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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森林,每一棵树,扒开树皮,撕开树心,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也许,要等到有一天,真的烧光了,烧死了,寸草不生了,才能真正的死心。到那一天,也许我能喜欢上新的人,也许我能自己一个人过。

  只是我有点撑不下去了。

  我太痛了。

  -

  周末的晚上,我想出门,去外面随便逛逛。

  我过去的人生很紧凑,我上高中的时候,决定成年之后就把钱还给李家,我的生活里容不下漫无目的地闲逛。现在这个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再过几个月,我就可以领工资了,只要我够努力,很快就能把钱慢慢还上,所以我想我可以轻松一下了。

  我很少逛街,对这个城市也不熟,好在住的地方离学校近,有一整条的小吃街,东西都不贵。

  我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小吃街上满满的都是人,路两边摆着各种小地摊,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吃,我勉强认出几样,煎饼果子、焦圈、豆汁……逛街的以情侣居多,有一家店的炒肝很香,不过动物内脏胆固醇很高,我只点了一小份,吃完了,又跟着人群挤过去买zhà糕,排了半天队,在人堆里挤着东倒西歪,听旁边的情侣拌嘴,心情竟然也慢慢好起来。

  慢慢跟着人群走到街尾,后面灯光都慢慢暗了,有KTV,有酒吧,还有小旅馆的灯牌,小旅馆的人站在外面揽生意,看见我是一个人,都不管我。有个酒吧的灯牌很别致,是镂空的铁架子,形状是一只猫,我去酒吧都是因为郑敖他们一堆人在玩,今天忽然想自己去一次。

  酒吧在二楼,上去要走一个铁制的楼梯,我往上走,有个人正好下来,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他惊讶地笑了:“是你?”

  他逆着光,我没反应过来,他看我发怔,笑着侧了侧脸,灯牌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原来是上次在酒吧见过的那个罗熙。

  我比他还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罗家虽然行事低调,但毕竟也只有一个儿子,再怎么奢侈都不过分,怎么会出现在这样平民的小酒吧里。

  他一听就知道我在想什么,笑得眼弯弯:“我怎么不能在这里?”

  他的眼睛眼尾有点往下撇,大概就是那种天生带着忧郁的眼睛,就算笑起来,眼睛里似乎也有无数藏起来的情绪,一个眼神就是千言万语。

  我被问得无言以对,罗熙大概也看出来,笑着说:“我是在这边读书的。”

  “读书?”我更惊讶了:“你在上大学?”

  他笑着点头:“我长得显老而已。”

  虽然他这样说笑,但其实我之所以以为他和我是同龄人,并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因为他的气质。这个叫罗熙的青年一点也不像他大学里没心没肺的同龄人,他经历的事肯定不少,因为他眼睛里藏了太多东西。

  当然,也可能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我们聊天的过程中,有人从楼梯上下来,我们两个站在楼梯中央,勉为其难地让出了给一人通行的位置,他大概是怕我被挤得摔下去,伸手抓住了我手腕,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这突然的动作我却也并不反感,不知道怎么回事,罗熙给我的感觉很友善,最起码好过贺连山王朗那一帮人。

  “我们进去里面聊吧。”那个人挤下去之后,罗熙提议。

  “你不是要出来吗?”我问他。

  他无奈地笑起来。

  “许朗,你要是个女生的话,就完蛋了。”

  “为什么?”我对他这话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带着我往里面走。

  “你要是个女生,这么喜欢戳穿别人,岂不是要单身一辈子。”

  -

  这酒吧并不算好。

  酒的种类不多,也不好喝,灯光不好,唱歌的人有点“油”,没有银魅那种醉生梦死的气氛,也没有墨格那种装到极致浑然天成的小清新。

  那些酒吧动辄四位数一个台还是有道理的。

  我和罗熙坐在舞台侧面的一个小包里,现在这个时间段正好,酒吧人不少,舞台上歌手唱着过时了的小清新范歌曲,兑了红茶的酒很难喝。

  “很失望?”他大概当我是很少来酒吧的乖乖仔,笑着问我。

  “意料之中。”我不打算和他往深里说,因为我想说的话他未必听得懂。我想说,这社会仇富颇严重,仿佛有钱只能买到最烂俗的,金光灿灿的,属于暴发户的东西。其实有钱买到的反而是最精致最匠心独具的东西,钱够多,连情怀都能买到。墨格去年一直走文艺风格,主题叫“在路上”,一会是西藏一会是布拉格,从西藏搬过来的五彩经幡,音乐专业学生在台上唱梵语歌,来的都是文艺女青年文艺男青年,穿麻布裙子戴青金石的项链,张嘴就是仓央嘉措诗集,墙壁上挂着十几万的现代艺术家的抽象画,灯光打得煽情,一堆人坐在酒吧里就觉得自己去了一趟拉萨。银魅更是搞了个初恋之夜,一堆长相清纯的美女和帅哥穿着学生服当服务生端酒,单凭那张脸,他们哪个读书时候不是别人心目中隔壁班的那个男神女神。

  这世界上很美好的一些东西,恰恰都是能用钱买到的。

  而这世界上最最美好的一些东西,可以一分钱不用花,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没有那个眼光,活得也没那么纯粹。

  我能举出的唯一一个例子是陆嘉明,他现在还在读书,最大的爱好是种植物,我看过他自己弄的一个小园子,墙角种瓜,胖胖的小苗从土里钻出来,子叶又嫩又绿,像两片手掌。一捧草籽撒在装了白沙的玻璃杯里,淋上水,三天之后,草芽出齐了,一天天长高,看得清根须脉络,草针翠绿,摆在桌子上,看一眼,心情能好上几个小时。他还种树,半尺高的小树苗,跟着他长大,长了十五年,熟悉得像家人,他坐在树下看书,没有什么情怀比这更好。

  说到他,就不得不说李貅,李貅当年练手,买地想搞楼盘。李家人其实不适合搞这种虚的生意,他们适合搞实业,严谨认真,是在工业上为数不多的能让德国合作商满意的人。李貅买的地当然没搞起来,还荒在那里,他把合作商骂回家了,自己坐在那里生闷气,陆嘉明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在旁边跑来跑去,撒了半亩葵花种子。

  等到第二年,李貅路过城郊,又想起那块该死的地,顿时满身杀气,眼看下一秒就要抓两个倒霉的朋友去陪他练拳,结果从车窗望过去,只看到一片金灿灿的向日葵。盛夏阳光照下来,无数个金黄花盘仰着脸看着太阳。

  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

  第9章 朋友

  罗熙是个让人觉得很舒适的人。

  我找不到别的形容词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有意接近我,还是他对所有人都这样,总之我和他坐在酒吧里的半个小时里,我们只有寥寥几句的jiāo谈,却没有人觉得尴尬或冷场。明明是蹩脚的歌,蹩脚的酒,拐角处的龟背竹后面还藏着打扫卫生的拖把和桶,但是我觉得像夏日午后和老朋友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阳光正好,岁月慵懒,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让人安之若素。

  但我没有老朋友,也不会运气好到忽然多出一个能让我全心信赖的老朋友。

  我过去的人生没有那么幸运,以后也不会忽然转运,如果有的话,大概也是个精致的骗局。

  李家身份特殊,我不能给他们带去麻烦。

  “在想什么?”大概是看见我在思索,他忽然问我。

  “我在想,”我把酒杯放回去,站了起来:“也许我该回去了。”

  “哦,好。”他对我突兀的举动有点惊讶,但也跟着站了起来:“服务员,结账。”

  倒没有像贺连山那个留学留得中文都不会说了的逗比一样,走到那里都叫“waiter”。

  我拿出了钱包,他却比我先一步把钱送到服务员手里。

  “不贵。”他看我还要拿钱,笑着解释:“一杯咖啡的钱而已,你要是实在要请,下次请我吃东西就是。”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让他付钱的缘故,欠了人情,就有了牵扯。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他平时喝的是什么咖啡。

  -

  两个人一起走到楼下,算是深夜了,外面气温颇低,小摊贩都散了,满地的垃圾,我走在前面,罗熙跟在我身后两步远,我刚下了铁楼梯,一张牌子伸到我面前,竟然是刚才那个不理我的旅馆拉生意的人:“住宿吗?”

  我顺着那人目光转头看我身后,罗熙已经笑得眼睛都弯了。

  真不知道是现在社会民风开放,还是这旅馆的人饥不择食。

  “我要回去了。”我站在街边,回头跟罗熙说。

  那样大的家族里出来的人,我不信他会听不懂我话里“我们该分道扬镳”的暗示。

  “好啊。”他跟在我身边:“我们去哪里?”

  我被他理直气壮的样子气笑了。

  “你不回家吗?”我问他。

  “我住校。现在宿舍已经关门了。”大概是因为冷,他双手chā在外套口袋里,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这周围很多旅馆的。”我瞥了一眼那个仍然在不死心地往这边看的旅馆老板。

  “我不喜欢睡旅馆。”罗熙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他并不是身上带着侵略气焰的人,事实上,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色很平和,只是眼神仍旧忧郁,没有一点指责的意思,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我没办法了。

  “我家不算很舒适,”我迟疑着:“不过你愿意睡我家的话……”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呆在他身边会觉得舒适。

  因为这个叫罗熙的人,虽然有着我见过的最忧郁的眼睛,但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没有比这更纯粹的快乐。

  -

  “这个是我的拖鞋,毛巾和牙刷都是新的,”我站在浴室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那套全新的睡衣递了过去:“这是睡衣。”

  那本来是买给郑敖的。

  不过,想必他以后也不会经常到这里来了。

  罗熙接了过去,他已经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他很瘦,瘦而高,是学校里那种女孩子最容易暗恋上的男生。背影修长,脱下的鞋子也摆得整整齐齐。

  晚上喝了酒,我泡了两杯绿茶,打开电脑,继续查东西,公司的群里,薛学姐他们聊天聊得正开心,这个群是她们那些女孩子建的私群,都是实习生和助理,整天在里面八苏律师穿的衣服鞋子,偶尔也八一八感情生活。要不是进了这个群,我都不知道元晟事务所的燕律师一直喜欢苏律师。燕律师我也见过,很干练的职业女xìng,看不出年纪,盘着头发,戴钻石耳饰,身材纤瘦,长得很美。

  看了一会电脑,手机响起来。

  我接起来,那边劈头一句:“爸叫你五月底回来!”

  李貅这种打电话跟打仗一样的毛病,看来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五月底是nǎinǎi忌日,爸是要带我回去扫墓。

  -

  罗熙比我高,所以我让他睡床,自己睡沙发。

  早上被食物香味弄醒。

  睁开眼,厨房的槅门没关,罗熙站在厨房里,正在煎蛋。桌上已经摆好果汁和牛nǎi,还有一人一份的意面。

  我穿着拖鞋去洗漱,他听到了,头也不回:“起来了?”

  “唔。”我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你哪来的平底锅?”

  “刚刚出去买的。”

  我粗略扫了一下,厨房里大概多出七八件东西,还不算那一大堆食材,和还没拆封的咖啡机。

  所以说,人情是还不完的。

  收拾停当,两个人对坐在餐桌旁吃这顿隆重的早餐。

  “你今天有课?”我喝了一口牛nǎi,问他。

  “没有。”他垂着眼睛吃意面。

  “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他不知道笑什么:“程序员。”

  “哦。”

  “猿猴的猿。”他解释。

  “哦。”

  我吃了半个鸡蛋,才明白过来这是个笑话。

  “好冷。”

  他无奈地笑了:“是啊。”

  吃完我去洗碗,他大概没什么生活常识,做了一顿早餐,围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没动过,刚才吃早餐,我也没注意看他衬衫上有没有油点。

  我系着围裙在厨房洗碗,听见敲门声音。

  “我去开。”他在客厅看书,自告奋勇去开门。

  等我反应过来跑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几秒钟之后了。

  郑敖站在门口,表情冷冷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罗熙,罗熙正俨然主人一样,把一双拖鞋扔给他:“换这双鞋。”

  “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我在围裙上擦了手:“吃过早餐没有?”

  郑敖没说话,仍然站在门口没动。

  罗熙不知道明白了什么,转身回来,走过我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yù,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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