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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姑获鸟之负心和尚

  第九十章姑获鸟之负心和尚

  一张特色的脸已经等同于身份证。

  一一一

  一一一

  一一一

  “小五小五”

  霍小五额上颗粒汗珠滚落,在床上辗转,梦中总会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一一一

  “不要为了我你如今有三爷还有秦岚不要为了我团结他们,地狱不久会有大难十位殿下的地位将被动摇所有的恶鬼都将被利用小五只有你们三个能够改变团结他们团结他们”

  霍小五c秦岚c和三爷在不同的地方,同时梦醒。

  那是钟馗的托梦。人对灵异的感觉能力,从生下来就一直在退缩,因为人从降世之后,就变得越来越理性(感性的人除外),越来越科学。而科学研究的极致,就是毁灭。美国巅峰的科学家们研究宇宙,先是太阳系,后是银河系,再后来河外星系,然后一环一环越来越大,相比之下人也越来越渺小,到最后,居然发现人类什么都不是,自杀了。理性的极致,就是没有道理可讲。既然事物的终归是“没有道理”,那么有些事情大可不必一本正经去讲,不如自己全神贯注,用自己的身心c经历c感官去体会,去诠释,去描写,这样,每个人都对这个世界有着不同的定义,这才是真实。而不是给世界一个具体的什么定义和游戏法则,让全人类去遵守和执行,到那时的人,已经不是人,或者,不能被称之为“人”。

  据说,狗在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狂吠不止,婴儿在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大哭大闹,猫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轻声喵叫,鱼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猛然乱窜,老鼠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不吭声,连苍蝇也会安静地伏在某处。成人,或者说是有思想c有主见的人类,理解能力很强,感知能力很弱。人的理解能力和感知能力是成反比的关系运转的,理解能力强的人,也就是理性主义者,这一类人多计划c多预算c多现实c多为科学家或者技术工程师;而感知能力强的人相对比较感性,这一类人多体会c多内省c多理想c多为梦想家或者艺术造诣人。两者必不可少,但又互相制约,此消彼长。中国人管这叫阴阳。

  如果能将感性和理性,阴阳捭阖在心中旋转得越来越大而且不偏不倚,那就是圣人。既然人一出生就在走向理性,换言之人的生命也就是在逃离感性,变得越来越数字,越来越现实,现实的人固然饿不死,但活着已经没有了意义,鸟兽都是现实的,故而鸟兽都被人所用,人如果没有超然和超越的想法,就只能像鸟兽一样,夙兴夜寐,吃吃喝喝,庸庸碌碌,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

  天赋人权是可以的,故而人要怎么运用这股权利,皆在自我。当皇帝可以悉天下奉一身,潇洒地爽一把,也可以寻寻觅觅,敬畏鬼神,敬畏真理,为民请命。前者过得很逍遥,后者则过得很郁闷,郁闷的皇帝要比逍遥的皇帝更加受到天的宠爱。平常人一旦一逍遥就会狂妄,狂妄之后就目中无人,甚至目中无天,还像个傻子一样逆天而行,骂圣辱佛,到最后真正受到惩罚的那一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干了什么,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郁闷的人天是喜欢的,因为他不过过度做伤天害理的事,总归是有所敬畏c有所景仰,因为他郁闷,他猜不透或者说不想猜。这样的人要比那些强调自我的傻子更加聪明,他不会唯我独尊,他会考虑冥冥之中还有另外一种东西与我们共存。那种东西,可以是报应c可以是鬼神c可以是良心c可以是集体对世界的感性观。

  鬼神论在认识的理论上固然是一个虚妄,但竟是道德的补充。凡是敬畏鬼神的人,不一定要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他也做不出违背常理的坏事,因为他有所收敛c有所畏惧,人要是没有了敬畏之心,那么很可能造就希特勒c路易十六与商纣王。

  不怕天的人最可怕,这种人已经丧失了信仰c丧失了道德c丧失了作为一个人来讲最基本的良知。

  红煞的手下,洪恩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和尚。他喝酒c吃肉c嫖娼c辱骂c杀生c赌博c吸毒做尽了一切有悖和尚与信仰的丑事。这种和自己信仰相悖c颠倒黑白的做人准则,是“十恶不赦”当中最不可饶恕的一种魔念一一一邪见。

  邪魔洪恩,在满手血腥的同时,也博得了红煞阿德的期待。他的能力,已经超越了普通人的范畴。他口中念出的经文可以令人变得丧心病狂成为自己的手下,也可以变成令人像紧箍咒那样即便是捂耳也难以承受的施压,从而脑浆迸裂。他站在人群中,哪个女人穿什么颜色的内裤他都一目了然,甚至连内裤后面的也看得一清二楚,然后诡异一笑,最后那个女子必然惨遭毒手。他可以做到千杯不醉,夜御十女甚至手取百人性命他不是人,他是附有恶念的魔,邪魔洪恩。

  霍小五是在那一夜的视频当中深深地记住了洪恩的那张脸,那张没有了僧人的平静与恬淡,却多了几分强盗奸佞与野狼贪婪的脸。一张特色的脸已经等同于身份证。像三爷下巴上长着痣的脸,霍小五称之为“自爆按钮”的痣,标志的意思。

  洪恩的那张脸,是霍小五追踪阿德的线索,如今这个再特别不过的线索,竟然在一个女人家里的遗像前发现。

  女人是个疯子,霍小五也是放学路上意外才发现的。她叫古桂琴,住在广济街一百零三号的小屋里。一百零三这个号码又名为“一拍两散”,她是被丈夫抛弃的女子。丈夫曾经是个木工,因为退休后游手好闲就开始赌博和嫖娼,家里的一点积蓄都被丈夫挥霍光了,而此时的古桂琴,居然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丈夫不知情地还以为她胖了,要她减肥。沉静的桂琴不愿意将自己的身孕告诉这个玩世不恭的丈夫,他在外面风花雪月,她早就看够了。

  可是肚子一天一天大了,家里一天一天穷了,丈夫居然做了小混混,留着披肩的长发整日出去偷抢拐骗,打架砍人,久而久之已经不回家了

  丈夫最后一次回家是在今年三月。他喝醉了酒,望着桂琴挺着的大肚子出神,还不时赖笑着:“你已经这么胖了,家里的饭是不是都吃到你的肚子了?难怪我饿着没饭吃”

  最后,丈夫因为酒后发疯施暴,将桂琴的肚子一脚一脚踹,羊水破了,孩子流产。丈夫在出事之后,就知道自己惹了祸,踉踉跄跄地出门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120还是邻居帮着桂琴拨的,救护车赶来虽然很快。

  在医院里,医生和全体护士都纷纷惋惜,因为一一一孩子是双胞胎,已经没了。

  此后的古桂琴彻底发了疯,她像个鬼一样披头散发,将自己关在家里,在阴暗的角落哆哆嗦嗦,夜晚出去偷别人家的小孩,还非常怕狗。邻居听到自家小孩的哭声在她家出现,总会哭着抢着要孩子,她的意志非常坚决,就好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母亲的情怀,邻居也是看在眼里,也明白她的苦衷,可总不能将孩子交给这样一个疯妇养着吧?她每日吃的东西都是脏兮兮的花生米和一些捡来的盒饭水果什么的,家里又没有什么钱,光线条件也差,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吃奶问题。

  桂琴会给孩子喂奶的,也非常温柔和体贴,她会。但是,这样吃了各种各样脏东西的女人,奶水怎么会不含有病菌?奶水的质量一定是最差的,而且她的衣服长年不换,披着的衣服散发的霉臭和霉菌已经无形中在自己体内形成,她已经变得比乞丐还肮脏可怜了。

  邻居实在忍不住了,牵着大黄狗破门而入,不想伤害她,只是为了救孩子。桂琴看到大黄狗气势汹汹的吠叫,吓得一把将孩子从手中脱落,摔在地上。孩子疼痛地哭了,邻居赶紧上去抱着孩子,也哭了,桂琴撕心裂肺地吵着闹着要孩子,口中还不时喊着“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这样的话语。

  一个屋子里弥漫着悲哀的气氛,邻居骂着:“这个挨千刀的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

  当然,邻居骂的不是桂琴,是桂琴的负心汉。

  邻居忽然看到了桌子上的牌位,吓得靠在墙上,上面摆着洪恩的遗像,那时候他还是长发披肩,一脸猥琐。

  桂琴杀了他,在一个夜里。

  桂琴对洪恩的行踪了如指掌,她经常去哪家妓院,经常在哪里赌博,甚至躲在哪个角落抽烟她都清楚,只是从来不曾过问而已。孩子死后,洪恩依旧是浑浑噩噩在世道中闯荡,拥着一帮兄弟。每晚喝多了酒,兄弟们总会分道扬镳,洪恩也会习惯地回到一个小区,小区中住着一个单身女人,是洪恩的情人,洪恩每晚就和她睡。

  那一晚,回“家”的时候,洪恩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跟着他,回头一看,是自己路灯下拉得长长的影子,自己还咧着嘴笑道:“什么也没有啊怎么老身后呼呼的”

  桂琴躲在一棵榕树后,披头散发,指甲已经留得有手指的一半长。看着洪恩进了小区,桂琴也趁着保安不注意飘了进去,在洪恩与情人最亲密的那一刻,窗前飘过一个影子,吓得情人赶紧尖叫一声,掀了被子捂住全身,当情人再掀回被子的时候,洪恩已经倒在床上,被子沾满了血花,洪恩的脖子上,被抓破了十个小孔,已经断了气,鲜血直流

  看着洪恩的照片,越看越像,此时的霍小五一语道破:“这个人我认识!”

  身边的秦岚问道:“啊?你怎么会认识他?不要告诉我你曾经也步入了混混的行列”

  “不是的,这个人我认识,如今已经明明是个和尚!”霍小五说完,桂琴听了,身子颤抖了一下,因为是她亲手杀死洪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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