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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看见那条反射着霓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支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是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他,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会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自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c坏人的同义词。连隔壁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再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觉得我不再24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子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地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女孩子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再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度以下,刚下过雪的街道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要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跟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c赌博c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到了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里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样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我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地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再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才从泥潭拔出一条腿来,又不得不重新踩下去。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紧一阵地刮着,雪片敲打着玻璃。我带着家伙按时出了门。走到楼口,冻得连着哆嗦了几下,不由缩缩脖子。

  我永远忘不了拐过路口的那一幕。那是在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夜呀,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穿着紫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未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穿上了那条紫裙子。狂风撕打着她的身躯,也撕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彻底地嚎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的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飞雪。

  最终我把已经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可可终于醒过来,见我含着眼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你居然会哭。”我没心思答话,只听可可继续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场火拼影响极坏,110马上就赶到了。我的结拜大哥也被抓了起来。

  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人外出打厂一年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里,找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儿,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一年后,我参了军,去了南京。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平行线一样,永远不会相交。后来我听说可可考到了北京的一所理工大学,然后有了一位男朋友。

  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突然在街上远远地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那条紫色的裙子向我飘来,我想拉住她,却只见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哪里有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就是幻觉。

  本文作者:黎云

  伊能静的另一个名字

  我发誓,这一生,我不再怀疑人,不要再后悔,我要尽量去爱,即使对方对我再坏,我也不要遗憾,我要对任何人好。

  父亲过世,九年了。

  可是永远忘不了,火葬他的时候,自己心痛欲裂。

  我还是会掉眼泪。

  其实很不孝顺,每年清明说要去上坟,却总是没去,像逃避什么似的,又像是骗自己,父亲只是在另一个家里,没空理我们。

  和母亲离婚后,五十多岁,忽然又组了家庭,还生了一个小男孩。阿姨才三十多岁,却很爱父亲,愿嫁给父亲,住在永和,过穷日子。这样的父亲,做女儿的真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为了养家,他开始骑着50摩托车去夜总会打鼓。

  打鼓,他年轻时,在艺工队学的。

  那时候,好多女人迷他。山东人的他,身材高大,单眼皮的凤眼斜斜地看人,唇薄薄的,打鼓c弹钢琴c吹萨克斯风c跳舞,举凡是玩的c吃的c喝的,样样都好。

  认识母亲,也是在艺工队。母亲歌唱得好,人漂亮,也是注目的焦点。

  有时华视乐队的老师还会开玩笑说:

  “如果当年追到你妈妈,你就要叫我爸爸了。”

  生大姐时,父亲每天按时上下班,然后急忙回去,抱孩子,照应母亲。

  认识了父亲,吃尽了一生苦的母亲以为,这个汉子就要和她相老一辈子了。

  母亲常告诉我,当时生二姐时,医院电梯如何坏掉,而父亲是如何背着大肚子的她,一阶一阶爬上十多层的楼梯。生二姐后不久,父亲丢了夜总会工作,认识了一些酒肉朋友,也有女人老逗他,老实的他,反而一下就薄脸皮地不好意思拒绝,成了讨钱的大哥。

  而独子的他,也为母亲老是没有怀儿子而心有遗憾。

  多八股,却多真实

  生下我后,母亲的身体就因劳累而无法再怀孩子,父亲渐渐夜归,工作也不去了,回家时总是醉醺醺的。

  为了养活四个孩子,母亲收起破碎的心,坚强地又开始四处去驻唱讨生计。干爹则照顾我们小孩,照顾父亲。

  他还曾经喝醉了,倒在街头呼呼大睡,被警察抬了回来。这样的父亲,母亲却从来没有怨言。

  我们家的小孩,都长得有点像他,尤其是浓浓的眉毛和倔强的脾气。

  终于分手,母亲再嫁去日本,带了我和三姐。而我这个一直埋怨他的小孩,一下就忘了台湾的一切,只为了新环境以及继父的养育而着迷。

  我们很幸运,继父待我们不薄。教育c生活,一点一滴,也都算照顾到了。

  我一直不了解父亲,直到回台湾唱歌。

  父亲替我签约。那时他结婚了,娶了阿姨,生了个小男孩,他说:“你用日本名字,那爸爸的吴,就没人知道了。”又说:“你的吴静怡还有姐姐的名字,都是爸爸取的。”

  我不在乎,你又不要我们,你只要帮我签约就好了,我心里想着,手插在口袋里,也没告诉他,用日文名字是为了谢谢继父的养育之恩。

  然后他骑着50摩托车,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个子,骑着小车子,在拥乱的台北来来去去。

  已经五十多岁,身体有点弯,头发有点白了。因为相处日子渐多,发现他很爱孩子,又发现他很单纯,再发现他很爱朋友然后他告诉我,他其实很谢谢母亲。

  我很迷惑,不负责任的父亲原来只是一个离了故土的孩子,不适应这个海岛,不适应现实的生活环境。

  然而,爱上了他,喜欢他的小玩笑,喜欢他的帅五十多岁依然,喜欢他会玩各种乐器,喜欢他长不大。

  那天,清晨4点多电话铃响,我刚回家,匆忙冲出浴室接电话,是永和的警局打来,问我认不认识吴敏,又问我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答完后,对方略顿了一下说:“吴先生3点多在福和桥上出了车祸,已经过世了”要我转告家人,早上6点去台大医院认尸。

  我永远忘不了,当时母亲c姐姐都在日本,只有我和干爹,手牵着手到了台大,在太平间,见到他,一点也没损伤的外观,甚至还是英俊潇洒的面孔。

  你真会开玩笑,爸爸,你真顽皮,爸爸。

  那阵子我不能吃,不能睡,我把赚来的钱买了一大堆莲花座,拼命烧,烧给我父亲。

  不再吃苦了,到了那里,不要再老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不要,不要再骑摩托车了。

  我发誓,这一生,我不再怀疑人,不要再后悔,我要尽量去爱,即使对方对我再坏,我也不要遗憾,我要对任何人好。

  我叫“伊能静”很多人知道,这名字带给我成就c事业c流言,当然也有朋友c感情。

  但我还有一个名字叫“吴静怡”,却什么人知道。

  本文作者:伊能静

  压在箱底的录取通知书

  在箱子最底下有一个塑料包,我打开塑料包,顿时惊呆了一张鲜红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赫然呈现在我的眼前

  30年前,我出生在冀东的一个小山村。由于家境贫穷,童年的我生活一直很灰暗,疾病与饥饿始终伴随着我的成长。我的哥哥仅比我大一岁,长得和我一样瘦小枯干,穿得和我一样破衣烂衫。因为是哥哥,所以他处处疼爱我,照顾我,有好吃的都主动让着我。

  1977年夏,我们哥俩一块儿到村里的小学读书。在学校我们学习都很努力,成绩也很好,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尖子生。初中毕业后,我和哥哥一同考上了县一中,但哥哥却自愿放弃了到县城读高中的机会,迈进了与初中只有一墙之隔的镇办高中,以便能够挤出时间来帮父母干农活c料理家务。

  每当周末回家,我们兄弟俩相聚,我都会兴高采烈地向哥哥炫耀自己那并不很优异的学习成绩。哥哥总是微笑着听我讲完,有时拍拍我的肩膀给我鼓劲:“继续努力”然而当我问起他在校的成绩时,他却摇着头淡淡地说:“一般。”

  高中毕业那年,我和哥哥一同参加了高考。成绩公布后,我勉勉强强地考入了省城的一所高校,成了乡里为数不多的几名大学生之一。这足足让我风光了一时,亲友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也开始飘飘然。而哥哥却懊丧地宣布自己名落孙山,从此回到家里同父母一起下地种田。第二年他独自一人背着行囊到省城打工,挣钱供我上学,并且还要偿还家里前些年欠下的一大笔债。

  哥哥打工的那家私人小厂离我们学校很近,起初他经常去学校看我,顺便给我送生活费。但这却让我很是难堪,因为我不想让同学们知道那个穿着一身脏兮兮的工作服,头发乱糟糟,脸颊瘦削的年轻人就是我哥哥。更何况我那时正在追求班里一个女孩,她的家境颇好,父母都是干部。我对她讲,我的父亲是个乡长,哥哥是乡里的办事员。那天我婉转地告诉哥哥以后别再来找我,钱可通过邮局寄送。哥哥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收到附近一家邮局寄来的汇款单,而当室友们问起汇款人是谁时,我就告诉他们是我在省城的一个亲戚。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所在的海滨小城,并靠自己的文凭谋了一份颇为清闲的工作,不久又娶了一位科长的女儿为妻。然而哥哥依旧是孤身一人,家境的贫穷掩盖了哥哥的善良。有时我就想:如果哥哥当初也能够努力学习,那么他今天就可能和我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住进整洁干净的寓所里,并且还可以娶到一个容貌不错的女子为妻。

  去年春节放假,我携妻带子一起回老家过年,见到了哥哥。此时哥哥已经放弃了打工生涯,回到家里安分守已地种地c搞养殖,30岁刚出头的哥哥看上去很是苍老,原本瘦削的脸颊已满是皱纹。母亲欣喜地告诉我,邻村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已经同意嫁给哥哥,条件是要带一个6岁的小女孩过来。我心里顿时一阵难过,哥哥的命真苦,竟落到了这般地步。

  春节过后,我和妻要回城里上班。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儿子偷偷溜进了哥哥的房间,想搜寻有没有好玩儿的乡下东西带回去向城里的小朋友炫耀。最后他在床底下发现了一个木箱子,由于自己拖不动,便把我也拉进了哥哥的房间。我从床下拖出箱子,犹豫了片刻然后打开了,见里面全都是哥哥上学时用过的各种书籍,以及他念高中时得的奖状c三好学生证书等物。在箱子最底下有一个塑料包,我打开塑料包,顿时惊呆了一张鲜红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赫然呈现在我的眼前

  这时我似乎觉得身后有人,猛一回头,见哥哥正木然地站在我身后。内疚c惭愧c感激一下全都涌上我心头,交汇成巨大的洪流,海潮般地冲击着我的身躯。我“扑通”一声跪倒在哥哥面前,泪如雨下

  善良的哥哥,竟不惜放弃到名牌大学就读的机会,而成全了我这自命不凡的弟弟

  本文作者:刘汉良

  幸福的禅机

  幸福可能是一则奋斗成功的故事,可能是一份众人艳羡的工作,也可能是一个恩爱亲密的家庭。而幸福的禅机,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悄悄蕴含在生活的最深处,等着我们悉心领悟和品味。

  同学聚会,在酒桌上,谈起毕业后的生活经历。

  一位男生啜了一小口酒。他从跨出校门那天起,只身到南方一家私营企业去打工,因为他勤奋聪明,又肯于钻研,被老板委以重任,身兼生产c采购c销售数职。但数年以后,单位陷入困境,他决定另起炉灶,毅然离开,开创自己的天地。在他的苦心经营之下,新公司的业绩不断上升,形势日益好转,现在,他已拥有私人轿车c别墅,还有一位漂亮的娇妻。

  的确,这次聚会,他无偿地安排我们住在这座城市最好的酒店,这顿晚餐,他包下一艘小客轮,泛舟湖上,开怀畅饮。我们从他浑身上下穿戴的品牌,就可以看出他的时尚与新潮。这是一个成功的开拓者,我们纷纷举杯,向他表示祝贺。

  一位女士站起来。原先,她进入一家国有企业,但是好景不长,单位的效益每况愈下,与许多工友一样,她下岗了。但她找到了一个白马王子,王子没有令人向往的官职,也没有太多的物质积累,只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白马王子自己兼着几份工作,起早贪黑,让她呆在家里反正已经失业,她拒绝了,自己四处找工作,谋求新的职业。终于,她的善良与诚实感动了一家外企公司的老总,她留了下来,并且有了一份固定的薪水。她欣慰地说,我的成功在于组建了一个美满的家庭,虽然生活平平淡淡,但我没有成为笼中的金丝雀,除了相夫教子,我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了。他的先生坐在她旁边,憨厚而腼腆地笑着,我们向她投去敬佩的一瞥。

  坐在我身边的一位男生,猛吸一口烟,说,我是个一点也不成功的人。妻子早在几年前就开始生病,起先是淋巴发炎,全身的淋巴疯长,医生说,她最多只有几个月的存活期了。他不信,带着妻子四处求医,终于找到一家特色门诊,从死亡线上将妻子夺了回来。然而在去年,他妻子又患上了骨结核,他放弃了工作,拿出所有的存款,背负着已不能行走的妻子,又踏上了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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