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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宋斯南摸着下巴,突然伸手敲了一下他的头,训斥道:“一个男生,看这种书,你娘不娘!”

  说完,他一把夺过那本有半拳厚的书,把它放进自己的书包里,扬着下巴走近教室,丢下两个字:“收了。”

  王少鹏突然被抢了手上的新宠,而且抢他书的人还这么义正言辞,他惊的下巴都要掉了,怒吼:“宋斯南放学你别走!”

  宋斯南:“略略略,我就走我就走,我还跑呢我告儿你!”

  王少鹏抓狂:“把我的书还给我!”

  宋斯南举着那本书放置头顶,得意的笑:“我不还我不还,你来抓我啊,抓到我我就给你。”

  他倒退着往后跑,撞了下人,没注意,继续倒退,感觉到那人堵在他后面,他不耐烦的说:“谁啊,让让路成吗?”

  后面传来一阵洪亮的声音:“成啊reads;。”

  宋斯南惊得手上一松,嘴巴都没合上,转过头看那人,欲哭无泪:“陈老师”

  来人正是他们班的班主任,教室外面贴着他的照片和一句座右铭,宋斯南来的时候还看了几眼。

  幸好他看了几眼,要不然对着这人,他指不定说一句:“叔叔,您能挪挪你的腿吗?”

  陈建斌弯腰捡起掉落在地的书,用手拍了拍灰,看着上面的书名,略微有些调侃的语气念了出来:“霸道校草:独宠童养媳,这什么书?”

  宋斯南清了清嗓子,掩饰尴尬:“就c就小言情。”

  陈建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的?”

  王少鹏抢先回答:“老师,这本书是我的。”

  宋斯南皱眉:“老师,是我的。”

  都是大院里出来的,都是有义气的人。王少鹏抢先回答,就是怕宋斯南会说是他的,他太重感情,什么都往自己身上推;宋斯南也说是他的,他心里想的却是,王少鹏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这种看小言情的事,还是推在他这种不着四六的人身上比较好。

  王少鹏是从一中初中部升上来的,在初中部的时候,得了许多奖,陈建斌自然是听说过他的,就是一三好学生,没得错。

  而宋斯南,他就有点头疼了。

  以中考第三的成绩考进来,

  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所有老师都喜欢的好学生,但是班主任集体开会的时候,大家都趋之若鹜的。

  也没什么原因,就一个。

  ——不服管。

  他想到这个就皱眉,重复了遍问题:“到底是谁的?”

  宋斯南:“老师,您看这像是鹏少,哦不,王少鹏看的书吗?”

  陈建斌闻言哭笑不得,“那这就像是你看的书了?”

  “不,也不像。”宋斯南说,“这都是小姑娘看的。”

  王少鹏瞪他:你才是小姑娘,滚!

  陈建斌:“那,这本书到底是谁的?”

  宋斯南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我的,我准备给我们班女生看的。”

  王少鹏张大嘴:这瞎话编的

  陈建斌愁眉不展,当初他是倒了什么大霉,竟然收了这么一个学生,“你你你,你给我在后面站着!反了你了,才开学就要来祸害我们班女同学!”

  宋斯南:“好嘞。”

  他走到教室最后一排,找了个位置,把书包往上面一甩,然后笔挺的站在教室最后面c靠黑板的地方。

  陈建斌摇摇头,对他一幅无计可施的样子,转过头又看到了王少鹏,疑惑:“你不是我们班的啊,在这里干嘛呢?”

  王少鹏还保持在刚才瞠目结舌的表情中,一下被老师问道,立马回神,快速往后退,摆手:“不不不,老师我是八班的,老师你好,老师再见。”

  王少鹏跑去自己的教室,里面都是人,一堆一堆的围坐在一起,他扫了一眼,看到宋之漫他们三个人坐在一起,边上还有个空座位,喜形于色的跑过去reads;。

  宋之漫正看着窗外,后背突然被人拍了一下,她转过去,看到是王少鹏,懒洋洋的说了声:“鹏少,来了啊。”

  王少鹏:“谢谢你们给我留了个位置。”

  宋之漫说:“是阿嗣留的,本来你那儿有人坐,他和那人商量了几番,那人才走,你谢他吧。”

  王少鹏对封嗣立马好感倍增,“阿嗣,我能叫你阿嗣吗,谢谢你啊兄弟!”

  封嗣:“不用谢,小事而已。”

  一上午相处,王少鹏对这位新同桌“封嗣”颇有好感,至少比起宋斯南来讲,封嗣彬彬有礼c温和待人,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宋斯南那种有时候浑的跟痞子一样,有时候又像只老狐狸,虽然讲义气,但是,怎么说呢,要他是宋斯南,看到这么优秀的人在宋之漫边上,指不定有多急。

  上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宋斯南在八班教室外面等宋之漫。

  宋之漫和合欢一起出来,见到他,疑惑:“你站这里干嘛?”

  宋斯南眯着眼,看着从教室后门出来的封嗣,弯了下唇,轻飘飘的回答:“等你吃饭。”

  “可是,我和合欢约好了一起吃。”

  “就你俩?”

  “对啊,就我们两个人。”

  宋斯南放心了,他踢了下墙壁,说:“那行,你们两个去吧,我和鹏少一起吃。”

  他说完,就绕过她们两个人,往八班的教室里面走去。

  封嗣从后门走到前门,宋斯南拐进室内,两个人就这样交叉错过。

  余光中,封嗣看到宋之漫对他笑了一下,很轻蔑,还有不屑。

  封嗣不解,走到宋之漫边上,问:“我和他之前见过吗?”

  宋之漫回忆了一下,“没有啊,怎么了?”

  封嗣淡笑,说:“我觉得他对我意见挺大的。”

  宋之漫也颇有同感,她尴尬的措辞:“可能,他今天心情不好吧。”

  “或许。”封嗣说,他并未说明,其实他总觉得宋斯南是从心底排斥他c不喜欢他。

  走廊上人越来越少,合欢饿得饥肠辘辘,她拉着宋之漫的手,说:“吃饭吧吃饭吧。”

  宋之漫问封嗣:“你要去吃饭吗?”

  封嗣点头,随即问道:“一起?”

  “嗯,一起。”

  刚走到门口处的宋斯南听到宋之漫的回答,一个激灵跳到她面前,大声要求:“我也一起我也一起。”

  宋之漫被突如其来的人给吓到,后知后觉的拍了下胸口,仍有余悸的说:“宋小四,你能别这样突然跳出来吓我吗?”

  宋斯南扒着她,说:“一起吃饭一起吃饭,宋小漫我们一起吃饭。”

  “吃吃吃,一起吃。”宋之漫把他从自己身上拍下,招呼王少鹏,“鹏少,一起吃饭啊。”

  王少鹏:“得嘞reads;。”

  宋之漫和合欢在前面走,其他三个男的在后面跟着。

  宋斯南和王少鹏勾肩搭背,似乎是完全忘记了边上还有一个人。

  封嗣并没觉得任何的尴尬,也没凑上去与他们攀谈。

  等到了食堂,大家打完菜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宋之漫突然问道:“宋小四,你和阿嗣以前见过吗?”

  “阿嗣是谁?”

  宋之漫:“就是封嗣啊。”

  宋斯南脸色铁青,封嗣就封嗣,就什么阿嗣,我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你哪一次不是连名带姓的叫我,差别对待。

  宋斯南没好气的说:“没见过。”

  “那你怎么对他好像有很大的成见?”

  宋斯南矢口否认:“没有,怎么会有成见呢。”

  宋之漫怀疑道:“真的?”

  “真的。”宋斯南就差拍胸口保证了,他看向封嗣,露出一个标准的绅士微笑:“封嗣同学,你好,早上是我不对,在这里,我要向你道歉。”

  而宋斯南内心:封嗣你个臭男生,离小爷的女人远远的,要让我再见到你们头靠头黏在一起,小爷我打的你找不着北。

  宋斯南是真会装。表面有礼的像个贵族绅士,内心一口子浑话和地痞流氓没什么区别。

  王少鹏哪能不知道宋斯南内心在想什么,他听得憋笑,又不敢笑出声来,只好把头埋在碗里,一抽一抽的笑,整个肩膀都在抖。

  封嗣抬头看他,淡淡的说:“没事,不过是小事。”

  他的礼貌带了那么一丝的疏离,其实封嗣,对宋斯南也不甚喜欢,只是多年来的教养使然。

  得到他的回答,宋斯南邀功似的看向宋之漫:“我都说了,我对他没什么成见,就是早上心情不好闹的,真的。”

  宋之漫半疑半惑的看向他,又看向封嗣,良久,点头说:“哦。”

  吃完饭,五个人往教室走。

  合欢突然说:“明天要开始军训了!”

  宋之漫眯着眼笑:“我有假条,不用军训。”

  王少鹏:“我也有假条,不用军训。”

  合欢乐的蹦起来:“这么巧,我也有假条,不用军训!”

  宋之漫和王少鹏是因为暑假那次打架,身上还有点或大或小的伤,家里人心疼,不舍得让他们参加军训。

  而合欢,合欢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心脏不好,爸爸妈妈不同意我参加军训,而且军训太容易晒黑了,我才不要。”

  “心脏不好?”宋之漫停下脚步。

  合欢说:“对啊,我有先心病。”她眼底一片清澈,仿佛这不过是件小事一般,淡然自若的说,“虽然说手术之后很成功,但是家里人还是心有余悸的,你都不知道,之漫,学跳舞这件事,我可是花了小半年才说服我爸爸妈妈的。”

  宋之漫突然有点心疼她了,“合欢”

  合欢被她的语气搞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语态轻松:“嗨呀,之漫你别这样啊,我现在身体可好啦reads;!”

  合欢问她:“你们为什么不用军训?”

  宋之漫挽着她的手,往边走边说:“我和鹏少身体不太舒服,家里人打了假条。”

  “所以,我们这里,只有他们两个军训?”合欢问。

  宋之漫点头。

  她放大了声音,问宋斯南:“宋小四,你明天是要军训的吧?”

  宋斯南不情不愿的点了下头。

  宋之漫又问封嗣:“你也是要的对吧?”

  封嗣淡笑,右手握拳放在嘴边,虚咳了一下,随即说:“是。”

  宋之漫:“那个,到时候啊,你离宋小四远一点,就,尽量别站在同一排。”她说的尽量委婉。

  刚刚在班上,班主任在上面说了,七班八班在一个排训练。

  虽然宋斯南刚刚在饭桌上向封嗣道歉了,也明显的表示和他没什么愁没什么怨,但是宋之漫怎么会不知道啊,他是真不喜欢封嗣。

  他的喜好,早已经深入她的骨髓了。

  他口味清淡,不嗜辣;衬衣最上面的扣子永远不扣;早上永远要赖床十分钟;打篮球时偏好左手控球;思考问题时喜欢紧抿着唇

  不喜欢一个人,用着最礼貌最疏离的话,也会用夹刀带刺言语来讥讽他。

  宋之漫怎么会不知道呢。

  真的,这世上,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宋斯南了。

  这漫长的时光中,青涩的c干净的c单纯的,所有的可以用来形容美好的词,都一一放映在他们的青春之中。

  宋斯南是如此的鲜活,存在于她的世界之中。

  而她,对于所有,这短暂的c可以称之为小半生的生活回忆里,满满的c满满的都是他。

  再也没有别人了。

  宋之漫有点难过的想,真的,除了他,她再也没有拥有关于别人的回忆了,哪怕是自己孤独一人的回忆,也不多。

  封嗣知道她的意思,但:“这也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没事,到时候再说吧,而且之漫,我应该脾气挺好的不是吗?”

  你脾气挺好的,所以,是在说我脾气不好吗?宋斯南内心气炸,压抑着自己,学着封嗣那幅彬彬有礼的样子,和悦的说:“之漫,我向你保证,我和他是不会发生矛盾的。”

  宋斯南话一说完,王少鹏和宋之漫都有几秒的不敢相信。

  面前这个风度翩翩c面色和悦c彬彬有礼的人是谁,我不认识的啊!

  宋之漫先回神,干巴巴的笑了几下:“我c我知道了。”

  下午的时候,各班发了军训服,之后班主任带着学生到操场集合。

  七班八班的学生在一个训练排里,两个班级的人分成六排,按照个子高矮的顺序排列。

  很不巧,宋斯南和封嗣站在了一起reads;。

  陈建斌看着他俩,问:“你们身高是多少?”

  封嗣:“178”

  宋斯南停顿了一下,说:“179”

  陈建斌点点头,指了指他们,说:“封嗣你站第二个,我们班宋斯南比你高些站在排头。”

  宋斯南傲娇的想:老子不止要比你高,还要比你聪明比你强!

  封嗣笑着拍了下宋斯南的肩,“排头,以后多多关照。”

  宋斯南得意忘形:“放心放心,哥以后罩着你。”

  以后打架都兜你头上哦~说话也说是你和我搭讪哦~小动作也是你做的哦~

  等到第二天,军训的时候,三个拿着请假条的人坐在大树底下乘凉。

  宋之漫眯着眼,抬了抬帽檐,看向最后一排,她捅了捅合欢。

  合欢正帮班里的人在水杯外面贴标签,被她一捅,标签贴歪了一下,她问:“嗯,怎么啦?”

  宋之漫接过水杯,也帮她贴,只是目光还停在最后一排,她问:“阿嗣,他多高啊?”

  合欢欢快的回答:“178”

  宋之漫咦了一下,“宋小四也是178啊,怎么他就站排头?”

  一旁懒洋洋坐着的王少鹏开口:“求不拆穿。”

  宋之漫秒懂,嗤笑:“这人,跟个混球一样,连这个也比。”

  合欢并不知道其中的意味,她猜测:“可能是,老师觉得宋斯南比较高吧。——哎,我叫不出口啊,你们怎么叫出口的?”

  宋之漫:“什么?”

  “就,宋小四,还有鹏少这种称呼,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宋之漫停下手上的动作,仰高了头,密布的树叶窸窣作响,阳光穿透树叶之间的缝隙落在地上一个小小的圆点,她的脸上斑驳一片。

  良久,她说:“等你以后就会知道,这两个称呼,比他们的本名更适合他们。”

  宋斯南,哪里有一点斯文的样子。

  ——地痞流氓。

  王少鹏,倒是大鹏展翅骁勇一回啊。

  ——文弱书生。

  合欢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然后加快手上的动作,把这些标签一个一个的都给贴好,这样在休息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来领水了,而且到时候也不会拿错。

  一想到这个,她的动作就更欢快了。

  宋之漫和王少鹏在学校待了三天就走了,军训对他们而言没什么意思,不过就是坐在边上看别人晒太阳训练,家里派人过来就把他们给接走了。

  苏合欢倒是待到了第四天,因为在第四天下午,她华丽丽的中暑了。

  华丽丽的成为两个班,第一个中暑的人,而且还是伤兵reads;。

  宋之漫听到合欢说着这件事,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所以,你就华丽丽的晕倒牺牲了?”

  合欢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也搞不懂哎,竟然中暑了,还晕倒,真是丢死人了。”

  宋之漫乐不可支,喝了一大口奶茶,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车水马龙,人群流动。红绿灯颜色交接,车辆停停走走,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在有序的进行着。

  合欢突然说:“之漫,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宋之漫:“哪儿?”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合欢说完,把宋之漫从位置上拉起来,往奶茶店外面出去。

  宋之漫晕头转向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合欢招了一辆车,坐进去之后,她开口,眼里煜煜发光:“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嗯?你家吗?”

  “是故乡。”苏合欢说。

  宋之漫心尖微沉,她总觉得,苏合欢口中的“故乡”,并无半点欣喜,也没有太多难过。

  是,既无风雨也无晴吗?

  直到她站在苏合欢口中的“故乡”面前时,她才知道,那句无痛无喜的“故乡”到底代表了什么。

  c市社会福利院。

  宋之漫僵硬的扭过头看她,不可置信的叫了她一声:“合欢?”

  苏合欢朝她笑了一下,明媚的像是六月的蔷薇。

  她说:“之漫,这是我的故乡。”

  宋之漫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被震慑到了,无法开口一字。

  苏合欢轻车熟路的带她进去,径直走到后面的儿童福利院部分。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在外面走动,连空气仿佛都被静止入定了一般。

  苏合欢说:“之漫,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

  宋之漫轻声问:“你还有那个时候的记忆吗?”

  “没有。”苏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啊,还被人抱在怀里呢。爸爸说,他和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很小,一小团,跟只宠物狗一样,脸还黄,蜡黄蜡黄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带宋之漫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

  宋之漫靠在树上,双腿抱膝,一双眼睛直直的看向她。

  合欢接着说:“可是爸爸把我抱回去了,真的,他知道我有病,还把我抱回家了。”

  “你的爸爸,很伟大。”

  合欢骄傲的停了停胸脯:“当然啦,他可是我爸爸!”

  似乎,爸爸这个词,真的很值得令人骄傲。像苏合欢,他的爸爸,真的很伟大,领养身有疾病的苏合欢,并且养了她这么多年,而且苏合欢这么好,这么优秀。

  像她父亲,宋鸿渊reads;。

  他一个人把她领养长大,这些年,教她为人处世,教她善良乐观,教她好与坏c善于恶。真的,真的很伟大。

  一阵微风吹过,头上柳枝飞扬,合欢的长发飘在空中,偶有几缕绕在了脸上。宋之漫伸手,把它拂过。

  合欢看着她,眼神里满是欢喜:“之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你带到这里来,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但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真的特别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而且我们现在还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竟然还是同桌,真的,之漫,我真的好开心啊!”开心的都语无伦次了。

  宋之漫听了她的话,一长串的话里,有无数个“真的”。她是真的相信苏合欢说的是真话。她笑,语气诚恳:“合欢,我也很开心。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不用说什么,我们两个即便不说话,我都不会感觉到尴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倾盖如故。

  合欢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处了,她笑嘻嘻的:“之漫,我好开心啊,我今天好开心,我还没有带过朋友来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沮丧,“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宋之漫讶异,苏合欢性格又好,人长得又不错,没什么心机,白的像一张纸,喜怒哀乐都表现在白纸上,这样的人竟然会没有朋友?

  她问:“为什么,会没有朋友呢?”

  合欢有些许的失落:“初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这里比赛就是到那里比赛,连学习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欢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说:“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担心我在学校被欺负,来之前特地和阿嗣说,希望他能照顾我一下,阿嗣他又不会拒绝人,当然就答应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宋之漫原本脑海里都脑补了一场青梅竹马的故事,现在一解释,瞬间尴尬了。

  宋之漫问:“你现在不经常练舞了吗?”

  合欢:“要啊,就在家里练,就是不用在学校练了,也不需要参加比赛了。而且,我的证已经拿到啦。”

  “什么证?”

  “北舞八级的证书。”合欢骄傲的说。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欢。”

  “对啊对啊。”苏合欢回忆起以前,说:“其实我的心脏已经很好了,复原的也好,跳舞也没事,而且医生一直都在我边上,只是爸爸妈妈太担心了,当初我说要学芭蕾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意呢。”

  宋之漫指责她:“先心病的人啊,还喜欢跳舞,你也真的是胆子大。”

  合欢嘻嘻嘻的笑:“哎呀,我喜欢嘛,我喜欢跳舞啊,喜欢一件事情,我就一定要去做。”

  她问宋之漫:“之漫,你呢,你喜欢什么?”

  宋之漫:“我喜欢,——生命。”

  所有的鲜活的c热血的c蓬勃的生命,所有向光生长的生命,她喜欢人世的存在,喜欢所有的哪怕历经再多磨难,也昂然生长的人。

  苏合欢不解:“什么?”

  宋之漫说:“我喜欢救人,想要救每一个人,不想看到任何人的离去。”

  合欢懵懂的点了下头,抬头看了下蔚蓝的天,倏地笑了:“我知道了,你想当医生是吗?”

  “对reads;。”她轻声说。

  她想当医生,很想。

  从母亲去世之后,今天这个念头再次变得强烈了起来。

  “我想救人,救所有力所能及的人。”宋之漫说,她看向远处,绿意盎然的草坪上没有一丝的杂质,湖水清澈见底,阳光普照大地,她感觉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活着,有信仰的活着。

  合欢说:“我最崇拜医生了,如果不是医生,我可能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宋之漫:“嗯,所有救过人的医生,都值得被尊敬c被崇拜。”

  但是她不需要。

  她不是为了那一份殊荣而去,她是为了挽救而身披白衣。

  “合欢,真的,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医生。”宋之漫说完,整个人就躺在草坪上,感受到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的身上,夏日热气漫漫席卷全身。

  合欢学着她的样子躺在她身边,大声说:“之漫,你可以的,你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的。”

  宋之漫放声大喊:“我会的!宋之漫一定会成为一名医生的!”

  喊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等到军训的最后一天,他们三个人才回了学校。

  他们三个人结伴去操场的路上,就看到一个身影,懒洋洋的,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扫着路边的花草,帽子被反戴着,衣服还有大半没系进去。

  苏合欢小声的叫着宋之漫的名字,激动的说:“之漫之漫,你看那个男生,好酷啊!”

  即便是这样的打扮,随意的走在路上也有人为之倾慕。

  宋之漫看了过去,随即就是两个叹息声交叉响起。

  她往王少鹏那看,王少鹏摇头,无奈的说:“你真的觉得他很酷?”

  苏合欢止不住的点头:“好酷!”

  王少鹏:“还有更酷的,我叫他一声,他就转过来。”

  合欢眨了眨眼:“你认识他?”

  王少鹏笑:“不止我认识,你也认识。”

  宋之漫扶额:“他是宋小四啊,合欢。”

  合欢惊呼,“他怎么可能是宋小四,这不应该啊。”

  为了印证苏合欢的猜想,王少鹏直接朝那人喊:“宋斯南!”

  宋斯南闻声就转了过来,喜形于色,立马迈开腿往这边跑。

  人还没到跟前,声音就传来:“你来啦!”

  是,你来啦。

  你

  为什么不是你们

  王少鹏嫌弃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怎么就这么重色轻友呢,他不是人吗,他王少鹏好歹也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啊reads;!

  哦,不对,是一个人。

  宋之漫往合欢那边偏了下头:“喏,这就是你所谓的酷。”

  酷?苏合欢想哭。

  宋斯南疑惑:“什么酷?”

  宋之漫微笑解释:“就是刚刚你站在那里的样子,我们合欢说你真酷。”

  宋斯南一脸傲娇:“那必须的,我当初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草,那个时候,还是有那么几个小女生追着我跑的。”

  宋之漫面无表情:“一群小姑娘那是没见过世面,等长大了就知道你这样的,比比皆是。”

  宋斯南还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初中生活中,一下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宋之漫已经拉着苏合欢逃之夭夭了。

  他暴怒,上蹿下跳:“什么叫做没见过世面,什么叫做比比皆是!宋小漫你别跑!”

  王少鹏在一边说风凉说:“得了,你抓住她还能干嘛,揍她一顿,——不可能吧,你这么喜欢她啊。”

  宋斯南的动作停住,他沉默了下来。难得的,这一次,他没有矢口否认。

  他把衣服系到裤子里,把帽子给戴正,又把衣袖给放下,扣好扣子。

  良久,他才说:“是啊,我又不可能揍她,我舍不得。”

  王少鹏真是受够了,“你能别每一次提到暗恋就这么一副发骚的表情吗,老子看了犯恶心。”

  宋斯南嫌弃的撇了他一眼:“你怎么可能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呢,呆瓜。”

  王少鹏气急:“朋友,请注意你的措辞!你要知道,我可是有你的小秘密的!”

  宋斯南咦了一下:“什么小秘密?”

  王少鹏:“你喜欢宋之漫啊。”

  你。

  喜欢。

  宋之漫。

  这么简单的句子里面,竟出现了他最心动的人名字。

  ——宋之漫。

  宋斯南点头说:“对,我喜欢宋之漫,这是我的秘密。”

  王少鹏看着他的表情,好半晌,憋出一句话来:“宋小四,你真的,真的,特别的骚。”

  宋斯南没有反驳,只是轻飘飘的扔下一句:“我就这么骚,怎么了?”

  王少鹏心里骂了一句“你大爷的”,脸上呵呵呵的笑:“没怎么没怎么,我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宋斯南掏了掏耳朵,纠正:“等到我结婚那天你再说这句话,我谢你大爷去。”

  王少鹏:“”

  年年有今,日。

  睡睡,有今朝。

  他大吼:“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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