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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广西 第146章 狂澜巨浪

  高务实的《税者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疏》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不是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小石子,而是往海里扔下了一颗原子弹——它掀起的绝不是区区涟漪,而是惊世狂澜、滔天巨浪。

  我大明自太祖高皇帝起,一直就以轻徭薄赋、与民生息著称,怎么你高务实好的不学,偏要学那苛政猛如虎的前宋?

  前宋“苛政”有多出名?明人提起之时,常言其苛捐杂税十倍于汉、五倍于唐,以至于广泛出现“不举子”。

  举者,养也。不举子,就是不肯养育自己所出的子女。这么说或者太文雅了一些,不妨说得更直白一点:不举子也叫“生子不举”,即生了孩子不养育,把婴儿溺死或扔掉。

  宋朝的沉重税负是其出现广泛的杀婴现象、杀婴习俗的主要原因之一。

  按理说,类似于“不举子”这一类的现象,一般只会发生在极少数极端贫困的家庭之中,或发生在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的民不聊生时期。

  然而在“以富著称”的宋朝,即使是没有灾害与战争动乱的阶段,仍然出现广泛的“不举子”现象,甚至演变成一种社会习俗——杀婴习俗。

  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一首》中说:荆湖北路,“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他被贬黄州,又见“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出自《东坡志林》。

  可不是只有苏轼记载这些,朱熹的父亲朱松在《韦斋集·戒杀子文》也说,在江西婺源,民“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

  然而要说杀溺幼婴风俗最盛之地,恐怕还属福建。朱松在福建为官,“闻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虽有法而不能胜。”王得臣的《麈史·风俗》则谓,在一般情况下,“闽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若女则不待三,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谓之洗儿。”

  当时一些士大夫曾对此风加以严厉斥责,“东南不举子之俗伤绝人理”《宋史·范如圭传》,要求朝廷严刑禁止。官府确也采取过多种措施,企图加以制止,然而不举子风俗并不见好转,不仅禁而不止,甚至一些地方还愈演愈烈。

  类似情况的记载绝非零星散记,实在举不胜举,可见宋朝的税负已经重到让人连人伦大道都顾忌不得的地步了。其实别说道德规范不了,连严刑峻法都已遏制不住。

  朱元璋立国时便以绝前宋苛政为要,但高务实在疏文中依然毫不畏惧地拿宋朝举例并进行了对比,不是他活得不耐烦了,而是其中有些简单的数据就已经很能说明当下存在的问题。

  宋朝既然“生产力”不及大明,那么其真实财货的丰富程度自然也是不及大明的。可是,宋人即便是盛行“不举子”之风的地区,人们好歹也还是先有“二子一女”之后,这才开始杀婴,此事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苛捐杂税虽重,但三个孩子还是勉勉强强能够养活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宋朝收入近乎大明十倍,相当于税负也比大明也重了十倍,可是即便如此,贫民之家依然能养活三个孩子。那么,推而广之一看,大明的贫民之家岂不是能养活三十个孩子?这还叫贫民吗?这……是真的吗?

  以上推论肯定不是真实情况,且不必说其他,单说大明民间那许多以自宫而求为宦官的人,难道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倒霉蛋?

  自然不是,他们大多都是失地农民,本来就被盘剥得厉害,一旦出点什么天灾人祸,就只好行此下策。

  但这里面还是略有不同的,即在大明活不下去的人主要以农民为主,了不起加上一些卫所军户。而宋朝活不下去的人却几乎不分职业属性,除了朝廷官员、皇亲贵戚等极少数人之外,谁都有可能活不下去。

  如此回过头来一看,就会发现大明朝的商人、工匠等至少肯定比农民的处境要好得多,虽然他们的“理论社会地位”比农民还不如,但其实过得远比农民要好。

  这合理吗?显然不合理啊!

  如此,再加上高务实刻意渲染的“十倍论”,任谁来算这笔账都会觉得大明的这种“轻徭薄赋”,对农民而言似乎帮助并不算很大,反倒是对于工匠、商人而言那是太过分了——他们近乎没有税负了。

  如此说来,咱们也不必按照苛政猛如虎的前宋来征税,最起码我征它个前宋的十一十分之一,这总不为过吧?

  前宋的杂税加起来七千万贯,就算只征其十一,那也有七百万贯啊!

  好,就算咱们的税种没有前宋那么多,就再打个对折罢了,可那也是三百五十万贯啊!

  注:两朝的一贯都等于一两银子,但其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在宋朝和在明朝并不对等,甚至在明朝的不同时期也有不小的出入参考万历会计录。只是这就太复杂了,我要这么写的话估摸会写成财政史,没有必要。

  如果大明朝廷每年硬生生的增加三百五十万两银子的岁入,那意味着什么?几乎意味着连开藩禁这件事,都可以暂时不用考虑了!而现在开藩禁不可能遽然停止,则意味着……

  与“可能被加征商税”关系不大的官员们顿时兴奋起来,而十有八九可能要被加征商税所影响的官员,则出离的愤怒起来。

  别看高务实在《取用疏》中把朝廷用度问题特意指出,说要加强监管,但官员们清楚,你再如何加强监管,了不起也就是不好贪墨了。可至少,朝廷越有钱,就意味着控制这些钱的官员们越有权势,这总是颠补不破的道理。

  更何况,朝廷一旦有钱了,最起码不会再给我们折奉、欠奉了吧?说不定还能再加一些“津贴”呢!

  于是乎,一部分“不怕交商税”的官员就开始上疏支持高务实,而另一部分“怕死了交商税”的官员则开始强烈反对高务实。

  当然,世上总有理中客,不独后世键盘侠群体中不少,大明朝廷同样也有。于是也有一部分官员上疏呼吁,有的说推行商税“利弊参半”,有的说此事“成败难料”,有的说“兹事体大,不如缓行”,有的说“还需详细考究,再作计较”。

  总而言之,不是和稀泥,就是打太极。

  不过,这些理中客的屁话成不了主流,在实学派与心学派争锋相对的当下,还是只有这两派官员的态度最为紧要。

  实学派方面有两类风格的题奏,虽然因为高务实摆出了高拱,所以大致上看来,好像都是支持高务实的,但其实还是有所分别。

  其中一类算是高务实的铁杆支持者,这些人完全赞同高务实的意见,言辞之中几乎恨不得明天——不对,恨不得今天就开始全面征收商税,并立刻组建“审计署”和“关税署”。

  另一类则是本来不同意或者有些犹豫要不要这么做的官员,他们只是因为高务实打着继承高拱遗志旗号而不得不违心表示赞同,因此他们在表示赞同之后,却也如那些理中客一般,又说几句“缓和气氛”的话,大抵也就是要不咱们先搞个试点推行,亦或者咱们老成谋国,还是不可轻易全面铺开等说法。

  虽然如此,但至少这一次实学派的总体表现要比此前团结不少,最起码没人跳出来明确表示反对。

  不过心学派一方就不同了,他们的表现更加团结——清一色的强烈反对。其用词之激烈已经几近于骂街,疏文之中把高务实比作桑弘羊、蔡京等奸佞之流者,那是大有人在。

  这样一来,高务实就创下了他本人的一次记录:上任履新第四日便被“满朝弹劾”。

  如果只是被弹劾施政手段,高务实是可以暂不理会,先等皇帝表态的。但现在他被人骂做奸佞,按照大明官员的习惯,他就只能闭门府上,不肯出而视事了。

  申时行是旗帜鲜明反对高务实《取用疏》的最高官员,但他作为首辅,对于题奏疏文之用词非常讲究,绝不肯胡乱拔高,去骂高务实“奸佞”,只是就事论事,找高务实疏文中的破绽。

  申元辅觉得高务实疏文中最大的破绽,便是他因为要收商税而制定的新式财政制度。

  首先,这些制度如要实现,都必须增加官员。例如高务实说“入账出账,非一人可为;入库出库,非一人可掌。”

  这意味着全国上下但凡管账之人,都必须设置成“左右主官制度”,其中左主官管账,右主官查账。且不说这会不会造成左右主官互相敌视,引起不和甚至内斗,单说这么一来朝廷所要增派的官员,那就绝非一个小数目。

  按照明人习惯于“小政府”的思路,你这就是人为的增加冗官,增加朝廷开支。换言之,就是变相的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管账的是如此,掌管各类库房的也是同样道理。而且申时行很清楚,大明朝的“库管人员”本就很多——因为各地都建有各种仓库,粮草、军器、布帛、贡献、仪仗等等,不一而足。

  如此库管人员也要加倍,这要造成多大的财政浪费?

  更不必说高务实的加强监管到底是不是能杜绝贪墨,那也是没准的事。

  深悉官场之道的申时行太清楚这其中的猫腻了,别的不说,就说你右主官固然可以监督左主官,但倘若这左右主官两人合谋,一起贪墨分赃,你怎么办?

  哦,你说你还有审计署?好,那我问你,你这审计署要多大的编制才能监督天下间如此数量巨大的账目、仓库等机构?我就是给你一个都察院,只怕你也管不过来吧!

  申时行的奏疏写到此处,就开始引出他们心学派的“道统级论调”:治理官员,还是要看教化,不能仅靠这些“平白无故增添人手”的手段,唯有人人为君子,道德出众,自律严谨,这才能清明吏治,才能真正轻徭薄赋、与民生息。

  申时行的奏疏呈递去司礼监之后,他才看起百官们对高务实的弹劾。这一看不得了,他发现可能要出事了。

  一些和他类似,“就事论事”的弹劾也就罢了,关键是弹劾之中混入了很多弹劾高务实“奸佞”、“遗毒”甚至“谤君”的说法。

  这其中最让申时行惊出一身冷汗的,就是弹劾高务实“谤君”。

  谤君?高务实怎么就谤君了?

  还真有,这些奏疏都抓住高务实《取用疏》里的一段话开始怒斥:

  “或曰:古有汤昌,亦有桀纣。我皇上固神文圣武,焉知后世子孙皆尽贤德?倘有一二不肖,薄赋尚有可限,重税岂非虐民?”

  有人说:古时候既有商汤、周文姬昌这样的明君,也有夏桀、商纣这样的暴君。我皇上虽然英明神武到了极点,但怎么知道皇上的后世子孙也是个个都像皇上这样完美呢?万一要是有一两个不肖子孙,则我朝制度若是轻徭薄赋,那还影响不大,因为那不肖的皇帝也能浪费的钱财也还有所限度;可如果已经开始收了重税,这不肖的皇帝岂不是拿着百姓的血汗在挥霍无度?那是虐民啊!

  从行文的角度而言,高务实这段话属于“设问”,因为他后面有“自答”。从道理上来看,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假设——谁还能保证自家从来不出不肖子孙吗?

  然而问题在于,你假设谁家可能会出不肖子孙都没关系,但你怎么能假设天家出现不肖子孙呢!

  为什么不能这么假设?因为哪怕天家真的出了不肖子孙,当这个不肖子孙成了皇帝,他依然是你的君上,你说他不肖,依然就是“谤君”!

  所以此处的“谤君”,不是说他毁谤了今上,而是毁谤了将来的皇帝们!

  这是你为人臣子该做、能做之事?

  于是,很多弹劾都把高务实的这个罪名摆在了首位,惟独首辅申时行看得冷汗涔涔。

  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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