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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章 黑白有情(一)

  1

  “天亮了!你们是不是该消失了?”

  “我们为什么要消失?”黑衣人努力尝试想理解任清扬说这句话的意思。

  “不是天亮了鬼魂就该消失吗”任清扬有点不置可否,“村里的老人都这么说。”

  “哈哈,哈哈哈!”白衣人尖锐怪异的笑声划破晨幕,远处的狗“汪汪!”的叫了几声。黑衣人放松了许多,看看任清扬。

  “原来以为是高手,没想到也是个二把刀的货色!”黑衣人不屑的说道。

  任清扬被这嘲笑弄的有点不好意思,两个苦命鸳鸯这时候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是第一次做鬼,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任清扬还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我就是刚好碰到了这一对苦命的鸳鸯,不想被你们拆散了,了解了!就这么简单!”

  “其实,要是你们不愿意接受我的建议,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任清扬还算是个诚实的孩子。

  黑衣人皱皱眉头,看了看白衣人,白衣人耸耸肩。

  “这个嘛!”黑衣人往前走了两步,“哥们!”黑衣人干咳了两声继续说:“说实话,其实干这活儿挺累的,那个人想死呢?都想活着,哪怕是受尽世间折磨,看似活着不如死了的人,在我们出现的时候,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基本上都要挣扎两下,作为我们来说,也没办法,既然规则在这儿,就得按照规定办事。”黑衣人回头看看白衣人继续说:“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尽量的摆事实讲道理,尽量把道理说透了,让老百姓明白这是劫数,在劫难逃。道理说透了呢,有些人理解,有些不理解,理解的路上少受点苦,不理解的呢,只有来硬的”

  话音未落,黑衣人一个健步冲到任清扬面前,一个巴掌拍在任清扬的脑门上,任清扬瞬间觉得天旋地转,脑袋嗡嗡只响。差一点栽倒在地上,任清扬单膝着地,一只手撑着地面,一只手捂着脑门,眼前一阵黑一阵白,想站起来,只是浑身无力。在恍惚之中,他看到自己单膝跪地的狼狈样,旁边两尊雕塑一般的黑白二人还有不敢抬头的一男一女。

  啊!任清扬的脑袋又嗡的一声,真的已经死了吗?不远处的大山已不再翠绿,就像是老电影里的黑白底片,远处的大河恶浪滔天,刚才还说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

  就在任清扬在努力想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感觉自己被一股不能抗拒的力量往回拽着,瞬间又是天旋地转,眼前一黑。

  似乎过了很久,任清扬睁开眼睛,一双黝黑的眼珠正盯着自己,从这个角度看,自己应该还是站着的。黑色的眼珠里,有疑惑,有不解,有好奇,也有稍许的温柔。任清扬眼神往下看,被一张湿润性感的嘴唇挡住了视线,如果不是离的太近,任清扬肯定可以看清这张性感的嘴唇上涂了粉红色的唇彩,真是个美男儿,除了脑门上的那片胎记。

  黑衣人往后退了两步,任清扬想到刚才差点吻到那张性感的嘴唇,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白衣人站在黑衣人的身旁,也正在好奇的看着任清扬,像是在参观动物园新进的物种。

  “有什么好看的?”任清扬被这两个家伙的眼神弄的特别不好意思。

  2

  “你看到没有?”翠儿的声音。

  “看到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魂出窍?”建军怀里抱着翠儿,他们两个正好奇的朝这边张望着,“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翠儿紧紧的抱着建军的胳膊,“我在你灵堂把刀子捅向自己心脏的时候,可能也是这样吧,只不过再也没有回去,我看到了我自己,躺在那里,血流的满地都是,有些人在喊叫着,有些人呆呆的站在原地。只是我一回头,你就在身边,我也就安心了!”

  “你来的时候,我就站在你身边,我喊你的名字,就在耳边大声的喊,你好像听不见。当你掏出刀子,我扑了过去,可是我看着刀尖穿过我的胸膛,还是刺进了你的心窝,我大喊大叫,歇斯底里,等我再次睁开眼睛,你就站在哪里,冲我微笑。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整个世界都属于我们两个了。”

  “你们过一会儿再矫情。”黑衣人指一指他们俩儿,回过头对任清扬说:“你怎么回事?”

  “我怎么回事?”任清扬故作镇定,“我还想问你呢!你刚才是在干什么?”

  “干什么?勾魂啊!这都看不出来吗?”黑衣人似乎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多少底气。

  “勾到了吗?”

  “”黑衣人看看白衣人,显得有些尴尬,“差一点,但是又回去了!你到底是谁,我还从来没有失过手!”

  “我是谁不重要,其实我现在也搞不清楚我是谁了。如果你知道的话可以告诉我。”

  “那你有病啊!”黑衣人有点不耐烦了,“不管你是谁,今天他们两个必须跟我走!”

  说完,黑衣人一个眼色,黑白两人径直扑向建军和翠儿,任清扬上前一只手拉住黑衣人,一只手拉住白衣人,愣是死死的拉住了。缓过神,对他们大喊,“快进去!”建军和翠儿连爬带滚的冲进道观。

  黑白两人可能是第一次在人间被一个人拉住,脑袋里有千万个问号飘过,一时反应不过来。任清扬趁机撒腿就跑。等到黑白两人回头来追,他们三个已经进了道观,正准备关门。

  道观的大门和外面的院墙之间有一片空地,除了正中间摆着一个巨大的香炉之外,并无他物。黑白两人速度极快,已经到了空地的中央,两人错过香炉,一左一右就朝任清扬他们扑了过来。随着两声“哐哐!”沉闷的巨响,黑白两人被弹出去十米开外。

  像是被什么东西挡住了,空气里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墙。任清扬会心一笑,可可走的那晚,拿着记号笔到处乱画,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

  黑白两人尝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放弃了。原来一身笔挺的西装现在也已经不成样子了,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看着任清扬他们,就像关在动物园笼子里的猛兽,隔着钢化玻璃看着肥嘟嘟的游客。

  “什么鬼东西!”白衣人有点无助的看着黑衣人。

  “用来防神的符咒!”

  “用来防神?”白衣人有点纳闷了,“不防鬼!防神!神比鬼可怕吗?”

  “你说呢?”黑衣人瞟了一眼白衣人。

  白衣人沉默了,按照他们两个的经验,大多数时候神是比鬼可怕。一个恶鬼也许可以祸害一个人,祸害一群人,可是一个恶神呢?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就像一个国家,犯罪分子再多,也只是小范围的祸祸,可是一个恶政出来,也许受害的就是一代人。他们不知道,十几年后,美国有一个叫的总统,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大幅提高关税,全世界很多小的经济体已经一夜之间从高尚的文明社会堕落成盗匪成灾的黑暗王朝,以前的人们穿着比基尼,闲坐在沙滩上讨论着怎么能让自己人生不这么平凡,现在走在大街上眼睛只会直勾勾的盯着别人手里的面包。这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代人那么简单。

  建军和翠儿已经被眼前的情况搞晕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想对方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然后再看看任清扬,不知道是应该感激还是埋怨,目前的状况对他们来说是福是祸还分不清楚。任清扬更是不知道目前这个困境怎么能够完满的解决,可可留下的符咒挡住了黑白二人,可是能挡多久,然后呢?

  经历了无奈和挣扎之后,黑白两人席地而坐,倒也不显得着急了。

  任清扬回屋取了几瓶水,递给建军两口子,他们没接住,水瓶掉地上了,这也不意外,他们尴尬的笑笑。扔了两瓶给黑白二人,他们倒也不客气,拧开瓶盖就喝。

  3

  夕阳在天空肆意的挥洒着余辉,又一个夜晚即将降临,建军和翠儿扫完了院子的落叶,两人,是两鬼走出大门休闲的走在山脚下的小路上,远处就是翠儿曾经寻死跳入的大河,河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有山泉,有雪水,汇聚在一起,冰冷清澈,波涛汹涌。

  建军和翠儿依偎着坐到了河边,傍晚河面升腾起的雾气将周围的一切染的朦胧,蟋蟀在草丛里拼命的叫着,再过几天就是深秋了,它们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有命运稍好一点的,会躲进那户人家里,在灶台或者火炕的缝隙里苟延残喘,这就是命,万物都是这样的。

  “他已经走了好多天了吧!”翠儿看着远处袅袅升起的炊烟问建军。

  “是好多天了。”

  “你说他还活着吗?”

  “活着!肯定活着!”建军语气显得非常肯定,但是眼神却显得飘忽。

  那天,苏可可流下来的符咒将黑白二人挡在了门外,他们进不来,任清扬出不去,眼看天就要黑了,白衣人留下了眼泪。虽然稍稍转过了头,还是被任清扬看到了。

  “哥!这就是命吧!”

  黑衣人没有回答。突然站起来,后退几步,朝任清扬猛扑过来,白衣人一惊,伸手去拽,衣角滑过手心,白衣人大喊一声:“不!”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巨响,任清扬本能的用双手挡住面门,手指缝闪过一道白光,一瞬间向四下散去。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建军睁开了眼睛,愣住了。

  黑衣人仰面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着,七窍都在流血,鲜红的鲜血滴在地上,尘土被激起,然后又跌回地面,血液渗入土里,不见了。白衣人已经跪倒在黑衣人的旁边,双手温柔的抚摸着黑衣人的面庞,眼泪轻轻地从修长的睫毛上滑过,滴落在黑衣人的脸上,混杂着血水,一起滑向地面。

  在夕阳的余晖下,白衣人高挺的鼻梁因为伤心一抽一抽的颤动,白净的脸上映着粉红色的霞光,四下寂静无声,只有白衣人轻轻的抽泣声。女人什么时候最动人,古人的诗里已经写过“梨花一枝春带雨!”日本人为什么喜欢拍“未亡人”,虽然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就是这个道理。

  也许是气氛到了,也许是因为长久以来的心里压抑和无可奈何,任清扬看着白衣人的眼泪一滴滴落下,眼角已经有些湿润。

  七零后c八零后的农村孩子从小基本上都是放养的,和父母之间并不像城里人或者外国人那样亲密,有些小孩甚至从记事起就不再和父母有亲密接触,别说亲吻,就是拥抱都会被看成的软弱或者病态的。所以他们的亲情表面看来并不是很浓。长久以来,父母离世,农村的哭丧基本上都属于表演形式,儿女在司仪的带领下走完全部流程,晚上回家该干啥干啥,甚至在回来的路上都能说说笑笑。

  可是,这一切都只是表面,他们和父母之间的亲情和世界上所有人一样难以割舍,因为生活艰难,不容的他们去体会痛失亲人的悲痛,生活还得继续,只是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候爆发,也许在多年以后,意外看见父母亲的遗物,也许是在扫墓的时候,也许只是因为看了孩子一眼

  任清扬也和所有农村孩子一样,父母不明不白的走了,自己除了迷茫和孤独,其实这么长时间说不上伤心,心里反而挺平静。只是这个时候,他想哭。

  最后一抹夕阳勉强的划破整个西天,任清扬大声的哭了,没有捶胸顿足,只是大声的喊叫着,任泪水打湿脸庞,一动不动。建军和翠儿呆呆望着他,已经忘了恐惧。也许伤心可以相互感染放大,白衣女人此时也大声的哭了出来,建军和翠儿也莫名的抱头痛哭

  早上的太阳依旧缓慢的从东方升起,这一夜,流泪眼逢流泪眼,断肠人遇断肠人,哭了个昏天暗地。

  白衣女人坐在地上,将黑衣人抱在怀里,轻声的说:“哥!我带你走。不管将来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身边。”

  白衣人女人起身想试着扶起黑衣人,但是没有成功,黑衣人痛苦的哼唧了一声。

  “等等!”任清扬经过这一夜的释放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他从小就看不得别人难受,搭救建军和翠儿是这样,现在看到白衣女人这样伤心,便不忍的问了一声:“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抓他们两个?”

  “你知道吗?只要昨夜子时之前带他们两个归位,我和他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去往我们自己的天堂。”白衣女人带着哭腔说着,“四百多年了,我们每一天都期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因为你”

  在白衣女人含恨埋怨的眼神前,任清扬低下头,努力回想着自己昨天到今天的所作所为,低声的说道:“我只是不想他们两个有情人就这样被你们带走。”

  4

  吴员外有一独女千金,年方十八的时候听从父母大人的安排许配给了一个来城里参加考试的秀才。秀才姓张,名子秋,山西太原府河曲县人,来太原府参加乡试。张子秋出身贫贱,兄弟三人,排行老三,老家人都叫他张三秋。天下的事总是这么奇怪,老天爷总是会给负心汉一副好看的皮囊,给风流女一个婀娜的身段,绝代千华的面容,但反过来说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前面那些条件人才会变得负心和风流吧!

  和所有故事一样,吴员外在一次机缘巧合中认识了张三秋,看着张公子仪表堂堂,身长八尺,又有学问,老家还没有什么牵挂,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上门女婿啊,吴员外像是捡到了宝贝一样,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张三秋也很配合,知道土豪一般都喜欢附庸风雅,时常带一些同学来参加宴席。

  宴席上吟诗作对,饮酒赏画,吴员外在这样的气氛感染下很快就觉得自己上辈子应该是一个文豪,当然他心里也清楚,自己那些狗屁不通的诗词会被这些青年才俊赞赏全是因为自己的家境和款待。可古往今来诗词歌赋从来都是和权贵分不开的,庸俗到一定境界也会出现一些真正艺术的东西。吴员外这一点还是很看得开的。

  吴老夫人也背地里看过这帮年轻才俊,为女儿的婚事把把关。看了几次,气质长相还属张三秋,才华学问这中间倒是真有一位如鹤立鸡群者。他叫柳瑾瑜,和张三秋老乡,身高体态和一般人无二,长相倒还好,令人遗憾的是脸上有一块胎记,不偏不正,正好生在额头正中,尽管柳才子时常会有意用几丝垂下来的头发去遮盖,可是这个胎记实在有点大,越是有意遮盖越是容易让人去注意,一旦注意,这个胎记会在旁观者的印象中被放大,以至于第一眼看到柳瑾瑜都会先看额头。

  人们时常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其实这也是一种意淫的说法,从古至今人都是要看形象的,看看现在战斗在娱乐一线的这帮小鲜肉,狗屁学问没有,才艺也就是勾引中老年妇女惯用的那几招,眨眼睛扭屁股装傻卖萌,可体现在实际效果上,就是比那帮实力派中年老男人挣得多,粉丝也更年轻化,粉丝群体的颜值明显也高。

  其实说起小鲜肉和娘炮现象,在我看来,这是女性地位提高最有利的证据。千百年来,女性一直被当做一种财产,男人的财产,既然是财产,是物件,当然穿衣打扮,举止气质都会按照男人喜欢的样子来衡量,什么叫妩媚动人,什么叫环肥燕瘦,还不都是男人的喜好决定的。现在兴起的小鲜肉倒是说明了女性现在有力量决定男人的形象气质了,这是好事。为什么女性地位提高后决定的男人气质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扯的有点远了,有机会专门讨论。

  书归正传,吴大小姐名叫吴代荷,跟着老妈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看过几次,心里多少也有个谱,但是人性的弱点还是占了上风,吴大小姐欣赏柳瑾瑜的才华和气质,胸有诗书气自华,可张三秋看起来也不错,可能学问没有柳瑾瑜那么高,但是颜值很高啊!也许和传说中的潘安有点差距,但是看一眼也能让自己脸红到脖子根,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吴老夫妇见女儿和自己的意见这么的统一,那还等什么呢?

  吴家大院掌灯结彩,锣鼓喧天,吴代荷小姐和张之秋公子的成婚大典正式拉开帷幕。话说这结婚找对象其实是个运气活,再严苛的丈母娘都不能保障小两口白头偕老,日子顺风顺水,其实有点像是买彩票,没有开奖之前你根本不知道和你同床共枕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常说人心隔肚皮,夫妻也不例外。

  柳瑾瑜忙着替老乡张罗婚礼,也打心里替老乡高兴,能攀上这么一个老丈人,人生不是少奋斗多少年的事情,是根本不用奋斗了,也多多少少有些羡慕嫉妒恨。婚礼几天后,张三秋作为主人宴请这帮苦难的兄弟,这也是柳瑾瑜第一次见到吴代荷,那天酒至微醺,大伙也都借着酒劲嚷嚷着要见见嫂子,张三秋实在不想博大家的面子,就让娘子打扮妥当,被两个丫鬟搀扶着来到正厅。搀扶并不是因为吴代荷走不动道,这显着身份。跟现在领带上车下车总会有人挡着车门上缘一样,那个领导傻蛋啊,都精的跟猴一样,会碰着自己?

  那天正是秋意正浓之时,正厅的大门也敞开着,多少有些凉意。吴代荷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一双绣花鞋撩动着五彩的长裙,长裙衬托着修长的双腿。粉色的上衣勾勒出曼妙的身材,吴代荷左手拿着一柄薄丝的小扇子,扇面上画着山水,一看就是出自大家之手;右手搭在丫鬟的手臂上给大家行礼。常言道嫂子比母,小叔子的儿。张帮人也都是饱读诗书之人,赶紧还礼,目不敢斜视。

  就在柳瑾瑜抬头一瞬间,正好与吴代荷来了个对眼,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就算城里醉虹楼的头牌都没有她美,不是没有,也许相貌可以匹敌,但是气质,人常说胸有诗书气自华,其实这个说法柳瑾瑜是不信的。自己饱读诗书,学问也是一等一的高,可是就算因为额头上的胎记,平时和猪朋狗友喝花酒的时候也都是那个姑娘倒霉没抢到别人,才会和他在一起,还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可是今天,柳瑾瑜对气质这回事是真的信了。

  吴代荷也看到了柳瑾瑜,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自打那以后,柳瑾瑜隔三差五的总会来吴府转转,不是找张三秋做学问,就是其他不打紧的事情。虽然每次都见不着张夫人,但是心里感觉距离近了,也就暖了。

  为什么人世间真正的爱情总是千辛万苦,那是因为爱情是奢侈品,并不像婚姻那样实用。婚姻解决温饱问题,已经饿的肠胃痉挛的时候,还谈什么爱情,先吃饱了再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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