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千八百三十章 混沌避难所
“真是久违了。”打量着这片似无边无际的熔浆大海,我发出感叹。
的确是久违了,要是在这里呆久了的话,那赤红色的咆哮熔浆,说不定会让人得红眼病。
当然,其实最大的感叹,还是对大菠萝,大魔神迪亚波罗的力量的惊叹和恐惧。
这样一个熔浆世界,居然是它硬生生撕裂创造出来的?
以我现在准世界之力境界的水平,连怎么创造一片固定空间都不知道,魔神等级的大菠萝,却已经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这就像一个在山上生活,无拘无束的玩着人猿泰山的野人,第一次知道住所的概念,对方却已经建造高楼大厦住进去了一样。
科技和智商水平,完全不在一个等级,而换算到这里,可以认为,我现在的力量,和大神魔相比,简直就是深山野人和太空堡垒一样的差距。
先不谈三魔神如何?我们来谈谈四魔王,四魔王呃,四魔王嘛大概就是深山野人和未来战士的区别吧。
喂喂喂,话说我为什么老一个劲的打击自己呀?这时候不是应该燃烧起熊熊的好胜心,像那些龙霸天,龙傲天一样,大声宣誓,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四魔王,让三魔神成为自己的马夫奴隶。最后征服整个宇宙的所有美女,建立统一大后宫教。
最后一个愿望是不需要的呀混蛋!!!
够了,我已经厌恶自我吐槽了。出发吧。
总而言之,火焰之河是一个能打击人的地方,任何人第一次来到这里,都会深深意识到自己和三魔神的差距。越是强大的冒险者,越能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心境冒险者。反而不知道开创这样一片巨大的空间有多困难,这对他们来说还太遥远,遥远的没办法想象。
踏着咝咝冒烟的滚烫熔岩地表,我们前进了一段路程,立刻就得到了热情好客的原住民夹道欢迎。
一群速度贼快的邪魔之王,这是巴罗格的最终进化体,实力非同小可。看它们那鬼畜一般的红色有角三倍速就知道了。
这样让人凌乱的一群鬼畜邪魔之王,用它们那火红色的,宛如健美教练一般的巨大身躯,快速逼近,将我们团团围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吐出了一口浓痰。
好吧,其实是地狱之火。
第一次来到群魔堡垒的冒险者,都会被前辈叮嘱,在这里,有两种装备是绝对必须准备的。
第一是抗闪电装备,这是为了应付神罚之城那段路程,无需质疑。
第二呢,就是抗火装备了,需要抗火装备的原因和这些家伙脱不了关系,从巴罗格到邪魔之王,都有喷吐地狱之火的能力,而且这货还不是一只两只,一群往往十几只,几十只,这地狱之火喷起来,那是漫山遍野,可能每个冒险者都不得不承受好几道地狱之火的煎熬。
如果没有一套坚挺的抗火装备,哪怕是圣骑士也扛不住这样的攻击。
我到是没什么所谓,虽然也装备了抗火装备,而且不用像神罚之城那样,还不能是金属材质的,大大有损本德鲁伊高大威猛的形象。
最重要的是,这些地狱之火,远远比神罚之城的闪电更好躲,别看它们把我围住了,其实没用的,以本德鲁伊的实力,只要轻轻一跳
不屑的笑哼了一声,我假装是一个真正的绝世高手,闭着双眼,脚尖轻轻一踮,潇洒的跳上了数十米高空,然后挥舞着一百零八颗珠子串成的天舞宝轮,打算先剥夺这些家伙的五感再说。
谁要他喵的再和我提及版权的问题,我就先剥夺了他的五感,吼吼!
就在我准备大杀器的时候,这些邪魔之王停下喷火,把头一抬,猩红的邪恶眼珠,齐齐盯着滞留在半空中的我,盯的我毛骨悚然。
有股不详的预感,但是这群蠢货又能对我造成什么伤害呢?我可是即将要告别战场,回老家和等候多年的未婚妻结婚的人,已经不需要再害怕什么了,哪怕是准悲剧帝的预感,也不会那么轻易应验的,是吧,亲爱的(掏出未婚妻的相片深情看了一眼),啊哈哈哈
笑容到了最后,变得十分苍白。
因为这些抬起头的邪魔之王,再次口中喷出地狱之火,数十道地狱之火集中在一起,变成了一道巨大的火龙卷,向我席卷而来。
雅典娜之惊叹啊!!!!!!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熊熊烈火照亮我的惊讶面庞,内心之中,不禁又想起了可亲可敬的卡夏老师,在临终之前对我千叮万嘱过的一句话:不到必要时刻,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双脚离开地面,这意味着你把一半的敏捷送给了敌人。
卡夏老师,对不起,我错了。
这一刻,我流下了懊悔的泪水,如果不是当初我怂恿她去采蜜,她就不会被马蜂蛰倒,不被蛰倒,就不会丧命,我在后山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的一窝马蜂,可是足足死了十几只呀,生命竟然是如此的脆弱。
就在千钧一发之间,一道雪白色的身影闪过,回过神来,我已经稳稳的被小雪叼在嘴里,那道火龙卷扑了个空。
哈哈,小雪,干的好,不愧是我忠诚而强大的宠物。
只不过好像有点不对劲呀,这时候,我不是应该威风凛凛的坐在小雪的背上,露出一副风轻云淡,早有预料的笑容吗?为什么是被叼在嘴里,手舞足蹈像个笨蛋?主角的形象何在?
难道说导演已经放弃了我,打算让小雪做主角了?
在莫名的主角危机驱使中。我们飞快的干掉这群不成气候的邪魔之王,继续向前进发。
在这里,我得小心点。不能做太出风头的事情,不比神罚之城,在神罚之城,冒险者都是匆匆经过。想要快点离开,不做无谓的纠缠,所以我才能在那里兴风作浪。
火焰之河。可是不少冒险队伍的历练之地,如果不想暴露身份,惊世骇俗的话,就得悠着点,在刷经验的同时尽量避开人多的区域。
因此,带着五只鬼狼,我们左闪右躲。专门找偏僻的,怪物难缠的地方钻,走了大半天后,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事实上,从未知道过
管他呢。反正能刷到经验就成,大菠萝什么的,我一点也不在乎,真的一点也不在乎
于是,在这片陌生的区域,我继续了自己的刷怪之旅,火焰之河的怪物虽然质量不如神罚之城,但是胜在数量够多。
况且,这里的怪物都是最终体,像什么邪魔之王呀,深渊恶魔呀,怪诞魔呀,暴风施术者之类的,经验比它们之前的形态多了不少。
经过我精密的计算,在这里刷怪,虽然爆落率不如神罚之城的一成,但是经验却是超过了三倍。
咦,一成和三倍?这样一算,我还是吃亏了?
在火焰之河的第三天,我终于凑齐了最后一丝经验,成功的获得了久违的金色光芒笼罩。
不容易呀。
我感动了,多久没有好好享受过这样的金光沐浴了?
五十九级了!
离当初定好的两个月时间,还有一个月又七八天的样子,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我大概再有个二十天左右,就能再升一级,足足能提前七八天完成任务!
扳着手指头一数,我当时就眉开眼笑了,这个任务并不难嘛。
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本德鲁伊了!
冒着熊熊的野心自信之火,我看时间充裕,便动起了小心思。
想想看呀,我,一个去过第三世界的冒险者,一个准世界之力境界的强者,还没见过大菠萝长得什么样呢,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
对了,还有小墨童鞋也是,亏我用的这把剑还叫搞基的墨菲斯托之剑,结果主人却一点也不像是墨菲斯托的粉丝,竟然从未去捧场过。
仔细一想,真正打倒过的,也就只有督瑞尔,巴尔以及贝利尔和贝利尔。
简直就像一路被保送没有经历过中考和高考的大学生一样,总觉得人生少了一点什么,心里遗憾无比。
没错,乘着这个机会,我要去实现以前未能完成的梦想!
“哇!轻易的就给自己找到去刷装备的借口了,不愧是小凡。”不知何时醒过来,又不知用什么办法读得我的内心的小圣女,立刻在项链里吐槽道。
“哼,你以为我当初为什么要选择群魔堡垒?”我冷哼一声,露出阴谋重重的笑容。
“哈洛加斯环境恶劣?这根本不是问题,恶劣的环境限制了我,也会限制怪物,并不会对我的计划造成太大影响,再说,大不了我可以去部落神殿那里历练,总不会受到天气影响了吧。”
宛如已经将身为名侦探的主角逼到了悬崖边上,觉得胜券在握,而炫耀的滔滔不绝将自己整个计划暴露出来的低级反派角色一样,我哈哈笑了起来。
“退一万步讲,库拉斯特海港的小矮人,虽然经验少了点,但是胜在数量多,是这里的几倍,十几倍,几十倍,去刷小矮人的话,经验不会少,而且还能顺便刷起精灵族的好感度。”
我再次用中指推了推眼镜框,眼角闪过一道锐利目光。
“那么,为什么我最终会选择群魔堡垒呢?因!为!是——这里的路最短,只有五个区域,两个传送站,很快就能到达最终区域,单挑魔神,怒刷装备,这是我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的野心和阴谋,现在连上帝也阻止不了我了,喔哈哈哈!”
“呜哇,好逊的反派角色。”对于我的整个计划。这只吐槽幽灵毫不留情的给予了差评。
“的确,或许现在连上帝也阻止不了人来疯的小凡你了。”
“就是就是。”
“但是,冒险者能哦。”
“什么?难道他们比上帝还厉害?”我被逗乐了。
“到是不需要比上帝厉害。只要他们能提前一步,先把迪亚波掉就行了。”
我:“”
“或者说,前几天已经干掉了。”
“别别再说了,我明明已经尽量无视掉这个可怕的可能性。为什么你还要去把它揭露出来?”我痛苦的满地打滚。
“退一万步讲,即使迪亚波罗真的还在。”
“哦哦,这才像话嘛。在就好,在就好。”我立刻精神了。
“也不一定会爆落好东西哦。”
“混蛋!混蛋!我知道有这个可能性,我知道,所以别再说了!”我再次抱头蹲地,逃避现实。
“再退个十万步。”
“这步伐退的有点略多吧,都快从鲁高因退到罗格营地了。”
“就算爆落了好东西。”
“这才像话,以本大爷的实力。怎么可能不会爆落好东西呢?这真是个笑话,哈哈哈。”我再次得意起来。
“以小凡你现在的等级,估计也用不上。”
我:“”
这一次,真的是全身中枪,鲜血汩汩的倒在了地上。没了气息。
这小幽灵是老天专门派来打击吐槽我的吗?
考虑到小幽灵所说的可能性,为了不浪费时间,我暂时收起小雪它们,开启了超人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能横着在天空上面飞行的模式。
火焰之河是一片混乱邪恶的地方,正因为如此,飞上高空以后,我能够更加清晰的感觉到,那毁灭与邪恶最纯粹最浓郁的地方。
毫无疑问,那里就是混沌避难所,大魔神迪亚波罗的老巢所在。
咻一声,我朝那个方向飞了过去,一路上,看到了地下不少冒险者在和怪物纠缠战斗,因为隐藏了气息,他们并没有发现头顶上有超人飞过。
很快就来到了火焰之河的临终点,不远处的脚下,就是火焰之河传送站。
要不要下去登录呢?
我在那感受到了一股天使的神圣气息,有领域级的实力,想来应该是天使族派来,协助盯着大菠萝动静的战士。
想了想,我决定还是算了,身边可有一个讨厌天使的小圣女在呢。
直接从传送站头顶天空上飞过去,紧接着,我们来到了真正的火焰之河。
严格的说,这里才能被称之为火焰之河,在后方,是一片连着一片的熔岩地表区域,而在前方,则是我的最后目标,混沌避难所。
连接着这两块地方的,是一条宽不足十米的通道,从天空上方俯视下去,在无边无际的赤红色熔浆海中,这条渺小的过道,可不就像是一条可怜无助的小河一般?
这条过道,也是传说之中,最让冒险者痛恨的地方之一。
首先,它是一条过道,更是一条迷宫过道,虽然只有大概一千米的长度,但是在这之中,却连续分出数十个岔路口,只有一条路才是正确通往混沌避难所的道路,其余都是死路。
你说区区一条小过道,居然还搞的那么复杂,这不是找抽吗?
如果是这样还好,偏偏这条过道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怪物,其中,最令人讨厌的就是遗忘骑士和怪诞魔和鲜血蛆虫的组合。
鲜血蛆虫是啥玩意,其实就是鲁高因沙漠之中,沙虫的最终进化体,也出现在了这里给冒险者添乱。
而这三者最是麻烦的理由又是什么?遗忘骑士也就罢了,它们的强大是众所周知,怪诞魔和鲜血蛆虫又凭什么呢?
凭它们的堵路战术。
怪诞魔是血肉复生者的终极体,本身没太大的本身,就会吐出血肉野兽之类的小怪物骚扰人,十分缠人。
而鲜血蛆虫,作为沙虫的老大,又经过了火焰之河的邪恶力量熏陶,其下蛋的本事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共同的特点,让怪诞魔和鲜血蛆虫在这里成了超级路霸,它们身边往往聚集了密密麻麻密密麻麻的幼虫小兽,把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道路给堵的水泄不通,不杀光它们就无法通过。
问题是,如果这时候,遗忘骑士就在对面,那乐子可就大了,它们完全可以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着冒险者杀出一条血路,时不时顺手扔个诅咒,然后甩几道元素弹什么的,让正在奋战的冒险者欲仙欲死,眼泪都流出来了。
可以跳过去?
刚才没有听到卡夏老师的遗嘱吗?面对遗忘骑士这种远程攻击,元素弹速度又快的惊人的敌人,你要是跳起来,那就准备变成靶子被击落吧。
正因为如此,冒险者们亲切的给这一条过道,取了个好听贴切的名字,叫死亡过道,倒在这条过道上,未能见上大菠萝一面的冒险者,数都数不清,更有传闻说是这条过道原本还要更加狭隘,是冒险者的尸骨将它累积起了那么宽。
幸运的是,现在化身德鲁伊超人的我,不用经历这条死亡过道的洗礼,从头顶上空上面,直接飞了过去。
千米的距离,转瞬即至,我落在混沌避难所的门前,顺手将一群堵在门口的健美教练邪魔之王给干掉后,抬头看了门两边一眼,露出欣喜之色
月票再稍微给力一点吧,民那桑,小七也在很努力的构思接下来的情节该怎么写,大后期很快就要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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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久违了,要是在这里呆久了的话,那赤红色的咆哮熔浆,说不定会让人得红眼病。
当然,其实最大的感叹,还是对大菠萝,大魔神迪亚波罗的力量的惊叹和恐惧。
这样一个熔浆世界,居然是它硬生生撕裂创造出来的?
以我现在准世界之力境界的水平,连怎么创造一片固定空间都不知道,魔神等级的大菠萝,却已经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这就像一个在山上生活,无拘无束的玩着人猿泰山的野人,第一次知道住所的概念,对方却已经建造高楼大厦住进去了一样。
科技和智商水平,完全不在一个等级,而换算到这里,可以认为,我现在的力量,和大神魔相比,简直就是深山野人和太空堡垒一样的差距。
先不谈三魔神如何?我们来谈谈四魔王,四魔王呃,四魔王嘛大概就是深山野人和未来战士的区别吧。
喂喂喂,话说我为什么老一个劲的打击自己呀?这时候不是应该燃烧起熊熊的好胜心,像那些龙霸天,龙傲天一样,大声宣誓,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四魔王,让三魔神成为自己的马夫奴隶。最后征服整个宇宙的所有美女,建立统一大后宫教。
最后一个愿望是不需要的呀混蛋!!!
够了,我已经厌恶自我吐槽了。出发吧。
总而言之,火焰之河是一个能打击人的地方,任何人第一次来到这里,都会深深意识到自己和三魔神的差距。越是强大的冒险者,越能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心境冒险者。反而不知道开创这样一片巨大的空间有多困难,这对他们来说还太遥远,遥远的没办法想象。
踏着咝咝冒烟的滚烫熔岩地表,我们前进了一段路程,立刻就得到了热情好客的原住民夹道欢迎。
一群速度贼快的邪魔之王,这是巴罗格的最终进化体,实力非同小可。看它们那鬼畜一般的红色有角三倍速就知道了。
这样让人凌乱的一群鬼畜邪魔之王,用它们那火红色的,宛如健美教练一般的巨大身躯,快速逼近,将我们团团围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吐出了一口浓痰。
好吧,其实是地狱之火。
第一次来到群魔堡垒的冒险者,都会被前辈叮嘱,在这里,有两种装备是绝对必须准备的。
第一是抗闪电装备,这是为了应付神罚之城那段路程,无需质疑。
第二呢,就是抗火装备了,需要抗火装备的原因和这些家伙脱不了关系,从巴罗格到邪魔之王,都有喷吐地狱之火的能力,而且这货还不是一只两只,一群往往十几只,几十只,这地狱之火喷起来,那是漫山遍野,可能每个冒险者都不得不承受好几道地狱之火的煎熬。
如果没有一套坚挺的抗火装备,哪怕是圣骑士也扛不住这样的攻击。
我到是没什么所谓,虽然也装备了抗火装备,而且不用像神罚之城那样,还不能是金属材质的,大大有损本德鲁伊高大威猛的形象。
最重要的是,这些地狱之火,远远比神罚之城的闪电更好躲,别看它们把我围住了,其实没用的,以本德鲁伊的实力,只要轻轻一跳
不屑的笑哼了一声,我假装是一个真正的绝世高手,闭着双眼,脚尖轻轻一踮,潇洒的跳上了数十米高空,然后挥舞着一百零八颗珠子串成的天舞宝轮,打算先剥夺这些家伙的五感再说。
谁要他喵的再和我提及版权的问题,我就先剥夺了他的五感,吼吼!
就在我准备大杀器的时候,这些邪魔之王停下喷火,把头一抬,猩红的邪恶眼珠,齐齐盯着滞留在半空中的我,盯的我毛骨悚然。
有股不详的预感,但是这群蠢货又能对我造成什么伤害呢?我可是即将要告别战场,回老家和等候多年的未婚妻结婚的人,已经不需要再害怕什么了,哪怕是准悲剧帝的预感,也不会那么轻易应验的,是吧,亲爱的(掏出未婚妻的相片深情看了一眼),啊哈哈哈
笑容到了最后,变得十分苍白。
因为这些抬起头的邪魔之王,再次口中喷出地狱之火,数十道地狱之火集中在一起,变成了一道巨大的火龙卷,向我席卷而来。
雅典娜之惊叹啊!!!!!!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熊熊烈火照亮我的惊讶面庞,内心之中,不禁又想起了可亲可敬的卡夏老师,在临终之前对我千叮万嘱过的一句话:不到必要时刻,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双脚离开地面,这意味着你把一半的敏捷送给了敌人。
卡夏老师,对不起,我错了。
这一刻,我流下了懊悔的泪水,如果不是当初我怂恿她去采蜜,她就不会被马蜂蛰倒,不被蛰倒,就不会丧命,我在后山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的一窝马蜂,可是足足死了十几只呀,生命竟然是如此的脆弱。
就在千钧一发之间,一道雪白色的身影闪过,回过神来,我已经稳稳的被小雪叼在嘴里,那道火龙卷扑了个空。
哈哈,小雪,干的好,不愧是我忠诚而强大的宠物。
只不过好像有点不对劲呀,这时候,我不是应该威风凛凛的坐在小雪的背上,露出一副风轻云淡,早有预料的笑容吗?为什么是被叼在嘴里,手舞足蹈像个笨蛋?主角的形象何在?
难道说导演已经放弃了我,打算让小雪做主角了?
在莫名的主角危机驱使中。我们飞快的干掉这群不成气候的邪魔之王,继续向前进发。
在这里,我得小心点。不能做太出风头的事情,不比神罚之城,在神罚之城,冒险者都是匆匆经过。想要快点离开,不做无谓的纠缠,所以我才能在那里兴风作浪。
火焰之河。可是不少冒险队伍的历练之地,如果不想暴露身份,惊世骇俗的话,就得悠着点,在刷经验的同时尽量避开人多的区域。
因此,带着五只鬼狼,我们左闪右躲。专门找偏僻的,怪物难缠的地方钻,走了大半天后,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事实上,从未知道过
管他呢。反正能刷到经验就成,大菠萝什么的,我一点也不在乎,真的一点也不在乎
于是,在这片陌生的区域,我继续了自己的刷怪之旅,火焰之河的怪物虽然质量不如神罚之城,但是胜在数量够多。
况且,这里的怪物都是最终体,像什么邪魔之王呀,深渊恶魔呀,怪诞魔呀,暴风施术者之类的,经验比它们之前的形态多了不少。
经过我精密的计算,在这里刷怪,虽然爆落率不如神罚之城的一成,但是经验却是超过了三倍。
咦,一成和三倍?这样一算,我还是吃亏了?
在火焰之河的第三天,我终于凑齐了最后一丝经验,成功的获得了久违的金色光芒笼罩。
不容易呀。
我感动了,多久没有好好享受过这样的金光沐浴了?
五十九级了!
离当初定好的两个月时间,还有一个月又七八天的样子,按照现在这个速度,我大概再有个二十天左右,就能再升一级,足足能提前七八天完成任务!
扳着手指头一数,我当时就眉开眼笑了,这个任务并不难嘛。
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本德鲁伊了!
冒着熊熊的野心自信之火,我看时间充裕,便动起了小心思。
想想看呀,我,一个去过第三世界的冒险者,一个准世界之力境界的强者,还没见过大菠萝长得什么样呢,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
对了,还有小墨童鞋也是,亏我用的这把剑还叫搞基的墨菲斯托之剑,结果主人却一点也不像是墨菲斯托的粉丝,竟然从未去捧场过。
仔细一想,真正打倒过的,也就只有督瑞尔,巴尔以及贝利尔和贝利尔。
简直就像一路被保送没有经历过中考和高考的大学生一样,总觉得人生少了一点什么,心里遗憾无比。
没错,乘着这个机会,我要去实现以前未能完成的梦想!
“哇!轻易的就给自己找到去刷装备的借口了,不愧是小凡。”不知何时醒过来,又不知用什么办法读得我的内心的小圣女,立刻在项链里吐槽道。
“哼,你以为我当初为什么要选择群魔堡垒?”我冷哼一声,露出阴谋重重的笑容。
“哈洛加斯环境恶劣?这根本不是问题,恶劣的环境限制了我,也会限制怪物,并不会对我的计划造成太大影响,再说,大不了我可以去部落神殿那里历练,总不会受到天气影响了吧。”
宛如已经将身为名侦探的主角逼到了悬崖边上,觉得胜券在握,而炫耀的滔滔不绝将自己整个计划暴露出来的低级反派角色一样,我哈哈笑了起来。
“退一万步讲,库拉斯特海港的小矮人,虽然经验少了点,但是胜在数量多,是这里的几倍,十几倍,几十倍,去刷小矮人的话,经验不会少,而且还能顺便刷起精灵族的好感度。”
我再次用中指推了推眼镜框,眼角闪过一道锐利目光。
“那么,为什么我最终会选择群魔堡垒呢?因!为!是——这里的路最短,只有五个区域,两个传送站,很快就能到达最终区域,单挑魔神,怒刷装备,这是我一开始就确定下来的野心和阴谋,现在连上帝也阻止不了我了,喔哈哈哈!”
“呜哇,好逊的反派角色。”对于我的整个计划。这只吐槽幽灵毫不留情的给予了差评。
“的确,或许现在连上帝也阻止不了人来疯的小凡你了。”
“就是就是。”
“但是,冒险者能哦。”
“什么?难道他们比上帝还厉害?”我被逗乐了。
“到是不需要比上帝厉害。只要他们能提前一步,先把迪亚波掉就行了。”
我:“”
“或者说,前几天已经干掉了。”
“别别再说了,我明明已经尽量无视掉这个可怕的可能性。为什么你还要去把它揭露出来?”我痛苦的满地打滚。
“退一万步讲,即使迪亚波罗真的还在。”
“哦哦,这才像话嘛。在就好,在就好。”我立刻精神了。
“也不一定会爆落好东西哦。”
“混蛋!混蛋!我知道有这个可能性,我知道,所以别再说了!”我再次抱头蹲地,逃避现实。
“再退个十万步。”
“这步伐退的有点略多吧,都快从鲁高因退到罗格营地了。”
“就算爆落了好东西。”
“这才像话,以本大爷的实力。怎么可能不会爆落好东西呢?这真是个笑话,哈哈哈。”我再次得意起来。
“以小凡你现在的等级,估计也用不上。”
我:“”
这一次,真的是全身中枪,鲜血汩汩的倒在了地上。没了气息。
这小幽灵是老天专门派来打击吐槽我的吗?
考虑到小幽灵所说的可能性,为了不浪费时间,我暂时收起小雪它们,开启了超人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能横着在天空上面飞行的模式。
火焰之河是一片混乱邪恶的地方,正因为如此,飞上高空以后,我能够更加清晰的感觉到,那毁灭与邪恶最纯粹最浓郁的地方。
毫无疑问,那里就是混沌避难所,大魔神迪亚波罗的老巢所在。
咻一声,我朝那个方向飞了过去,一路上,看到了地下不少冒险者在和怪物纠缠战斗,因为隐藏了气息,他们并没有发现头顶上有超人飞过。
很快就来到了火焰之河的临终点,不远处的脚下,就是火焰之河传送站。
要不要下去登录呢?
我在那感受到了一股天使的神圣气息,有领域级的实力,想来应该是天使族派来,协助盯着大菠萝动静的战士。
想了想,我决定还是算了,身边可有一个讨厌天使的小圣女在呢。
直接从传送站头顶天空上飞过去,紧接着,我们来到了真正的火焰之河。
严格的说,这里才能被称之为火焰之河,在后方,是一片连着一片的熔岩地表区域,而在前方,则是我的最后目标,混沌避难所。
连接着这两块地方的,是一条宽不足十米的通道,从天空上方俯视下去,在无边无际的赤红色熔浆海中,这条渺小的过道,可不就像是一条可怜无助的小河一般?
这条过道,也是传说之中,最让冒险者痛恨的地方之一。
首先,它是一条过道,更是一条迷宫过道,虽然只有大概一千米的长度,但是在这之中,却连续分出数十个岔路口,只有一条路才是正确通往混沌避难所的道路,其余都是死路。
你说区区一条小过道,居然还搞的那么复杂,这不是找抽吗?
如果是这样还好,偏偏这条过道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怪物,其中,最令人讨厌的就是遗忘骑士和怪诞魔和鲜血蛆虫的组合。
鲜血蛆虫是啥玩意,其实就是鲁高因沙漠之中,沙虫的最终进化体,也出现在了这里给冒险者添乱。
而这三者最是麻烦的理由又是什么?遗忘骑士也就罢了,它们的强大是众所周知,怪诞魔和鲜血蛆虫又凭什么呢?
凭它们的堵路战术。
怪诞魔是血肉复生者的终极体,本身没太大的本身,就会吐出血肉野兽之类的小怪物骚扰人,十分缠人。
而鲜血蛆虫,作为沙虫的老大,又经过了火焰之河的邪恶力量熏陶,其下蛋的本事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共同的特点,让怪诞魔和鲜血蛆虫在这里成了超级路霸,它们身边往往聚集了密密麻麻密密麻麻的幼虫小兽,把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道路给堵的水泄不通,不杀光它们就无法通过。
问题是,如果这时候,遗忘骑士就在对面,那乐子可就大了,它们完全可以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着冒险者杀出一条血路,时不时顺手扔个诅咒,然后甩几道元素弹什么的,让正在奋战的冒险者欲仙欲死,眼泪都流出来了。
可以跳过去?
刚才没有听到卡夏老师的遗嘱吗?面对遗忘骑士这种远程攻击,元素弹速度又快的惊人的敌人,你要是跳起来,那就准备变成靶子被击落吧。
正因为如此,冒险者们亲切的给这一条过道,取了个好听贴切的名字,叫死亡过道,倒在这条过道上,未能见上大菠萝一面的冒险者,数都数不清,更有传闻说是这条过道原本还要更加狭隘,是冒险者的尸骨将它累积起了那么宽。
幸运的是,现在化身德鲁伊超人的我,不用经历这条死亡过道的洗礼,从头顶上空上面,直接飞了过去。
千米的距离,转瞬即至,我落在混沌避难所的门前,顺手将一群堵在门口的健美教练邪魔之王给干掉后,抬头看了门两边一眼,露出欣喜之色
月票再稍微给力一点吧,民那桑,小七也在很努力的构思接下来的情节该怎么写,大后期很快就要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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