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71.反穿陌世4
看到防盗章=订阅比例不够。真正的章节两天后刷新哦⊙▽⊙
这算不算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好吧,没那么严重, 只是不开心的人看到别人开心, 心情也会愉快起来的。
洛月汐倚在软榻上, 整个人浑身都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懒散。她拿了一块点心慢慢吃着, 点心有些甜, 不太合她的口味。
但即使不爱吃,洛月汐却像是习惯了一般, 一点也没浪费的将口中的点心咽了下去。上辈子能有口吃的就是难得的好事了, 哪里还能计较味道。
只要是食物,她都不会浪费。而是会半分不漏的吃下。
看着笑得开心c满脸明媚的碧珠一眼, 洛月汐叹了口气, 微微阖上双眼。
如果能够微笑,说明心中还有乐观。而像她这样强颜欢笑的, 却是真的没有力气笑了。
当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 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时, 笑容已经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那些绝望c崩溃c压抑c毁灭的时刻, 还有谁能够露出微笑呢?谁还能有力气, 有那份心去笑呢。
看着碧珠笑得开心, 洛月汐却只觉得一阵疲惫,身心皆是。
自她穿越, 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独女, 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
可是有时候, 越是刻意, 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
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能真正的淡忘。
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
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安度日,按照正常穿越的想法,总会有想做出一番事业的想法罢。
正常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c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因为她很累了,上辈子为了活着就已经很累了。这辈子只想活得舒服快乐一点。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
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存在。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
此时大军回朝,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燕京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激动的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喧哗一片。
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激动的注视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这是整个大燕的胜利,他们与有荣焉。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大军开始正式入城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当先的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他一人一马走在最前方。身穿黑色铠甲c披着红色披风,张果敢带领着中路军率先进了城。
跟在张果敢之后,隔着半个马身距离的是校尉沈鸿轩,他同样穿着铠甲披着红色披风。与张果敢不同,他头盔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
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
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
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
他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她已经能够确定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不过也是因为修真者不能干涉凡间的事情,所以一般来说,那宝物不会对凡人的行为进行干涉,也就是说,如果对赵云笙动手的是个没有半点灵气的凡人,即使赵云笙死了,那件宝物也不会自动激发护住。
沈鸿轩倒霉就倒霉在,一来受洛月汐身上由琉璃净火带来的灵气激发,那件原本就是勘测灵气波动不稳定探查天材地宝的宝物便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这也是为什么赵云笙会在被大燕监视着的情况下,仍然冒着触怒大燕的危险跑到郊外来的原因,她是寻着那宝物的指示来找修真者需要的天材地宝来着的,可惜方向完全找错了,而且还倒霉的遇到了沈鸿轩,除了她以外其他人全都全军覆没了 ̄▽ ̄
二来嘛,却是沈鸿轩自己的锅了。为什么当初沈鸿轩在从西荒返回燕京的路上抓到赵云笙?
原因当然不是赵云笙真的迷路了或者被追杀。事实上,赵云笙一开始就是冲着沈鸿轩去的,或者说,是冲着沈鸿轩身上所传来的不寻常的灵气波动而去的。
也就是说,一开始在赵云笙看来,沈鸿轩是闪闪发光的天材地宝来着 ̄▽ ̄
如果有修真者出现在沈鸿轩面前,那就会发现他是修真界万年难得一见的天生剑体,这是天地间一等一的道体!
如果说天材地宝是历经千年沧桑成型,生来就拥有莫测强大的力量,在天地异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天生剑体在人类的修真者中也是一样的存在。
天生剑体者剑心通明,剑体澄澈,一旦修剑修为便一日千里,而且在大乘之前都不会遇到任何关隘,可以直路进取修为与日俱增。
本来天生剑体修炼起来速度就快得让人嫉妒绝望,更不必去提剑修本来就是诸多修真者派别中武力最为强大的存在。
如今修真界修者的分类是很杂乱的,法修c体修c器修c丹修c符修c剑修,除了这些分类还有正道修士和魔道修士的区别,正道修士和魔道修士中又存在着门派修士和散修的区别,可以说在修真界对于修真的划分并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划分,但是,所有修真者公认的,在所有修士中实力最强的,就是剑修。
所谓一剑破万法,剑修只修剑,摒弃其他,换来的自然就是前所未有的强大。修真界以剑修为尊,这是所有修真者公认的。而沈鸿轩就是这种足以让所有修真者羡慕嫉妒的道体“天生剑体”的拥有者。
这种道体万年难得一见,自具神异,即使沈鸿轩没有踏上修真之途,更没有引气入体,但是他在长久的呼吸灵气后,自身剑体自然运转有灵气内蕴在体。
当然,与其说他身上弥漫的是灵力,不如说是更精纯精粹杀伤力也更大的剑气。而这种精纯的剑气影响到了赵云笙身上那件宝物的误判,这也是当初赵云笙一头撞到了沈鸿轩手里的原因。
而且不是一次,赵云笙第二次撞到了沈鸿轩这块铁板上了,撞了个全军覆没 ̄︶ ̄
真是不知道该说谁更倒霉一点,无论是赵云笙还是沈鸿轩都挺倒霉的,糟心的事情一桩一桩接连不断的。
沈鸿轩本来就对莫名其妙赖上他的赵云笙感到烦躁和不喜,如今他又见证了赵云笙身上那神奇的光芒,还杀掉了她身边护着的人,想也知道不可能善了,沈鸿轩干脆一狠心一咬牙下令让身边的下人仆从们将赵云笙绑了起来送到了城郊沈家的庄子里去。
至于那些同样目睹了赵云笙身上秘密的老兵们,沈鸿轩不是没有想过狠下心肠直接除去以免消息泄露,只是他虽然心肠硬了狠辣了,却也没有对自己人下手的狠意,更别提这些老兵都是沈家的下属,是曾经跟随者他一起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友,现在的沈鸿轩,根本就没办法对这些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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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好吧,没那么严重, 只是不开心的人看到别人开心, 心情也会愉快起来的。
洛月汐倚在软榻上, 整个人浑身都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懒散。她拿了一块点心慢慢吃着, 点心有些甜, 不太合她的口味。
但即使不爱吃,洛月汐却像是习惯了一般, 一点也没浪费的将口中的点心咽了下去。上辈子能有口吃的就是难得的好事了, 哪里还能计较味道。
只要是食物,她都不会浪费。而是会半分不漏的吃下。
看着笑得开心c满脸明媚的碧珠一眼, 洛月汐叹了口气, 微微阖上双眼。
如果能够微笑,说明心中还有乐观。而像她这样强颜欢笑的, 却是真的没有力气笑了。
当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 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时, 笑容已经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那些绝望c崩溃c压抑c毁灭的时刻, 还有谁能够露出微笑呢?谁还能有力气, 有那份心去笑呢。
看着碧珠笑得开心, 洛月汐却只觉得一阵疲惫,身心皆是。
自她穿越, 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独女, 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
可是有时候, 越是刻意, 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
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能真正的淡忘。
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
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安度日,按照正常穿越的想法,总会有想做出一番事业的想法罢。
正常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c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因为她很累了,上辈子为了活着就已经很累了。这辈子只想活得舒服快乐一点。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
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存在。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
此时大军回朝,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燕京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激动的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喧哗一片。
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激动的注视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这是整个大燕的胜利,他们与有荣焉。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大军开始正式入城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当先的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他一人一马走在最前方。身穿黑色铠甲c披着红色披风,张果敢带领着中路军率先进了城。
跟在张果敢之后,隔着半个马身距离的是校尉沈鸿轩,他同样穿着铠甲披着红色披风。与张果敢不同,他头盔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
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
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
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
他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她已经能够确定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不过也是因为修真者不能干涉凡间的事情,所以一般来说,那宝物不会对凡人的行为进行干涉,也就是说,如果对赵云笙动手的是个没有半点灵气的凡人,即使赵云笙死了,那件宝物也不会自动激发护住。
沈鸿轩倒霉就倒霉在,一来受洛月汐身上由琉璃净火带来的灵气激发,那件原本就是勘测灵气波动不稳定探查天材地宝的宝物便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这也是为什么赵云笙会在被大燕监视着的情况下,仍然冒着触怒大燕的危险跑到郊外来的原因,她是寻着那宝物的指示来找修真者需要的天材地宝来着的,可惜方向完全找错了,而且还倒霉的遇到了沈鸿轩,除了她以外其他人全都全军覆没了 ̄▽ ̄
二来嘛,却是沈鸿轩自己的锅了。为什么当初沈鸿轩在从西荒返回燕京的路上抓到赵云笙?
原因当然不是赵云笙真的迷路了或者被追杀。事实上,赵云笙一开始就是冲着沈鸿轩去的,或者说,是冲着沈鸿轩身上所传来的不寻常的灵气波动而去的。
也就是说,一开始在赵云笙看来,沈鸿轩是闪闪发光的天材地宝来着 ̄▽ ̄
如果有修真者出现在沈鸿轩面前,那就会发现他是修真界万年难得一见的天生剑体,这是天地间一等一的道体!
如果说天材地宝是历经千年沧桑成型,生来就拥有莫测强大的力量,在天地异宝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天生剑体在人类的修真者中也是一样的存在。
天生剑体者剑心通明,剑体澄澈,一旦修剑修为便一日千里,而且在大乘之前都不会遇到任何关隘,可以直路进取修为与日俱增。
本来天生剑体修炼起来速度就快得让人嫉妒绝望,更不必去提剑修本来就是诸多修真者派别中武力最为强大的存在。
如今修真界修者的分类是很杂乱的,法修c体修c器修c丹修c符修c剑修,除了这些分类还有正道修士和魔道修士的区别,正道修士和魔道修士中又存在着门派修士和散修的区别,可以说在修真界对于修真的划分并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划分,但是,所有修真者公认的,在所有修士中实力最强的,就是剑修。
所谓一剑破万法,剑修只修剑,摒弃其他,换来的自然就是前所未有的强大。修真界以剑修为尊,这是所有修真者公认的。而沈鸿轩就是这种足以让所有修真者羡慕嫉妒的道体“天生剑体”的拥有者。
这种道体万年难得一见,自具神异,即使沈鸿轩没有踏上修真之途,更没有引气入体,但是他在长久的呼吸灵气后,自身剑体自然运转有灵气内蕴在体。
当然,与其说他身上弥漫的是灵力,不如说是更精纯精粹杀伤力也更大的剑气。而这种精纯的剑气影响到了赵云笙身上那件宝物的误判,这也是当初赵云笙一头撞到了沈鸿轩手里的原因。
而且不是一次,赵云笙第二次撞到了沈鸿轩这块铁板上了,撞了个全军覆没 ̄︶ ̄
真是不知道该说谁更倒霉一点,无论是赵云笙还是沈鸿轩都挺倒霉的,糟心的事情一桩一桩接连不断的。
沈鸿轩本来就对莫名其妙赖上他的赵云笙感到烦躁和不喜,如今他又见证了赵云笙身上那神奇的光芒,还杀掉了她身边护着的人,想也知道不可能善了,沈鸿轩干脆一狠心一咬牙下令让身边的下人仆从们将赵云笙绑了起来送到了城郊沈家的庄子里去。
至于那些同样目睹了赵云笙身上秘密的老兵们,沈鸿轩不是没有想过狠下心肠直接除去以免消息泄露,只是他虽然心肠硬了狠辣了,却也没有对自己人下手的狠意,更别提这些老兵都是沈家的下属,是曾经跟随者他一起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友,现在的沈鸿轩,根本就没办法对这些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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