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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章

  …”他略一蹙眉,接着道:“便是今日,你想留下太子,也不无不可。”

  小孩玉白的指尖在杯沿上细细摩挲,“有一事阿锦想不明白,哥哥讨厌太子,为何还要将此事告诉阿锦,如果哥哥不说,等我发现时,他已经离了京,这不是更合哥哥的心意么。”

  叶重晖清俊的面庞微滞,无奈一笑,这正是顾琛的高明之处。那日在龙址山,他说自己不日将去塞北,希望最后几日,能好好待在阿锦身边。言辞恳切,几乎将他打动,可是回头细想,却是一个挖好的陷阱。

  他若是不说,等顾琛离开后,阿锦知道他知情不报,兄弟间难免生了嫌隙,可若是说了,就免不了看到阿锦为他牵肠挂肚,抑郁不安。说与不说,都没个好。

  这位太子殿下,即便要走,临走前都要给他添堵。

  他看着小孩精致的侧颊,眉峰微蹙,道:“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是嫉妒,每回站在你二人身边,我这个亲兄长,反倒像个局外人,有时甚至会想,阿锦与他更像亲人。因为不希望阿锦被抢走,所以才处处与他作对。”

  他顿了顿,极认真地说:“若是站在臣子的角度,其实,我很欣赏太子殿下。”

  小孩淡粉的唇附在白瓷盏边缘,轻轻啜了一小口,抿唇笑道:“太子殿下应该也是一样。”

  叶重晖踱到窗边,看向一袭银色盔甲的少年,遥遥相望,二人竟同时默契地勾唇一笑。

  “阿锦,到近前了,不来瞧一眼吗。”

  他们都很清楚,一旦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出现在窗前,喊一声太子哥哥,纵使前方有再多的抱负,顾琛都会停下脚步。

  时间好似停止了一般,人潮里传来的嘈杂声好似一瞬间消失,只余下这三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好似已去经年,实际不过是眨眼间的功夫。

  “哥哥,你替我看吧……”

  叶重锦问:“他今日穿的什么盔甲,骑的什么战马,面上是何表情,威不威风?”

  叶重晖道:“他穿着一身银鳌护心铠,头戴龙鳞盔,骑着一匹赤黑骏马,面上不喜不怒,很是威风。”

  听他说完,叶重锦便弯起唇角,他可以想象得到,那人此时是何等的威风。

  人潮声渐渐平息。叶重晖走到他身边,道:“阿锦,回家吧。”

  “好。”

  这世上,有一个人,你清楚地知道他的好,他的坏,他的强大,他的弱点,他在时你总想躲着,总盼着有一席喘息的余地,可当那个人真的要离开时,又会忍不住失落怅然。

  也许,只有时间能给予答案。

  ========

  庆宗十年冬,孟霆威被封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率领五万士兵挥兵北上,与此同时,罪将朱巍被押解回京,大皇子一系遭受重创,庆宗帝对他的态度越发冷淡,三皇子顾贤借此机会,在朝堂上逐渐站住了脚。

  过完年,安成郡主解了禁足,府里府外皆在准备大婚事宜,新娘子却忽然消失不见,尚书府再次沦为笑柄,皇帝为了弥补罗家,将罗家大儿子罗文清改了调令,出任大理寺少卿一职。

  原本打算外放的六品官,直接晋升为五品京官,罗家彻底没了怨言,且不必迎娶安成郡主入门,罗家人恨不得放pào竹庆祝,只是碍于皇室颜面,在外作出一副惋惜的模样。

  庆宗十一年春闱会试,刘晋云一举得中会元,据说凭着一纸军法策论,让晟王爷惊为天人。

  说来也是巧合,晟王爷好武不好文满朝皆知,会试主考的差事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头上,但皇帝因为安成郡主逃婚一事,迁怒于他,这才命他做终审,为的就是磨磨他的脾气。

  刘晋云参加会试之前,陆侯爷看在他尽心教导外甥的份上,提点了他一句:“切忌废话连篇。”

  刘晋云记在心上,一纸策论一句废话找不到,句句切中要点,晟王爷最厌烦看那些辞藻华丽,绕来绕去的文章,忽然瞧见一篇简单明了不拖沓的,行文中都透着一股精炼利索,加上许多观点与自己不谋而合,就像在一堆砂砾里拾到珍珠,眼前一亮,耐下xìng子又读了一遍,然后便爱不释手,直接就给拍板定下了。

  刘晋云的文章未必比旁人作的好,只是他运气好,刚好遇到晟王爷这位伯乐。

  刘晋云作为新晋会元,独自去金光寺还愿,第一,谢陆侯爷相助提点之恩,第二,谢晟王爷知遇之恩,第三,谢陆小公子日日刁难他,磨炼心xìng之恩。还有一点,他没敢说出来,只暗自在心里感谢。

  第四,他谢安成郡主逃婚之恩,若是她肯乖乖嫁人,怎么也轮不到晟王爷做考官。

  冥冥之中,一切因缘际遇皆有安排。

  北征大军到达塞北时,庸安城已被攻陷,漠城,北晔城接连失守,城中数万军民被屠杀殆尽,北鞑一鼓作气,直接南下,直逼中州城,此城若被攻陷,中原腹地便真正暴露,大邱子民再无安枕成眠之日。

  北鞑是北方游牧民族的合称,此番来犯的是金夷,乌柯以及哈达三族,此行来势汹汹,中流河以北区域已被他们视作囊中之物。

  顾琛站在中州城城楼之上,眺望远方,这一次,他要将这帮蛮夷彻底逐出这片大陆。

  前世之过,今生他会一一弥补。

  庆宗十二年秋,塞北传来捷报,兵马大元帅孟霆威,带领将士收复漠城,北晔城,北鞑避其锋芒,退守庸安城,庸安城易守难攻,双方对峙不下。

  庆宗十三年冬,塞北再次传来捷报,太子出奇策,北征大军一举夺下固若金汤的庸安城,一名叫做孟胜男的小将取下金夷大王子首级,立下赫赫战功,短短两年,升为副将。

  半月后,晟王爷亲自北上犒赏军队,却大怒而归,同行的兵部员外郎刘晋云,请命留在边境御敌。

  庆宗十四年入春时节,孟老将军在巡视边境时,安息在马背上,溘然长逝。孟霆威,字繁生,最早追随太宗皇帝的功臣之一,其一生战功无数,未尝败绩,北鞑闻之色变,孟家军所到之处,敌人落荒而逃。消息传出,举国哀恸,庆宗帝听到哀报,生生哭到昏厥。

  北鞑得到消息,卷土重来。他们以为孟霆威以后,大邱再无帅才,殊不知,大邱的名将历史,才刚刚开始书写。

  孟霆威的离世,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曾经掩盖在他光辉下的那批年轻将领,开始书写新的神话。

  第69章 四载之后又三年

  三年后。京城繁华一如往昔。

  阳春三月,柳絮漫天飘洒, 明月湖畔仍是热闹非凡, 往来文人学子络绎不绝,只是望月楼已不复往昔盛名。

  从书斋走出几名半大少年, 都是十三四岁的模样,身穿儒衣, 怀里抱着几册书卷,路过望月楼, 其中一人道:“这茶楼瞧着清静, 不如进去喝口茶水。”

  另一人道:“旁边的珍味楼更好。”

  那人犹豫着道:“珍味楼……这名字,听着有些庸俗, 不如‘望月’二字来得文雅有韵味。”

  其他几人笑话他,道:“柳兄,你刚来京城,所以不大清楚,这望月楼前些年的确是宾客如云,多的是附庸风雅的人,不过自从珍味楼开张,便大不如前了, 说到底,酒楼茶馆这种地方, 餐食美味才是正经。”

  “品过珍味楼的茶水,望月楼的粗茶,简直难以下咽, 更别说各色美食糕点,哎,别只顾着说话,再晚些,可就抢不着位置了。”

  那姓柳的少年道:“如此说来,我今日倒是要尝一尝,若是不好,我可不会轻饶你们。”

  几人说说笑笑,进了楼里。

  伙计迎上,问:“几位贵客可事先预定了厢房?”

  “不曾。”

  “那可有相熟的客人在此处用餐?”

  那几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人问:“难道今日我们来晚了,已经没有空座了?”

  “这倒不是,座位是有的,只是我们掌柜的早早回去陪夫人了,只将预定的餐食预备好,若是没有提前预定,也没有相熟的朋友在店内,便只有常备的茶点可用,不知几位意下如何?”

  “茶点也是极好的,我们不挑嘴。”这几个出身高门的公子哥,连连摆手说道。

  柳姓少年道:“有生意不做,却回家陪妻子,这掌柜的倒是个妙人。”

  那伙计道:“可不是么,我们掌柜的最疼夫人,几年前一个人追去津州,在泰山老爷家门前跪了好几日,这才打动了他们,同意把夫人嫁来京城。如今生意做大了,还是把夫人放在手心里疼,真真如神仙眷侣一般。”

  那几位少年听了,皆是感慨:“实乃真情可贵。”

  几人正说着话,忽然齐齐住了口。只见从楼上下来一名白衣男子,俊逸无双的面庞,周身气质清冷如玉,一双寒眸透着一股子疏离冷淡。这几人呆了一瞬,连忙让开,只觉得与这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间,是一件极为难堪之事,叫人恨不得低到尘埃里去。

  噗嗤一声轻笑,从白衣男子身后走出一个男人,年岁稍长一些,笑容里透着一股风流不羁,道:“恒之,你瞧,这几个孩子像不像你我年少时,总是从书斋里淘几本奇闻异录,偷偷藏在书册里带回家,你那时最喜欢鬼怪志异,私藏了许多本。”

  叶重晖只淡淡应了一声,径自离去。

  罗衍望着他修长的身影,轻轻一笑,回头对那几个孩子道:“你们可不要学他,没有半分人情味,叫人又恼又恨。”说罢却快步追了上去,口中“恒之,恒之”地唤个没完。

  等二人走出珍味楼,剩下的几人还恍然如梦,柳毅问:“这人是谁?”

  伙计答道:“穿蓝衫的那位,是罗尚书家的二公子,任户部员外郎,至于那位穿白衣的公子……”

  一个客人刚好路过,冷笑道:“那个穿白衣的,更是了不得,出自名门叶氏,当朝丞相的嫡长子,不曾科考,却被圣上一道圣旨赐为翰林院编修,即便是新科状元,也没有这等际遇。可满朝文武,却无人敢说一个不字。”

  “叶家三代皆是如此,摆出一副清高的模样,等着圣上降恩,我大邱,就离不了他叶家……”

  他话未说完,便被同行之人堵上嘴,道:“几位小友不必在意,他喝醉了,说胡话呢。”

  说是喝醉,其实并无酒味,一行人匆忙离去,那伙计摇头道:“这位‘喝醉’的大人,便是那年的状元郎徐燮。”

  几人了然,本该出尽风头的人,因为一道圣旨成了陪衬,不战而败,任谁都会郁闷。

  ========

  上了叶家的马车,罗衍问:“我不过提了一句,说来时见着窦先生,你转头就走,这是急着去哪?”

  “姚家,接阿锦。”

  罗衍眼里直冒酸气,摇头道:“你真是没救了,我听说南疆有一种蛊dú,中蛊者会听下蛊者的所有命令,我怀疑,你弟弟给你下了蛊,让你眼里心里就只有他。”

  叶重晖没接这一茬,却是眯起眼,问:“你找我,若是为了说这些废话,就下去吧。”

  “……”

  罗衍盯着他没有瑕疵的面庞,良久,哑声道:“是有话说,只是马车里说不清,下回找你,可不许再逃。”

  叶重晖略一颔首,指向车帘,罗衍嘴角微抽,撩开帘子跳了出去,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叹了口气,轻声呢喃:“恒之啊恒之,我为你着了魔,你可知道。”

  ========

  姚家。花园里花团锦簇无人欣赏,一群人围在凉亭外,踮着脚往里瞧。

  一名纤细少年手执画笔,沾了沾颜料,在一张洁白宣纸上细细描摹,不多时,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便现了形,红扑扑的脸蛋,仅仅是瞧着,便想让人咬上一口,额前一缕小卷毛,两只胖乎乎的小手展开,好似在等人抱起他。

  周遭传出一声声赞叹,这样好看的小娃娃,只怕画里才有。

  少年放下画笔,修长的指骨似玉石雕刻而成,抿唇一笑,灿若春华,他回眸问:“堂姐觉得如何?”

  叶若瑶已经说不出话来,只看着那幅画不住地点头。姚珍替她答:“这画实在不能更好,谢堂弟赐画。”

  叶重锦道:“这是自然,我画的是我自己,谁能比我更好看?”

  这话在旁人听来许是觉得自大,可眼前的少年,的的确确有这个底气,皓齿明眸,一张精致到了极致的脸蛋,好似世间最精心描绘的工笔画,一勾一勒都藏着造物主的私心。

  叶若瑶抚着圆鼓鼓的肚皮,道:“这画虽好,总不如zhēn rén来得生动,听说每日看见好看的人,生下的孩子也会好看一些,若阿锦弟弟时常来看我,便再好不过了。”说着,眼巴巴地瞅着一旁的少年。

  她成婚已有好几年,却仍旧保留做姑娘时的脾气,跟人撒娇信手拈来。

  叶重锦道:“这有什么难的,堂姐每日对着铜镜看自个儿,宝宝出生后肯定是个美人。”

  几句话逗得叶若瑶娇憨而笑。

  出了凉亭,叶重锦随手摘下一片绿叶,在手里把玩,他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美,就连指甲盖都极精致,淡淡的粉,莹润的白,一片小巧的叶子,被那几根玉骨衬得如同翡翠珍宝。

  他道:“我自己出门就是,哪用得着姐夫亲自相送。”

  姚珍被他说得脸红,憨憨地答:“一日为主,终生为主,姚珍一辈子都是主子的人,”顿了顿又问:“前几日送去的卤味可还有剩,若是没了,我让家仆再送一盒过去。”

  叶重锦吐舌一笑,道:“多多益善。”

  出了门,见着叶家的马车停在门外,姚珍扶他上去,叶重锦刚掀开车帘,便见着一张冷漠的俊脸,面色微滞,道:“姐夫,我想起来还有一事,不如回府商议……”

  话未说完,被人拉着手腕给拽了进去。

  随后,马车里传出一道冷冰冰的嗓音:“出发。”车夫不敢耽搁,连忙挥着鞭子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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