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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被传诵得如神仙在世一般,每日前往桑芷坞中求医问yào之人络绎不绝。

  他不仅医术超群,少年成名,且生得丰神俊朗,仪表不凡,他便是离慕入世之后的,这第八世。

  这日,我和楚玄带着人来到这桑芷坞的时候,他正在给一个姑娘看病。我们便停在云端,并未急于降下去。

  草庐前,设了张简单的案几,他正奋笔疾书,一边写着,一边叮嘱道:“照着方子一日三次,切忌辛辣之物,两日便可见效。”

  那姑娘全是个心不在焉地贪看着他,嘴里敷衍地应着,目光却是停留在他脸上,像生了根似的,挪也挪不开。

  我隐在半空中抚额,花痴当真处处有,似离慕这样好看的人,单身七世,也不知道是如何做到的。

  他写完方子jiāo于她,见她并无起身离开的意思,便又问了一句:“姑娘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那姑娘羞答答地红了脸,踌躇半天说了句:“常言道,心病还需心yào医”她未再说下去,她对面之人亦未说话,只是淡然地看了看她。

  我只听得身边的楚玄突然轻笑出声,他这个一向严肃的人,竟然也开起玩笑来:“唉哟,这姑娘说个话绕得可真远,这样表个白,怕是等到日头都下山了。”

  我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他只得生生憋住了笑意。

  我不搭理他,复又向下望去,只听得那姑娘又娇怯怯地说了句:“奴家名字叫做桃花”

  桃花?这个名字确实不能忍!

  他七世孤单,到了第八世,居然招惹上了桃花,让我这孩子他娘实在是忍无可忍!

  当我落下云去,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桃花已经伏在案几上睡着了,等她睡来的时候,自然会忘了他。

  而这个桑芷坞的名医,会从此消失在世人的记忆里,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在这世上出现过。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做的,楚玄又笑话了我一次:“早知道你不能忍,何必还要忍上这么许久?一来就抢人,咱们便可以早些回天宫,向父君jiāo旨了。”

  他如今尚未恢复仙骨仙籍,任哪一个凡人看到眼前的一切都会有些意外的,他的表现,应当已算得上是十分镇定了。

  他惊诧地看了看突然昏睡的桃花,便抬起头来,将目光投向了从天而降的我。

  五百年了,我从未忘记过他的眉眼。

  我忘不了他的眉目如画,忘不了他黑亮的眼底那一片璀璨的星辰,我忘不了他的白衣翩翩,忘不了他双臂一拥便为我圈划出一个小小的天地人间!

  我没有他的丹青之笔,绘不出五百年的刻骨相思,我只会画蝴蝶,一只一只,从想念他的心里,飞进想念他的梦里;

  我没有他的惊世华章,奏不出数百年道不出的情肠,我只能在红梅树下一舞再舞,却舞不出我们初见时的模样。

  我站在一株初初吐着新芽的桑树下,微风拂过那一头他为我绾过的青丝,我抬了抬手,想去捋一捋被风吹乱的发,却看见红色的衣袖飘在风里,明媚得如一件新娘的嫁衣。

  曳地的红裙边一朵朵含苞待放的白芷,星星点点,直蔓延到他的脚边

  我朝着他轻轻地笑了,道不尽的情意缱绻都只化作唇边一个浅浅的弧线,我的声音在春意盎然的日光下,如同耳语呢喃,让一颗饱经别离之苦的心,瞬间变得柔软。

  “离慕,我来接你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呆萌作者的新文文案预收中,

  《快穿之七世桃花一世情》七世桃花七世郎,惟愿世世爱未央。

  美女追夫的故事,期待小天使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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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章 第九十七章番外

  大婚之后, 我便同昀儿一道住进了天宫,天宫岁月甚是无聊,远比不上蓬莱的海阔天空来得精彩。

  我每日里除了去圣御殿例行请安外, 实在是一件正事都没有。

  我如今已经改了口,同离慕一样, 称天君为父君了,只是, 父君平时话极少, 一门心思都只在那一株装着紫岚姑姑魂魄的鸢尾上,他日日以灵力灌溉,只盼着天长地久地,或许有一日姑姑能够得以重生。

  自从离慕重返天宫,恢复了太子位,父君行事比从前更显淡泊, 前几日还直接将退位之事提了出来, 引得天宫议论纷纷。

  大婚后, 离慕曾陪着我,带着昀儿至蓬莱回门, 与潋扬和敖焕又一次喝光了蓬莱的好酒, 临别时, 敖焕还邀了下次去东海接着喝。

  离开蓬莱后,我们又去了趟天山,与上阳真君、上清师叔,还有那些久别的师兄师姐们聊了聊天。

  这回, 大家所聊的话题中,出现最多的,便是关于天山派的小师妹妖娆。

  妖娆与我当年大不相同,她资质过人,兰心蕙质,自入门起,便颇得师兄师姐们的喜爱和照顾,特别是各位师兄们,着实热情得有些过了头。

  妖娆早起拉开门,常常能看到门口有打好的热水,晚上肚子饿,便总会有人来送点心。

  楚玄虽是天宫的二殿下,可这样的事又不能以身份来压人,每每看见有某些小子妄图近水楼台先得月时,总是气得干瞪眼,却又无计可施。

  久而久之,他终于痛定思痛,悟出一番道理:想要老婆,就要舍得脸面!大丈夫能屈能伸!

  自此,他大大方方地走上了一条日日上天山,无事献殷勤的追妻之路。

  这日,我正自领着昀儿在花园中赏花,只见一个小仙娥气喘吁吁地跑了来,向我行礼道:“太子妃,大事不好了,太子殿下和二殿下为了谁当天君,在流霞殿打起来了!”

  我大惊之下,拉起昀儿便走。

  我是直肠子,急xìng子,外加pào仗脾气,同时,我也自觉是这天地间正义的化身,对手足相残之事自然是不能忍。

  于是,我再次飞起一脚,将流霞殿的门拆了下来,径自冲了进去。

  昀儿虽然小小年纪,遇事却是极为镇定,大约,他看见他娘拆门爬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并非我这做娘的不肯做个榜样,我只是想让昀儿知道,万事要学会变通,解决事情大可以用最简单直接的法子。

  我冲进殿去,只见离慕与楚玄二人锦袍华服之上多有褶皱,束发也略显散乱,明显是刚刚动过手,我义愤填膺大喝一声:“你俩太不像话了!兄弟如手足,你们竟然会为了争天君之位大打出手,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他二人怔了怔,楚玄显然是对我这样的出场方式还不大适应,而离慕那笑容清浅的样子,则更像是陶醉于我这拆起门来干净利落的样子。

  楚玄终于缓过神来,向我说道:“谁说我们在争天君之位?我们是在推托这天君之位!”

  “嗯?推托?啊”我一时有些无语,我当然也知道离慕与楚玄皆是视名利如粪土之人,可是为了推托这天君之位而动起手来,可见这宝座该是有多不招人待见。

  离慕理了理自己的衣裳,向楚玄言道:“二哥你当体谅我是个有家有室之人,你素知你弟妹的脾气,最是受不得这天宫的规矩,耐不住这天宫的无趣”

  他说得甚合我意,我忍不住当着楚玄给了自己夫君一个赞许的目光,离慕不禁笑意更甚。

  我俩正自眉来眼去个没够,楚玄干咳了两声道:“弟妹这脾气,虽是特别了些,但她却是蓬莱的公主,最佳的天后人选。四弟你还是可怜可怜你二哥我吧,我如今日日都要去天山报到的,若是做了天君,诸事繁忙,怕是还要做上几万年的光棍,方能讨得上媳fù了!”

  他言辞感人,说得至情至理,让我跟着唏嘘不已。

  恰在此时,只听得昀儿软糯动人的声音侃侃说道:“天君大位,当能者居之,方能造福仙界,似你们这般不情不愿,便是继了位,也难保不是心猿意马。”

  一时间,离慕与楚玄二人的目光都齐齐地聚在了昀儿身上,彼此对视一眼,露出个像是不怀好意,而又心照不宣的神情。

  我反应过来,一把将昀儿拉至身后,警觉地对他俩说道:“休打我儿子的主意!”

  两人立马收敛了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楚玄拍拍离慕的肩,只是含蓄地说了句:“此子可教!”

  离慕亦会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

  我不理他俩,拉起昀儿便要走,复又听得楚玄对离慕说道:“四弟啊,你看这打坏的殿门我便让管事的记在你的帐上了。倒也不贵,不过是泰山之巅的不老木,配着南极仙翁的墨香漆,再镶了几颗上古时的夜明珠”

  我怯怯地看了离慕一眼:“我是不是有些鲁莽了?”

  他认真想了想,摇了摇头,我正有些欣慰时,他说了句:“你只是,有些败家”

  我:“”

  一月之后,天君楚晟轩宣告退位,传位于太子楚离慕,离慕继位当日,便将他唯一的儿子楚昀立为了太子。

  昀儿自幼聪慧过人,且遇事沉稳有担当,离慕和楚玄花了两万多年的时间,将他打造成了一个十全十美的储君。

  于是,本祸水又做了最后一件为祸仙界的大事,那便是拐跑了天君。

  就在昀儿成年之时,离慕将天君之位jiāo给他,和我一起离开了天宫,从此,天高皇帝远,富贵皆浮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离慕和我,终于做了一对潇洒来去的神仙眷侣。

  我们的足迹遍布三山五岳,四海八荒,后来,我终于在数万年的寻寻觅觅中为小喵寻到了他散去的那一魄,这让我无比的振奋。我始终坚信,只要我不放弃,终有一天,我一定会集齐他的三魂七魄,让小喵重生,还妖界一个善良正义的王。

  那时,世间曾一度有着一种传说,迷影森林一改从前的宁静与诡异,时常会听到有说笑声,却总是只闻其声,难见其人。

  不错,那是因为,我与离慕最常驻足的地方,便是迷影森林。

  此间云穿雾绕,密林障眼,一般的神仙妖魔都甚少来此,我们倒觉得这里是个不错的世外桃源。

  不过,在这数万年间,我们倒在这迷影森林之中,意外地迎来了一位造访的老朋友。那,便是魔界的圣君,凌子煊。

  子煊来的时候,我刚好开了一坛新酿成的自创美酒,叫做迷影香。其实,数万年来,我对于美食的追求,一直是孜孜不倦,从不曾懈怠过。

  这林间野生孔雀的蛋被我做过关东煮,千年老树的香叶让我包过清水粽,然而,惟有这自创的佳酿迷影香,是最得离慕青睐的。每次我启开一坛新酿好的迷影香,那飘送十里的酒香都会熏醉了一林子的蝴蝶,引来许许多多的仙雀。

  可这日,引来的却是个大活人,还是个足以魅惑众生的魔界美男,他走过来,慵懒地往那棵大槐树上一靠,对我说了句:“儿子都做天君的人了,居然还长得这样美,我还以为,你该成了个半老徐娘了。”

  呸!有些人,生来不招人待见,过多少万年也还是这副德行!

  这一回,离慕和子煊总算是没有再见一次打一次,不仅没打架,我们三人还和和气气地坐下来,喝了几碗酒。

  子煊也对我酿的迷影香赞不绝口,酒过三巡之后,他喝得两颊绯红,向我问道:“这酒到底是以何酿制的,这样回味无穷?”

  我斜眼觑着他答道:“简单,这迷影森林之中有种白猴,生取其脑髓,以千年老树香叶上的露珠相配”

  我尚未说完,便看见子煊像一道箭的速度,冲到了一边,手捂着喉咙,作势要吐,那脸色方才还是白里透红的,此时已是青里透着黑。

  离慕笑着叹道:“她这样说,你便这样信了?堂堂魔君几时也变得这样好哄?”

  我在一边狂笑不止,离慕待到子煊半信半疑地回来坐下,才接着说道:“林间有种猴头菌,xìng平,味甘,得此间清露滋养,用来酿酒味道最好,哪里有什么白猴子!”

  我难得看见子煊恼怒的样子,笑嗔道:“多少万年了,你算计了我那许多回,今日,便不许我扳回来一次么?”

  子煊只是默默喝酒,竟是没有争辩。

  待到他要离开时,他方向我说道:“从前之事,是我对不起小喵,我已传下旨去,魔界之人将于四海之内,遍寻小喵所缺的那一缕魂,但愿,他能早日重生。”

  我未语,却是从心底里绽放出一抹笑容来。

  离慕亦笑了笑,又说了一句:“如今妖界势弱,仙魔两界的和平就落在你身上了。”

  子煊低头默了默,抬起头来时,眸中似有星光闪过:“这是说的哪里话,如今的天君也算是我的侄儿,一家人,自当共襄扶持。”

  他这话,承认了昀儿是他的侄儿,那便算是认下了离慕这个哥哥,离慕自然也听懂了他的意思,三人心中皆是百感jiāo集,却又都沉默不语。

  子煊最终看了看我:“我走了,看得出来,你们过得很幸福”说罢,他便转了身,一步步地走着,背影于那茂密的林间,显得茕茕孑立。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叫了声:“子煊!”他身形一顿,站住了脚。

  我向着他的背影说道:“经年旧梦何曾是场梦,郎骑竹马何曾是一场戏,翩若她,一直在那场旧梦的戏里等着你”

  他终究是没有回头,只是仰天长长地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地走了。

  我轻轻地靠在离慕的肩头:“你说,子煊和翩若还会不会再见面?”

  “会的。”他的声音依旧带着低低的磁xìng,那样地好听。

  “会是什么时候?”

  “缘分到来的时候,心门自然会打开”

  斜阳晚照,偌大的迷影森林中,只有离慕和我。

  千年老树做的屋子带着天然的木香,我坐于窗前,自顾地理着红妆。

  镜中的人儿依旧是倾城绝世的容颜,数万年的时光掩不住绝代的风华,揽镜顾盼中,美目流转,皓齿丹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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