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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镇

  蓝蓝的天,青青的山。天上不时有燕子飞过,这信使样的精灵将春天带来。白云也可以见到几朵,像极了山头上那几只白色的羊。山上开满了各色的花,很美。花丛中躺着一个小男孩,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遥望着远方的天空。看着像棉花糖或者羊群的白云,他不禁咯咯的笑出了声。笑声很纯洁,很清澈,洗涤着整个世界。

  男孩抽出压在头下的胳膊,捏了两下,换了个姿势,翘起了二郎腿,又一屁股坐在一丛野花上,还叼了根野草,样子很是顽皮。

  男孩叫杨凌风,今年十岁,人们都叫他小风。他父亲杨青山是个铁匠兼猎户,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生在这个地方,因为这个村子叫张家堡,一村人全姓张,只有他和父亲姓杨。而且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每次父亲酒醉时喊道“诗怡,不要离开我”时,他猜想这个叫诗怡的人估计就是他母亲吧。

  小风看着羊群,又数了一遍,二十三只。哈哈,再过两个月就可以卖掉,卖好多钱。然后再买更多的小羊,长大卖掉之后就让父亲找个媒人把东村的张灵雨娶过来,然后生好多孩子,放更多的羊。他看着天上的云朵都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红盖头。羊儿们吃饱了,咩咩地直叫。叫声打断了小风的好梦,回过神来,红盖头成了晚霞了,他赶忙胡乱折了支木条赶着羊群下山了。

  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张大伟,一看见他张大伟急匆匆的小跑过来,叽里咕噜说了几句话,小风立马放下鞭子,也不管羊了,很紧张的跑去一个地方

  小风急匆匆跑到村子东头,已经是累的满头大汗了。他看着紧锁的大门不知所措,不知为什么眼睛就变湿了。也顾不上什么形象,提起脚狠狠地踹了那扇铁门几下。门缝里掉下来一张纸,还叠成心形。小风赶忙捡起来,紧紧的捏在手中。他知道这是小雨留下来的,而此时握着的信,就仿佛是整个世界。信在小风手中缓缓的打开了。

  小风哥哥:

  你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了。能够认识你是我最开心的事情。记得那次我问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你最希望能够和我在一起放羊。当时我真的好感动,然而也有些心酸。你真的好傻、好傻。你应该明白虽然我们在一起放羊很快乐,但是那却不能是一辈子。所有的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让自己可以骄傲的,可以永远依靠的。我也一样。我的梦想是读书,走出秦岭。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像公主一样,让天底下的女孩羡慕。

  也许是家庭的熏陶吧,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让我识字读书了。因为我是个女孩子,所以也没有要求母亲将我送到城里的私塾。但我的确渴望外面的世界。

  由于没有父亲的缘故,村里的孩子都欺负我,骂我是野孩子。五岁的时候,张文刚,就是那个屠夫的儿子,抢去了我心爱的木偶娃娃。虽然那时还不认识你,你也比张文刚小三岁,看到他们欺负我就自杀一样的冲了过去,帮我拿回了木偶娃娃,还将张文刚顶到粪坑里去了。然后你拉着我就跑,人是跑了,羊却被他们砸死了,回家还狠狠地挨了顿揍。后来你笑着告诉我你没有母亲。我看着你,心里好暖好暖。以后每次你放羊的时候都带着我,他们再也没有欺负过我。你总是会摘悬崖上的大枣,装在袖子里拿回来给我,让我吃到肚子痛

  十岁以后母亲就不让我出去了,到了秋天院子里总会麽明奇妙的散落着好多枣,母亲就说风大把枣子吹进院子里了,我笑着说就是。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的,我会给你最好的祝福。

  我是去长安城的紫轩书屋,那里有华夏最好的先生。如果你哪天来长安,别忘记来看我哦!!

  此去经年,保重!

  小雨

  小风看着信,强忍着泪滴。他暗暗下定决心:我也要读书。

  小风失落地走去把羊赶着,没有魂儿似的回了家。到院子里,立马放下鞭子,对着正在屋里打铁的杨青云说:“爹,我要去长安城,我要读书。”杨青云正锤着起劲,没有听到小风的话。小风急了,喊道:“爹!我要读书!!”眼泪也掉了下来。

  杨青云这回倒是听到了,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很是不解的看着小风。问道:“孩子,你怎么啦?”这杨青云长的是硕壮得很,这会有光着膀子,汗水流的身上是光亮亮的,胡须基本和头发长的连住。他这一身行头,要是生人看来一定会害怕,而这会对小风却温柔的很。

  “爹,我要读书,我要去长安城读书。小雨她走了,以后再没有人陪我放羊了,我要去找她,我要去长安城。”小风说话的态度很坚定。

  “小雨,哪个小雨?”杨青云平常很少出门,也只认识几个喝酒的汉子,这小雨却不知是何许人也。

  “她叫张灵雨,是村子东头张三凤的女儿,和我同岁。”小风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好一个张三凤,你倒是人老心不老啊。哈哈哈!”杨青云突然大笑开来。

  “爹,你怎么了?”小风问道。

  “没什么,一会把东西收拾一下,赶明咱也去长安城。”杨青云郑重的说。

  其实很早杨青云见那个女人时就觉得奇怪了,怎么那么像刘怡凤。这刘怡凤本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歌妓,长的更是闭月羞花,美若天仙,多少英雄豪杰都曾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更有一身绝妙的舞艺,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当年她在城东的凤香楼,与薛兰凤、马翠凤统称长安三凤。后来,有个人称白千金的大户给他赎身,并娶之为妾。过了半载,白千金家惨遭灭门,只有小儿白玉龙幸免。那时听说刘怡凤又跟了叫张无邪的一个书生,书生刚考上功名就得罪了权贵,发配边疆十年。如今算来,正好十年。张三凤,就是刘凤怡。

  杨凌风听到父亲说要去长安,心里十分高兴,晚饭过后就找村子里的伙伴们告别了。杨青云缓步走到院子里,他望着渐渐入夜的天空,陷入了沉思。终究是等到了,十年了。往事一幕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风华正茂的年纪,独步武林的剑法,犀利深邃的眼神,到现在,只能是一个传说而已。本想隐居在此,此生也清闲。奈何……

  “哎!”杨青云淡淡叹了口气,复杂的神情又变得冷漠。

  现在他并没有告诉小风丝毫关于家族的事情,也没有教过他丝毫的文韬武略。只是听从孩子母亲的话,平凡的活着,幸福的活着。过了这么多春秋,杨青云也慢慢适应且喜欢上了这种平淡而无忧的生活。然而他并不是温水中的青蛙,他深深的知道,一个武林中的男人,有一些事情不能放弃,这也许就是最艰难的时刻让自己坚强的活下来的原因吧。

  杨青云慢慢从回忆中走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了,回到家,小风已经睡了。杨青云往上掀了掀被角,嘴角扬起一丝微笑。看着自己可爱顽皮的孩子,杨青云不知道这一走对小风究竟是福是祸。

  见小风已经熟睡,杨青云这才悄悄的走到铁器房。他小心翼翼的挪开一旁做好的农具和菜刀之类的铁具,将墙上两页砖抽出,三页砖打回。“霍…唔…”一声闷响,一间密室出现在眼前。密室并不是很大,只有五尺平方,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剑。虽然已是蛛网密布,但隐隐见还是能感觉到那一阵剑气,寒冷得能让人想到死亡。剑大概有三五十把,或阔或窄,或轻灵或沉重,或精致或朴实。看着这琳琅满目的剑,杨青云就像见到久别的故友,顿时感觉热血沸腾,连眼睛都闪烁着精光。

  杨青云终于忍不住了,就像饿极了的乞丐对饭的渴望一样,顺手抽出一把,拿到后院,舞了起来。剑,本是把极为笨重的墨绿色的玄铁剑,在他手中却宛如灵蛇飞鸟一般灵动洒脱。风声呼呼,剑声萧萧。杨青云单手执剑,时而奔走,时而疾驰,时而飞腾,时而隐遁。一剑在手,就有着笑傲天下的豪情。他仿佛又成为那个懵懂而执着的少年,为了理想与荣耀流浪于江湖。

  舞到兴起,杨青云取出半斤烧刀子,边喝边舞,到后来竟然把自己的大胡子全给剃了去,原本沧桑的脸立马变得英俊爽朗。

  “何以闯江湖,一剑酒一壶;漫漫人生路,谁人共白首?往事千秋,伊人何处折杨柳;草肥马瘦,剑客四海天地宿。不若半亩薄田,郎耕女织,胜却武林百年风liu……”

  杨青云舞到纵情处,便吟唱起来这首与诗怡共同写下的,不觉间手中一滞,停了下来。他默默的坐在地上,咕嘟嘟灌了几口酒,眼神有些失落,对着剑说:“玄武剑,剑榜排名第十一,以超凡的力量和防御力著称,虽名列剑榜,但你,却并不是把顶尖的好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