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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广西 第143章 新郑新政(上)

  从先高务实虽然有很强的高层影响力,但毕竟个人实际政治地位不够高,泛泛而谈、影响皇帝的思维是可以的,但具体经手或者甚至操控某些事那就比较为难了。

  军工私营是借高拱的手办下来的,打下了如今明军武器装备远超历史同期的基础;《纾驿路疏》不仅借了高拱的手,而且借了郭朴回朝的势,最终是在“郭朴时代”全面完成,为大明甩脱了第一个大包袱,并且强化了驿站体系,后续的漠南之战、西北之战其实都有这件事的功劳。

  他自己一手办成的国家层面大事,说起来还只有京营改制一项,而且事情虽然办下来了,但目前还在“巩固期”,不像军工、驿站两件事那么牢不可破。

  而现在,借着升任户部尚书的风头,高务实不仅打算趁机稳固京营改制的成果,而且因为终于专管一方,打算动一动大明的财政体系了。

  当然,基本财政体系暂时他还不敢轻易触碰,比如让他直接把大明变大宋,那他是肯定不敢的,也不现实,且没必要。

  核心暂时不敢动,那就先试探试探,找一个既有“群众基础”,又是其他人不敢轻动的方向。

  比如说:完全承认商人的合理社会地位,但同时要求商人承担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这件事之所以说它有“群众基础”,不是在开玩笑,这个时代的农民其实是知道商人比自己“厉害”的,尤其是大商人。

  道理很简单,大商人不仅有钱,而且必然在官场有些背景。这些背景,有可能本身就在家族里面培养出了读书人、官员,有可能是投资了某位、某些官员——这个前文有述,就不多说。

  总之,但凡称得大商人的,一定在背后有官府的背景,超级豪商投资中枢重臣,大豪商投资督抚布政,中小豪强投资府尊县尊,再不济一些的也会投资府县吏员——别看吏员甚至不算官,有很多职务论实权的话,几乎相当于后世的副县级呢。

  而寻常农民呢?不好意思,他多半连县衙都进不去,而且也不想、不敢进去。

  商人只分大小,农民却不是,“大农民”那是另一个阶层,是地主阶级了,他们可不把自己当农民看待。

  所以在农民眼里,商人哪怕是挑着扁担、推着独轮车的游方货郎,那也比他们强,至少见多识广——这种思维在解放初的好些农村都有。

  所以中国古代的商人阶层挺不容易的,一边被某些人当面鄙夷,一边被某些人暗暗羡慕,这里的“某些人”有时候还有重叠。

  但不管怎么说,商人在民间的地位实际并没有很低,这是可以肯定的,他们的“地位卑下”主要是在朝廷和朝廷官员面前。

  然而,这种情况也并非一成不变的,事实大明立国两百年,这种局面始终在不停的变化,并且其总的趋势是商人逐渐受到朝廷的待见——对高务实而言这个程度还远远不够,但趋势还是要肯定。

  即便是在原历史,自俺答封贡完成以后,商人地位的提升也很明显。

  为什么?因为自那以后,大明朝廷几乎在所有边境都开放了贸易(大概只除察哈尔以外),清末思想家魏源在《圣武记》中评价这次和议政策“为本朝开二百年之太平(因为清朝延续了北疆边贸)。”

  开放边关贸易的政策,是明朝国际政策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转折点,同时也是对山西商人的一个重要的商业机会。

  从此,晋商相继逐渐进入了粮食业、茶业、棉布业、畜牧贩卖业等行业,一举成为了明朝时期最重要、经济最活跃的边关贸易经营者。明代的著名学者谢肇淛在《五杂俎》中说:“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也就是说,大明最富裕的商帮,南方以徽商最富,北方则是晋商。(注:江浙商人有很多跑去和徽商同流或合作。)

  事实到了嘉靖以后,太祖朱元璋建国时所规定的:“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早已经被时人抛到了脑后,徽商如盐商等“盛宫室、美衣服、侈饮食、拥赵女”,这些富商追求财富的热情一时间远远高于了任何朝代。

  有了钱当然好,但每当他们要去面见官员时就比较不爽了——你得把这些盛装换下来,穿粗布衣裳去拜会,而且低三下四、唯唯诺诺。哪怕你就是那位官员的“金主”,有时候都只能如此。

  有没有办法改变呢?也不能说没有,比如说你很有钱,但是又实在不是读书的那块料,那么你可以想法子捐个监生——也就是国子监学生的身份。

  这个身份要说有多贵重倒也未必,毕竟它只是个相当于“国子监在读”,甚至不是“在读”,而是“曾读”。但国子监无所谓毕业不毕业,因为本身那只是为科举准备的学校,无非档次比较高罢了。

  那么类比一下,捐的这个监生其实就好比“国子监函授班”——读是读过,有没有读出什么名堂来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但是不要急,“读过”国子监本身就有一点很厉害,因为监生在政治地位基本是类比生员的,有了“监生”这个名号,你就不再是一个到哪都被鄙视的铜臭商贾,而是相当于秀才老爷了。

  然而也就到此为止,商人能“搞到”的社会地位,基本到监生也就到头了,再往除非你读书考科举并且中了举人、进士什么的,否则“类比生员”就是你政治地位的巅峰。

  这个地位,若是只在县、府一级,或许还能凑合:在县衙有坐,在府衙有个位置给你站,但倘若再往,那就不好意思,该你跪的,你还得跪。

  而在现在这个世界的大明,由于实学派的主导已经持续了将近二十年,商人的地位更是比原历史中还要更高一些。

  这不奇怪,高拱早年就专门写书谈过“义利之分”,随着高拱持续当政,实学派改革不断前进,这种观点对于民间的影响乃至于官方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

  而且,高务实本人还树立了一个典范:文为状元,商则首富。

  虽然限于“祖宗法度”,他名下的各部分都有族人、家丁充当白手套,但天下人谁还不知道他才是京华真正的东家吗?

  而京华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呢?不是说规模,是说社会贡献:京华在大明的各部分产业,去年全年缴了一百七十三万两各类赋税,其中最后能够收到中枢的就有五十九万两,接近于大明全年户部总收入的十分之一。

  这么大的社会贡献,你说高务实这个“商人”是坏蛋?

  民间层面如此,官员层面也同样变化了。实学派不必说了,一贯主张提高商人地位;心学派方面其实在这一点也是和实学派一致的——其实心学派官员背后的大商人更多呢!

  从朝廷官员这方面来看,影响最大的如邱濬、王守仁、王廷相、高拱等人,全都是支持提高商人地位的,各种理论早已奠基完成,就差最后成事了,可不是高务实凭空来玩这一手。

  这里就有一个疑问:既然那么多大佬都支持提高商人地位,为啥到现在还没搞成?

  答案并不复杂:社会地位要与社会贡献挂钩,朝廷或者说皇帝才可能接受。

  你光要求提高地位,但我皇帝、朝廷半点好处没看见,我凭什么答应你啊?我帮你改革这个玩意你以为是没有成本的?我要考虑顽固派会不会顶牛,要考虑变更祖制带来的“正统性”动摇,还有其他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到。

  你光是动动嘴皮子我就给你办,你是哪边脸长得那么漂亮啊?

  然而,问题就是在这里卡壳了,因为在高务实出现之前,几乎没有哪个商人愿意去承担什么“社会责任”。

  又或者换句话说,现在的商人们觉得他们已经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了。

  什么?你们连税都不肯交,承担了什么狗屁责任?

  这里还真有点误会。

  高务实眼中的社会责任,缴税几乎是最基本的一项,因为税收这东西原则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问题在于这个观点与当今大明这个时代的主流观点并不相符。

  主流观点是: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故天下人供财于皇帝。

  别说民间都是这么想,实际连很多官员都是这么看的,这就糟糕了。

  天下万民养你一家一姓,我们都是被统治阶级,都是吃亏的人啊,那当然是交得越少越好啦!

  这个问题如果要展开、要全面改革的话,皇帝对于户部的财权都必须限制,因为只有皇帝无法把户部的钱拿去私用(比如赏赐潞王那种),天下人才不会觉得这钱全是交给皇帝个人了,但高务实显然还搞不了这个。

  不过,这事不能总想着皇帝先妥协,否则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决不了。

  权力有限,还是先搞定商人这块。

  商人们之所以没交多少税还认为自己承担了社会责任,原因在于什么?

  在于他们经常也会为了在乡梓之地的名声而去做些修路铺桥的“义举”,还有就是像高务实当年那样出钱赈灾,这都是商人们常做的,也是他们认为自己其实是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比如那些年闹倭寇厉害的时候,很多商人也会捐献银两(或者被迫捐献),来供当地加强守备等用。

  此外还有种种,地方要搞什么建设也好,要搞什么防务也罢,动不动就会召集商人“纳捐”、“认捐”,商人们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对地方官也没有多少底气说不,于是……社会责任不就承担了吗?

  但高务实认为这种“承担”是很扭曲的,而且作为朝廷而言,这玩意根本不可控!

  历史崇祯皇帝自己穷得龙袍都要打补丁了,后宫嫔妃们首饰都快捐空了,京师商人捐了多少银子吗?有,但没多少。甚至于京师官员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没钱捐啊!

  然后李自成一来,直接查抄出的数目都超过了两千万两。

  高务实的观点很简单,你的钱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没问题,朝廷不该打你这些钱的主意,但是该交的税你得交。至于纳捐什么的,你有心有力,愿意献这一份心力当然好;反之,你不肯纳捐,其实也没什么不对,不能搞道德捆绑。

  (以下500字防盗,重复内容,半小时后为真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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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事不能总想着皇帝先妥协,否则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决不了。

  权力有限,还是先搞定商人这块。

  商人们之所以没交多少税还认为自己承担了社会责任,原因在于什么?

  在于他们经常也会为了在乡梓之地的名声而去做些修路铺桥的“义举”,还有就是像高务实当年那样出钱赈灾,这都是商人们常做的,也是他们认为自己其实是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比如那些年闹倭寇厉害的时候,很多商人也会捐献银两(或者被迫捐献),来供当地加强守备等用。

  此外还有种种,地方要搞什么建设也好,要搞什么防务也罢,动不动就会召集商人“纳捐”、“认捐”,商人们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对地方官也没有多少底气说不,于是……社会责任不就承担了吗?

  但高务实认为这种“承担”是很扭曲的,而且作为朝廷而言,这玩意根本不可控!

  历史崇祯皇帝自己穷得龙袍都要打补丁了,后宫嫔妃们首饰都快捐空了,京师商人捐了多少银子吗?有,但没多少。甚至于京师官员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没钱捐啊!

  然后李自成一来,直接查抄出的数目都超过了两千万两。

  高务实的观点很简单,你的钱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没问题,朝廷不该打你这些钱的主意,但是该交的税你得交。至于纳捐什么的,你有心有力,愿意献这一份心力当然好;反之,你不肯纳捐,其实也没什么不对,不能搞道德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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