要帮她的父母整理东西,却被拦了下来。

  果然是个书呆子和乖乖女,贞哥心中评价着,但想着未来三年的的相处,她觉得做为一个男人还是应该大气一点,于是,她走上前去:“你好,我叫董贞楠。”

  “你好,我叫凌潇潇。”少女清秀的面容上,是看着就很讨喜的笑容。

  笑容倒是很清新,贞哥对她的评价终于有一点正向,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两人的未来会有怎样深厚的情义。

  最后一个室友住进来时,贞哥很想流氓的吹一吹口哨,绝色大美人啊!虽然凌潇潇长得也不差,但跟姚曼妮比起来,她就像清粥小菜一般普通了。

  开学后的第一个晚自习,贞哥拎着从家带过来的看的欢快,一扭头,就见室友拎着一本英文书在死磕,果然是书呆子!贞哥悻悻的回身,觉得自己跟周围同学加室友没什么共同语言。

  军训一周,贞哥心中还是有些小期待的,她天生好动不好静,哪怕在太阳下站着,也比让她坐在教室里上课做题要强。

  只是,班里摊上的教官有些严厉,她一个下午也什么机会能站上一会,一直跟书呆子一起送同学去医务室,不过,这个书呆子的体力似乎很不错,跟着她跑了一下午都很有精力的样子。

  贞哥在心中,对凌潇潇的评价又默默的朝着正向转了一点。

  军训的第二日,姚曼妮突发阑尾炎,两人送姚曼妮去医务室回来迟到后,被教官罚着在操场上跑十圈,这对从小被董爸爸操练的要死要活的贞哥来说,连小菜都不算。

  只是,让她惊讶的是,身旁的书呆子居然也能一直匀速的跑在她身边,虽然呼吸有些急促。

  想着她有些风趣的说话,还有第一叫她贞哥时的自然,贞哥心中对凌潇潇的评价又好了不少,决定正式接纳她做自己的好朋友。

  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旁人的眼光,但习惯不代表不介意,所以,其实在凌潇潇第一次用无差别的眼神看向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决定要做她的好朋友。

  一周的军训一晃而过,晨起有人陪她跑步,按说应该很幸福,但,让她不能接受的是书呆子居然还带着随身听!

  她听英语而不陪自己聊天,那跟自己一个人跑有什么区别!

  她不满的跟书呆子拌嘴,但不知为什么,每一次她都会以落败告终,可是,跟书呆子斗嘴的感觉真好,像是会上瘾一般,贞哥傻笑着,却不想,她们的瞎说招来了实验班最优秀的两个男生。

  是的,最优秀。

  就算她的神经比腿粗,但班里、年级里所有女生的视线会不经意的落在哪里她还是知道的,就是身边的书呆子,眼神都会忍不住往那个冰块脸身上飘。

  那个冰块脸哪里比自己好?!

  自己能陪她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回寝室,那个书呆子能做到哪一点?!

  贞哥心中不满的腹诽着,不过,她是宽容大度的贞哥,是真正的汉子,纯爷们,不能学女孩子那般感性又喜欢斤斤计较,她在心里努力的说服自己,她相信凭着自己不输他们的相貌,一定可以吸引书呆子的所有注意,所以,怕什么!

  只是,书呆子去跑步的时候,那个冰块脸跟在她身后做什么!贞哥刚想冲上去,就被那个叫岳平军的家伙缠住,这一缠就是一辈子,只是,此时的她并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唇红齿白的岳平军笑呵呵的站在贞哥面前,阳光下,少爷清爽的笑容微微晃眼。

  贞哥一甩刘海:“我叫董贞楠,他们都叫我贞哥。”

  “我叫岳平军,咱们换了名字,以后就是好朋友了,对吧。”得到名字的岳平军越发笑的不见眼睛。

  贞哥扁着嘴皱着眉看向他,总觉得这笑容有些熟悉,当年,董爸爸忽悠她学功夫的时候似乎也是在这样笑。

  “就当你是朋友吧。”贞哥将那抹怪异抛到脑后,心思单纯的人就这一点比较好,想不通的事从来不过夜。

  一般,当场就忘了。

  岳平军很健谈,身体素质似乎也不错,晨跑期间他一直陪着贞哥聊天,两人什么都会说起,天南地北的一同胡扯。

  而且,善于察言观色的他,总是能捡着贞哥感兴趣的事情来说,将贞哥对他的好感度刷的蹭蹭飙升。

  于是,一场晨跑,直接拉近了两人的距离,让他成功的站到了贞哥的身边。

  这人真有趣,比她那个同学要好玩的多!这是岳平军在这场晨跑结束后,贞哥给他留下的最深的印象。

  一直到很多年后,他都能想到那一年的清晨,金黄的阳光肆无忌惮的洒在少女英气蓬勃的面庞上,少女侧头浅笑,眉间带着初秋的一抹瑰丽,狠狠的砸进了他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