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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荷尔蒙造成的呓语,梦话,总有一天他会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个傻瓜。

  可是此时此刻,他抛弃理智,忠实地面对自己的心,他知道那都是真的。

  吴骏孙放缓脚步,像履行一个仪式般慢慢地走向卧室,他透过敞开的房门看到了床上的崔眉,她没有危险,只是在熟睡,因为噩梦而哭泣。

  他心疼她的眼泪,又庆幸于她的眼泪,这下他和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碍,他甚至考虑找机会把自己的梦游症也告诉她,不过要隐瞒他在梦游中和她上床的事……嗯,吴骏孙再次把这件烦心事抛到脑后,决定等到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再来详细计划。

  至于现在嘛,吴骏孙回到崔眉身旁,除了她和他们,满心满眼再也装不下其它。

  他走到崔眉床前,没有立刻把她叫醒,得知自己的梦游症后他查阅了不少睡梦相关的资料,像这种做噩梦的情况,医生说唤醒并不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吴骏孙先低头观察崔眉,她在梦中紧紧地蹙着眉头,前额上冷汗涔涔,打湿的黑发一绺绺贴在苍白皮肤上,看起来比苏醒的时候丑了许多。

  没关系,他真情实感地想,你才不丑,你怎么样也是全世界第一好看。

  吴骏孙满心怜爱地在她额头上吻了吻,尝到咸咸的汗味,他坐到床边,伸手在被子上轻轻拍抚,掌握好节奏,既不会惊动睡梦中的崔眉,又能让她感觉到外部的陪伴。

  他拍了一会儿,床上的崔眉开始挣扎,可吴骏孙坐下来时压住了她的棉被,她被困在被子里哪儿也不能去,这点徒劳的挣扎又很快停止。她委屈地抽泣了两声,被迫承受他施予她的一切,紧蹙的眉头却缓缓松开。

  这一幕也似曾相识,吴骏孙心跳加快,口干舌燥地回想起他和她的那一夜。不管实际上他们有过几次亲密接触,在他残缺不全的记忆里,他能提取的最多片段都来自醉酒那一夜。

  那时她也是这样躺在他身下,双目轻阖,皮肤表面泛起水光。他和她就好像在深沉的水面下相拥,世界除了他们再不存在,只剩下他们jiāo换呼吸,共享生命。

  崔眉的眼泪渐渐止住,她在梦中念叨什么,吴骏孙俯身把耳朵贴到她唇边。

  她说:“妈妈。”

  这一声打断了他所有的绮思,吴骏孙苦笑,心中酸涨无比,忍不住伸臂揽住她。

  “别哭,妈妈在这里。”他连被子一起将她牢牢搂住,在她耳边低低地诉说,“你可以把我当作你的妈妈,你的爸爸,你需要的任何人都可以。只要这许多身份里还有一个……还有一个是爱人。”

  这是他第一次亲口对崔眉说出“爱”字,他自己先激动得浑身战栗,连带怀中的崔眉也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

  这就是爱情吗?吴骏孙恍惚地想,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喜欢累积成爱恋,没有任何征兆,他以为会像火箭升空那样声势浩大,结果在他自己的心底也不如一场落雪。

  因为爱上她实在是再容易不过,再合理不过,吴骏孙会爱上崔眉,本就该是天地初开时立下来的正当如此的道理。

  他紧紧地拥住她,闭上眼,用自己的额头抵住她的额头,她呼出的热气暖暖地扑上他的脸,伴随他吸入的空气进驻他的躯体,四肢百骸,血液心脏。

  吴骏孙觉得他的人生从未这般圆满,他得到了一直以来渴求的东西,而可笑的是,直到此时此刻,他终于顿悟自己一直在渴求什么。

  他,吴骏孙,人们称颂他的天才和年纪轻轻取得的成就,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认为爱上这个女人才是他毕生最大的成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直线洄游的鱼给我的雷!

  要收尾了,接下来几章都是狗粮~

  ☆、第四十四章 两个傻瓜

  崔眉的最后一个梦由噩梦转变成啼笑皆非的滑稽梦, 她睁开眼, 发觉自己像梦中那样动弹不得,却不是被粉红色的Q版章鱼缠住, 而是被吴骏孙霸道地锁进怀里。

  她微微挣了两下,舍不得把吴骏孙弄醒,所以并没能挣开, 反而惊动了吴骏孙的尾巴, 它地爬上来,特意从崔眉□□在外的肌肤上滑过,细短的绒毛刺得她从骨头缝里往外感觉搔痒。

  “嘿, ”崔眉也不生气,抬头懒懒地对翘起来的尾梢打了声招呼,“早晨好啊。”

  她渐渐总结出规律,吴骏孙犯困的时候他的尾巴也会跟着失去活力, 在他从入睡到进入深层睡眠这段期间尾巴也像睡了过去。但当他度过深层睡眠回到浅层睡眠状态,也就是他开始做梦的时候,潜意识主宰躯体, 他的尾巴也便复活。每天早晨吴骏孙半梦半醒时正是他的尾巴最活跃的阶段。

  尾巴翘在空中,尾梢垂下来“看”崔眉, 在晨光中撒娇地左右摆了摆,算是对她这一声早安的回应。

  北京的天亮得很早, 窗户前垂了三层纱帘,白色的晨曦仍是有些刺眼地投入房间内,崔眉不知道现在到底几点, 猜测应该过了七点,她觉得自己应该起来了,九点必须到达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的会场,可她就是不想动。

  她在吴骏孙怀中躺得舒舒服服,连他略紧的禁锢都能带给她安全感,就像是风帆终于被贴心的船员收起来,一圈圈牢牢地绑在了桅杆上,从此免于海浪侵袭,再也不惧风吹雨打。

  崔眉唯一能动的只有脖子,她侧首看了看睡在他枕畔的吴骏孙,他满头黑发略长,散在前额上半遮住眉毛,不仅是眼睫微鬈,细看发梢也有些微的天然卷,有趣可爱得不得了。

  天然卷的都是好人呀,她想,又瞧向他的尾巴,它不甘寂寞地溜上来蹭她的脖根,她拼命往下斜瞥,想看看它的毛是不是也有小卷儿~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观察他的尾巴,以前对它的印象就是“吴骏孙的尾巴”,心里隐约猜测属于猫科动物,也没有认真分辨究竟是何种类。此刻有闲心细细地看,与昨天见过的吴兆的尾巴对比,她越看越像是老虎的尾巴。

  或许是猫,她不确定地想,虎斑呀,橘猫呀什么的,她以前没养过猫,不太懂这里面品种的区别。

  可惜尾巴毛没有天然卷,她对此很是遗憾。

  不过吴兆的尾巴毛色也挺健康,虽然因为是杂毛,观感上比不了徐慎的红毛和吴兆的黑毛那样毫无瑕疵的震撼,但杂色有杂色的好,尤其显得俏皮,动起来时一圈深色一圈浅色的毛还会起伏,毛色边缘来回波动,毛尖在晨光里迹近透明。

  还有摸起来手感也挺好,她愉快地回忆着,偏过脑袋夹住伸到她颈间的尾巴,反过来用脸颊对它蹭了又蹭。

  她和尾巴玩得正欢,吴骏孙恰在此时醒来,他睁开眼,大脑重启中,迷迷糊糊地看到她奇怪的动作,问道:“你脸痒吗?还是肩膀痒?”

  他以为她是用脸在蹭自己的肩膀,崔眉失笑,抬起下巴放掉了尾巴,转回头来看他。

  他和她躺在同一个枕头上,入睡的时候想必额头相抵,现在醒来也是咫尺之间呼吸可闻,她有点担心没刷牙的口气,随即把这个煞风景的念头远远抛开。

  “早啊,”她偷偷嗅了下,自己的味道不知道好不好闻,吴骏孙的味道却是熟悉的青草味须后水,掺了一点点他本身的味道,“你昨天什么时候过来的?为什么不叫醒我?”

  她没有问吴骏孙怎么进了她的房间,这个问题就像早晨的口气一样,可以私下介意,但不该在气氛正好的时候说出来。

  吴骏孙的大脑还在缓慢地启动中,他懵懵懂懂地盯着她注视许久,慢慢地开口,答道:“我爱你。”

  崔眉:“……”

  …………

  ……

  等到他们终于起床,崔眉看了眼时间,还不到早晨五点。

  她对北京的太阳有了新的认识,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天空中又是雾蒙蒙地煞白一片,太阳仿佛也融进了惨白色的天幕里,到处是光,却找不见光源。

  吴骏孙从卫生间里洗漱出来,脸上还带着水珠的迹痕,似乎彻底清醒过来,不尴不尬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崔眉回头看他,他又飞快调整好表情,吴老板的面具牢不可破地保卫了他,即使从脸到脖子根涨得通红,他总算强撑住架子不倒,梗着脖子站在那里回望她。

  两人目光相接,“蓬”一声,他的尾巴zhà成一根两倍粗的毛棒。

  崔眉心下叹了口气,不忍见他这倔强又可怜的样子,走过去主动揽住他的腰,靠在他胸前抬头看他。果然这是他最喜欢的姿势,身后惊恐地竖起来的尾巴很快垂下来,毛还zhà着,肌ròu却不再紧绷。

  “对不起,”她轻声道,“谢谢你。”

  吴骏孙皱了皱眉,又迅速分开,口气硬梆梆地道:“我不是想听这个。”

  是,崔眉想,她当然知道他想听到什么。

  “我爱你”的标准回复应该是什么?

  “我喜欢你,”她有些迷惘地道,“很喜欢很喜欢,可能我也爱你。”

  吴骏孙伸臂熟练地揽住她的腰,把她往上托了托,她被迫踮起脚尖,脑袋向后,以这种稍嫌弱势的姿势仰视他。

  他严肃地道:“为什么要叫上‘可能’?”

  “因为我不确定,”崔眉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以前没有爱过什么人,喜欢和爱有区别吗?由喜欢进展到爱有什么预告吗?”

  原来她和曾经的自己有同样的烦恼,吴骏孙释然了,以过来人的高姿态轻易原谅了她。

  “喜欢和爱没什么区别,”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非要说的话,爱比喜欢的程度更深,单是喜欢的时候还能保有理xìng,爱会让人的感xìng超越理智。昨天我抱着你睡的时候觉得很满足,那时候我想,我毕生所有的成就可能都不会超过爱上你给我带来的成就感。”

  这真是崔眉听过的最美的情话,可她还没来得及感动,吴骏孙又道:“早晨醒来以后我就后悔了,你很重要,SAG也很重要,我得多没脑子才把你们拿到一起来比较,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崔眉:“……”

  吴骏孙浑然不觉自己搞砸了气氛,还在继续真心实意地发表感想:“由此可证,爱和喜欢的区别大概就是爱上一个人会让你彻底变傻,像我这样的智商都会有犯蠢的时候,可以想见爱情的威力。”

  崔眉:“所以呢?”

  吴骏孙:“所以你一定要爱上我,不能只让我一个人犯蠢!”

  崔眉:“哦。”

  吴骏孙:“你‘哦’是什么意思?喂,你还没正面回答我,爱不爱我?爱不爱我?‘哦’到底是什么意思!?”

  崔眉放开他掉头走进卫生间,吴骏孙自由切换到话痨模式,在她身后絮絮叨叨絮絮叨叨地追至门前,她蓦地回头,踮起脚尖亲在他唇畔。

  “蓬”,吴骏孙的尾巴又zhà成了一朵烟花。

  “我爱你。”崔眉笑眯眯地道,当面将门拍到了他的鼻梁上。

  如果世上必须要有一个人陪你犯蠢,那是我,也只能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爱的SA和亲爱的sad-tango给我的雷!

  ☆、第四十五章 你的我的过去

  两人洗漱以后时间还早, 不用着急过去人工智能技术大会的会场, 在吴骏孙的强烈要求下,崔眉被他兴冲冲地拉回了北京的家。

  房子是老房子, 多年前他父亲的单位分配的职工宿舍,位置就在二环的边上,据说因为拆迁需要的费用太贵, 所以整个片区的旧楼得以保存至今。

  吴骏孙把车直接驶进了小区, 降下车窗让崔眉看向侧后方,“那边是雍和宫,北京的景点我就喜欢雍和宫, 小时候经常逃学溜进去玩。”

  崔眉探出车窗望了眼,灰白色的天幕下隐约能望见翘宇飞檐,她好奇地问:“你也会逃学?”

  “当然!”吴骏孙不满道,“什么叫‘你也会’?我怎么就不能逃学了?”

  “你是天才嘛, ”崔眉理所当然地道,“天才不仅指智商,还包括做事的专注力和学习的能力, 我以为你小时候就爱读书,除了读书什么也不感兴趣。”

  吴骏孙挺高兴, 光听到崔眉夸他了,抓不住重点地回了一句:“也没你说得那么好啦, 嘿嘿~”

  崔眉:“……”

  小区内绿树成荫,车道两侧植满了榆树,这种树每到春天会像脱皮那样彻底地换一波树叶, 旧的树叶在短短几天内枯黄掉落,随即长出鲜灵灵的初芽,再迅速展开成浅绿色的嫩叶,精神抖擞地迎接它的新生。

  吴骏孙把车速降到最慢,车轮辗过落叶发出细碎的声响,崔眉从车窗内伸出手去,接住一片随风飘dàng的榆树叶,举起来对准太阳看了看。

  就像她以前看过的电影,绿叶染出温柔的青色天光,指缝间透过来的阳光也是和软的ròu红色,时光在这一刻仿佛加上了滤镜。

  “我以前经常沿着这条路跑步,”吴骏孙又怀念地道,“十二岁到十三岁那两年吧,担心自己长不高,每天早晨跑三圈,晚饭过后还要出来跑三圈。”

  崔眉转头瞧他,吴骏孙的表情惬意,看来回到熟悉的地盘让他感觉放松,唇角始终带了一丝微笑。

  “十三岁以后呢?”她顺势问道,“你开始发育了,长高了?”

  吴骏孙摇了摇头,“后来我就去了少年班。”

  他补充道:“少年班里的同学倒是很像你说的那样,除了学习什么也不爱,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很快被他们同化,没时间再cāo心别的。

  不知道为什么,崔眉听他说的感觉有点可怜。她想象着小小的吴骏孙,那孩子比所有人都聪明,但也曾经像其他男孩子一样爱笑爱闹,会逃学出去疯玩,甚至也有他发育中的朦胧烦恼……可是他青春期尚未启蒙就被打断了,从此走上一条云霄之上的独行路。

  她留心吴骏孙的表情,似乎没有刚才那么毫无yīn霾的快乐了,便有意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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