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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是,交给谁来查最好他自己来查是不可能的,毕竟身份太特殊,万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背后埋伏着一个正在查他的人,发现他亲自调查自己母亲,像什么话必须得找别人。但他长居国外,在国内还没有一个值得信任到可以去查他母亲的人。

  孟奕恺意识到,培养心腹之人刻不容缓。

  静静的黑夜里,他的思绪被忽然想起的手机铃音打断。

  章明杰说有事想跟他谈谈。孟奕恺开灯后打开门,他正站在门外。

  套房很大,窗户也开着,烟味却依然呛人。章明杰跟在孟奕恺身后,来到大厅坐下。孟奕恺递过一支烟,他摆摆手,孟奕恺把烟往自己嘴里一叼,顺手点燃。

  章明杰感觉到他今晚心情不太好,犹犹豫豫地,有话不敢说。

  “这么晚找我,明杰,应该不是为公事吧”孟奕恺的情绪没有因为被打扰而受到影响,他平静地看着章明杰,眼神里看不出半点波澜。

  “孟总,很抱歉这么晚还来打扰你。”章明杰正襟危坐,有些紧张。

  孟奕恺夹着烟的手一挥:“行了,说事儿。”

  章明杰抿了抿嘴,收起下巴,脸上的神色复杂:“孟总,我想请假。”

  孟奕恺吸了口烟,没有询问原因,直接问道:“多久”

  章明杰知道自己成功一半了,食指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说:“一周。”他低头片刻,等着孟奕恺询问为什么,或者准不准假,给出个决定,然而这两个反应,都没等到。于是他抬起头,对孟奕恺坦白:“我父亲出了车祸,情况有些严重,现在正在抢救中,我想去看看他”

  孟奕恺缓缓吐了一口烟圈,说出的话出乎章明杰预料:“一周也许不够,我给你十天。”

  章明杰悲伤地摇摇头:“也许,也许还用不了一周。”

  孟奕恺没回应,起身向卧室走去,很快又走了出来,手里多了一张。他把卡放到桌面上,指尖压着卡面,将它推到章明杰眼下:“这个你拿着,里面是二十万,先用着,多退少补。”

  他查过章明杰,典型的凤凰男,农村出身,能走到今天很是不易。

  章明杰张大了嘴,连连摇头:“不行,孟总,不能这样,这钱我不能要。”

  “要么,就把这个收着,明天就走,十天后准时回来;要么,别拿这个,明天走了,以后也不用回来。”

  一片白烟升腾,却遮挡不住孟奕恺眼中说一不二的气魄。他看见章明杰的的手颤巍巍地拿起那张卡,低头沉默着,他知道,在国内的第一个心腹,终于找到了。

  恩威并济,施恩也要施威,这是孟奕恺是从父亲那里学来的道理。

  章明杰走后,孟奕恺打电话给母亲问好,言语之间她并无异常,依然决口不提来过湛新的事。孟奕恺不着急,他最大的优点,莫过于沉得住气。他只是有些不太舒服,长这么大以来,还是第一次发现,母亲竟会在某些事情上对他如此提防。

  睡前童怡琳来了,披着一件花纹薄披肩,进门后将披肩一撤,性感的身材包裹在薄如蝉翼的真丝睡裙中,妖娆得像一株鲜艳的红玫瑰,扑在孟奕恺怀里。

  “我真幸福。”半边脸埋进他的胸膛,童怡琳呢喃。

  孟奕恺搂着她的腰,柔声哄劝:“听话,快回去睡吧,明天出去买戒指。”

  “我要不要在近期的发布会上公开结婚的事”童怡琳仰起头,眼神里是遮不住的期待。

  他们在一起以来,一直应孟奕恺的要求不对外公开。孟奕恺从不接受任何采访,即使风声走漏,童怡琳面对媒体时也会坚决否认,况且孟奕恺的势力背景摆在那里,娱乐圈也要敬他们孟家三分,自然是不能往外报的。

  童怡琳看见他微皱的眉头,知道了答案。

  “你事业正在上升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时候公开影响很大。”他安抚性地摸了摸她的一头卷发。

  “好。”童怡琳毫无怨言,毕竟他会愿意求婚,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两天发生所发生的,对童怡琳来说就像一场梦。就算这真的只是一场梦,她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醒。

  孟奕恺拒绝了她留下来过夜的要求,理由依然是“最甜的食物,要留到最美的夜晚品尝”。

  每次说起这句话时,他的眼里总会闪起阴狠的光。

  然而童怡琳看不见。

  他之所以不质问她关于那件染上血的白衬衫的去向,和那个子虚乌有的“打赌”,是因为在这个事情上,他相信顾迎冬。在他心里,顾迎冬尽管是个水性杨花,爱移情别恋的人,但至少,她不喜欢计较。她这样的人一旦翻了旧账,就说明这个旧账是存在的。

  他也了解童怡琳对自己那份狂热的痴迷与占有欲。一如他曾经对顾迎冬一样,高尚还是龌龊,伟大或者卑鄙,无所谓,他天生不是一个会在乎手段性质的人,他在乎的,只有结果。

  哄走童怡琳,他又关上了灯,穿过幽暗的大厅,站在窗边抽着烟,望向外面灯火阑珊的世界。

  有时候他会觉得活着特别没劲,很多事情已经很难再激起他的了。财富,权利,地位,沾父亲的光,这些东西他并不匮乏。他继承了父亲的城府,却没有继承父亲的野心。现在和将来即将拥有的一切,都是长辈硬塞给他的,作为孟氏唯一继承人,他必定要承受这个名衔带来的光环,和光环之外,外人所难见的,更大范围的阴暗与肮脏。

  一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爱情,有时会拯救一个人,有时,也会毁灭一个人。

  跟顾迎冬彻底结束后,他花了很长时间,心态才逐渐平和。然而从此,他变得悲观起来。不是没有再试过别人的温柔乡,不是没有再试着重新开始一段情,但只有他自己最清楚,无论他怎么努力,怎么投入,心底总会有个声音提醒道:没用的,顾迎冬还不是走了。

  卑劣的手段帮他从别人手里抢来了顾迎冬,最后他依然什么也没有。

  曾经的顾迎冬,让他感受到了一种纯真与永恒的力量,没有料到的是,他们之间,到头来竟以那么不堪的方式收场。

  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也许很难得到或者保护自己真正想要的,但一个不择手段的人,即使得到也保护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期限又是多久

  孟奕恺无法找到答案,他只能靠一支接着一支的香烟,赶走寂寞,麻痹自我。

  又是无眠的一夜。

  早上童怡琳打来电话时,孟奕恺已经洗好了澡,剃去胡茬,换上深灰色衬衫,依然搭配黑色西裤。

  在一楼餐厅用完早餐,孟奕恺亲自开车载着童怡琳来到“御福珠宝”在湛新的分店,这个珠宝品牌,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的评价与口碑。

  夏日清晨,强烈的阳光照在半梦半醒的迎冬脸上,晃得她难受起来。

  微微睁开眼,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她一时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直到于浩初叼着牙刷出现在卧室门口。

  迎冬小声惊呼,拉开丝绵薄被,发现裙子还穿在身上。

  她随便用手指往后拢了拢头发,从床上起来,走到于浩初身边,脸上是不加遮掩的愤怒:“你他妈现在可以告诉我顾迎夏在哪里了吗”

  于浩初举着牙刷,慢动作似的一上一下刷着牙,像是生怕漏过齿间任何一个角落。

  迎冬一掌从牙刷尾端往前拍,刷头瞬间撑开他半边脸颊。

  “噗”于浩初吃痛,转身飞快跑进卫生间漱口,出来时一脸怨气,“你可真够能耐的。”

  迎冬歪着脑袋,眼睛死死盯住他:“顾迎夏在哪儿”

  “他昨晚给你来过电话,我叫不醒你,就帮你接了。”于浩初一手插进牛仔裤口袋,一手揉了揉乱成鸡窝似的头发。

  迎冬环视这间卧室,在飘窗上找到了自己的包,翻出手机查看,发现他没有说谎。

  “那他说什么了”她两手环抱着,微仰起头,一双乌黑的眼珠子瞪着于浩初。

  “他让你别担心。”于浩初双手交叉放下,捏起衣摆往上撩,露出紧实却比女人还白的腹部。

  迎冬别过脸,嘴里还在问:“就说了这个”

  “嗯。”于浩初应了一声,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深蓝色的t恤套上。

  迎冬拨出迎夏号码,仍然只得到了对方已关机的语音提示。

  c第二十章

  收件箱里有条明美的短信。

  昨天明美在电话里哭着让迎冬想办法联系迎夏,说她继父万杠子来短信,通知她给迎夏准备好棺材。迎冬知道,这回他闯祸了。

  打开看了新信息,迎冬紧锁着眉,回拨过去。

  “冬姐,他说他要弄死迎夏,也要弄死我”明美情绪激动,万杠子这种势力倒大不小的泼皮无赖,想要狠狠报复谁一顿,不是难事。

  “别怕,他还不知道你在哪儿,也不知道我家住哪儿。我再找一找迎夏,尽快租套房子,然后去接你过去。”迎冬拿到了足够的补贴,决定信守承诺尽快搬家。现在又出了这档子事,万杠子认识的人不少,就算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明美,也难保什么时候能问出家里地址来。

  挂上电话,迎冬挎着包往外走,被于浩初横伸过来的一条胳膊拦在门口。

  “你有完没完”迎冬忍着想朝那张帅气逼人的脸上招呼一拳的冲动,撇着粉唇。

  于浩初仰起头,看了看天花板,又低头斜眼看着迎冬:“我不仅知道迎夏昨晚在哪儿,还知道他现在在哪儿。所以是要跟我走,还是自己找,你选一个。”

  “你到底是谁,我凭什么相信你说的”迎冬质问。他看起来跟迎夏并不熟,迎夏那帮朋友,她多少有点印象,但对他感觉完全陌生。

  “于浩初啊。不认识我没关系,毕竟我也不混那条道儿。”他整个人挡在门口,“关豪总该知道吧顾迎夏虽然不是道上的,可跟他关系不浅吧巧了,我叔叔跟关豪交情也不浅。所以你觉得,他现在在哪儿,我是知道呢,还是知道呢,还是知道呢”于浩初说着,顶了一头鸡窝发的脑袋慢悠悠地连点了三下。

  迎冬明白他的意思,迎夏现在在关豪那里。她更加担忧了。

  关豪早有心思让迎夏跟着他干,情况到了这一步,迎夏单枪匹马很难正面跟万杠子那帮人斗,虽说之前救过关豪一命,也跟他拜了把子,可毕竟不是道上的。关豪应该会找人帮他对付万杠子,只是自己的弟弟迎冬最了解,就算是借了关豪的人再来收拾他,迎夏也一定会参与其中,冤冤相报何时了,到时候他跟这条道上的关系,更是扯不清了。

  迎冬态度软下来,她朝凌乱的床上看了一眼,语气无奈:“该占的便宜你也占了,求求你告诉我,迎夏到底在哪儿”

  “拜托,大姐,就你喝醉后那战斗力,昨晚要不是我殊死抵抗,现在已经贞洁不保了。”

  迎冬心里舒了口气,脸上忽地蔓延开一层红晕。

  于浩初手指插进乱蓬蓬的头发里,理出一个说不上什么类型却很好看的发型来,一手握住迎冬胳膊,把她拉出卧室。

  这是套装修成欧美风格的房子,简单却气派。迎冬垂着头由他拉着,被带到了宽大的饭厅。

  于浩初拉开两张椅子,手指着大理石餐桌上的两杯橙汁和两块三明治:“吃饱了才有力气找人。”他端了杯橙汁递到迎冬面前,“放心,跟你家的不是一个味儿。你家口味真重,橙汁喜欢喝咸口儿,还是变态咸。”

  迎冬没心情跟他贫,坐下来胡乱塞了几口三明治,抬头看着他,问:“迎夏现在还安全吧”

  于浩初嚼了嚼口里的食物,一副享受世间美味的表情,喝下半杯橙汁,反问道:“你说呢”

  迎冬没做声,剩下半块三明治在盘子里,从抽纸盒里抽出张餐巾纸擦擦嘴,忽然看着他:“你多大了”

  “噗”于浩初嘴里的橙汁差点喷了出来,等咽了下去,才一脸提防回答道:“大姐,拜托别用昨晚那种直勾勾的眼神看我。对了,你喝醉的时候还真是狂野,一边使劲扒我衣服一边喊话,幸亏这房子隔音好,不然真是丢死人了。”

  迎冬低下头干咳一声,想喝口橙汁掩饰尴尬,刚喝一口,“噌”地站了起来,抽了张纸捂嘴上往外跑,于浩初指指前方:“厨房在那儿,往槽子里吐准了,别弄脏我灶台啊。”

  从厨房回来,迎冬脸色发暗,沉默了一会,装作不经意地随口一问:“我昨晚喊什么了”

  于浩初头也没抬:“把橙汁喝完我就告诉你。”

  迎冬皱眉看着那杯咸出天际线的橙汁,灵机一动,一把端起他面前的杯子,将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橙汁喝个精光,晃着空杯子:“诺,你只说喝完就告诉我,没规定喝哪一杯。”

  于浩初点点头,向她投来赞许的目光,嘴上却满是揶揄:“你们家耍小聪明钻空子这方面的遗传可真不赖,难怪顾迎夏不是职业混子,还能坑蒙拐骗来那么些钱。”

  迎冬“砰”地放下杯子,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垂下头来,不做声。

  于浩初也不说话,等全都吃完了,擦擦嘴,才道:“实话告诉你吧,他现在被关豪藏起来了,具体在哪儿我也不知道。关豪肯定是不能去找的,不过我认识他两个兄弟,可以带你去打听打听。”

  迎冬怀疑地看了他半天,沉着脸点了下头。

  从电梯里出来,于浩初让迎冬在楼下等着,他去车库里取车。迎冬看着周围一排豪车,明白住这里的人身家背景都不简单。正左右观望着,迎冬看到于浩初推着他的车出来了。

  是的,推着,自行车。

  迎冬忽然很想笑也很好奇。这个看起来还算不上个男人的男孩,身份特殊,背景强大,之前在饭馆里一副想要勾引她的样子,等她醉得一塌糊涂送上门了,却又说什么“殊死抵抗”保住贞洁的话来羞臊她;一杯变态咸橙汁的仇记得清清楚楚,却又非要逼着她吃完早餐才干正事;坐着豪车去夜店唱歌,却又推出个与周围豪华环境格格不入的自行车来代步

  是个不正经的好人,迎冬心想,不禁冲推着车朝她走来的人笑了笑。

  “女朋友啊,委屈你了,我只有这一辆车。”于浩初骑了上去,拍拍后座,示意她上来。

  迎冬侧着坐上去,手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放,只能把着大腿边沿的坐板。骑了一大段距离,经过一条坑坑洼洼的破路,开始颠簸起来,迎冬一把扶着于浩初腰际。于浩初加快速度,迎冬的一头散发飘扬起来,散着淡淡的洗发水香。

  “我说大姐,你不是要找我谈恋爱么装什么矜持,抱好吧你。”

  清凉的风传来他的话,吹进迎冬耳朵里。她愣了愣,脸又红了起来。自行车驶上平坦的大路,不再颠簸,迎冬从背后轻轻抱住了他,闻到一股清爽的薄荷味道。

  “喂,大姐,你为什么要找我谈恋爱啊”于浩初脚下频率加快,迎冬的发飘得更加散乱,她腾出一只手理了理头发,不回答。

  “不说算了,反正你不来找我谈,我也要去找你谈。”于浩初头朝后面偏了偏,“不过,戒指戴在中指代表正在热恋,所以大姐,请问你是不懂规矩乱戴,还是正在劈腿进行时啊”

  下坡时他没有蹬脚踏,车速依然飞快,迎冬觉得自己随时都有被甩出去的危险,紧紧抱住他的腰,半边脸贴在他背上,耳边是呼呼的风声。

  “我没劈腿,乱戴的”迎冬闭着眼大喊,像是怕他听不见。

  回到平缓的路面,于浩初扭了扭脖子,说“劈了也没关系,我挖墙脚技术不赖。噢靠”

  迎冬一个断掌狠狠拍在他背上。她抿嘴,笑容没维持几秒便僵在脸上,取而代之的是张成半圆形的嘴和惊恐的表情。

  于浩初连人带车给拐进路边一条沟里去了,整个人横躺在沟子里,半边身体被迎冬压着。

  “艹。”于浩初推开压在他和迎冬身上的自行车,爆着粗口,喘着粗气,等迎冬站起来跨到路上,才咬牙忍痛爬起来。

  两人身上全是臭水沟味儿。于浩初仰头看看天,骂了句娘,阴沉着脸对迎冬说:“上车。”

  见他这个狼狈相,迎冬心情倒好了不少:“我还好,没弄脏多少,你快回去换身衣服吧,臭死了。”

  于浩初没好气地说:“换什么换,不要了。”

  骑了几分钟路程,他停住,迎冬从后面下来,站在路边。他锁好车后,直接走进旁边一家服装店。

  店不大,偏巧卖的是情侣装。

  老板娘上下打量着相貌标致却狼狈不堪的两个人,手掌在鼻子旁扇了扇,忍住呕吐的冲动。

  “咳,麻烦你们快点挑好吗”老板娘捏着鼻子,恨不得立马把这两个不明来历自带恶臭的客人轰出去。

  迎冬也等得不耐烦了,垮着脸看着在店里徘徊又徘徊的于浩初,她头一回遇到比女人买东西还墨迹的男人。

  “就这个。”

  谢天谢地,终于选好了,迎冬心里感慨着,扫了眼他手上拿的那套情侣装,差点没背过气去。

  两条裤子倒是普普通通的黑色牛仔裤,让她满脸黑线的是白色t恤上印的黑色大字。

  于浩初拿起裤子和那件印着“捡遍天下肥皂”的男款t恤走进试衣间,留下那件印着“掰直世间基佬”的女款,给愣在原地已经石化的迎冬。

  换上一身新装的于浩初心情大好,吹着口哨走出店里,把装着迎冬脏裙子和自己脏衣裤的袋子往路边垃圾桶里一扔,死拽着想要扑上去捡回来的迎冬走到自行车边:“得了,到时候再给你买条新的。”

  迎冬看着那个垃圾桶,还想朝那边跑,奈何被他紧紧拉住:“谁要你买了待会我把这衣服的钱给你,你先放开我。”

  “你还想不想快点找到顾迎夏了。”于浩初看着她,不耐烦起来。

  迎冬叹了口气,坐上后座。

  “他那两个好哥们儿在哪儿”

  “到了你就知道了。”

  十来分钟后,迎冬坐在已经停下的自行车上,侧抬起头看着那块贵气十足,写着“御福珠宝”的牌匾。阳光刺眼,她半只手挡在额前,问:“他朋友在这工作”

  于浩初单手扶着车把,双脚撑在地面,转过身看着她,摇摇头,弯起的嘴角边挤出两个不深不浅的酒窝:“好歹你也是我女朋友,戴的是地摊货,丢的是我的脸,进去挑个好点的。”

  c第二十一章

  导购小姐微笑着大致介绍了展柜里各式戒指的特色和价格,孟奕恺心不在焉地跟随她的思路,礼貌性地点头回应。

  “这个吧,我试一试。”童怡琳的手指点在透明柜面上。

  “好的。”导购小姐看着这位又戴帽子又戴墨镜的姑娘,微笑的眼睛里含着一丝好奇。

  菱花形状的钻石镶在环中,童怡琳捻在指腹中观赏一番,套在无名指上,刚好。

  她甜甜地笑着,把手伸到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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