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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章

  神奇的血脉。

  “阿志的妻子是个怎么的人?” 阿善柔声问,“你喜欢她吗?”

  “啊,她啊,挺贤惠的吧。既然娶了她,我有责任让她过得好。”朱志看着脚下的合欢花。

  他没有告诉阿善这些年遭遇了什么,阿善便聪明的没有问他。他不会告诉阿善,为了活下来,平安回到她面前,为了报仇和父亲的兄弟们,他娶了另外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女儿。曾经他觉得很值得。

  他转头看向阿善,“你呢?”

  阿善说:“我和霍振在一起。”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当初他们两人还为她闹过矛盾呢。真是年轻又冲动。

  “啊,那家伙……”朱志也心生感慨,不甘又无奈地嘀咕了一声,“兜兜转转还是他赢了啊。”

  “你好像一点也不意外?”

  “那家伙啊,身上有一股子韧xìng,不肯轻易放弃的韧劲。”

  阿善微笑,“不愧是好朋友呢。”

  朱志说完,一脸正容,凝视着阿善的眼神,认真询问她,“他对你好吗?”

  阿善点头,“很好。他追我追得挺辛苦的。”

  他又问:“他是最后的那个人吗?”

  “是啊,应该就是阿振了吧。我也不想再去费力,认识别的什么人了。”阿善将散落的卷发挽到耳后,“就他吧。”

  朱志张了张嘴,阿善没有看到,继续说着:“说起来,阿振变化挺大的,能说会道了,嘴皮子很溜,有时我也会被他噎到呢。力气又大,我都斗不过他,勇也不行,智也不行……”

  谈论着自己的爱人的阿善,脸上有种幸福快乐的飞扬神采。

  朱志移开眼,他都有些嫉妒了,“那家伙的运气真好。”

  阿善说完了自己,问他:“你们什么时候走?”

  “手续办得差不多了,可能下个月吧。”

  “这么快……为什么移民?”

  朱志不yù多言,便简单解释,“我岳丈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我和她都不想再卷入任何是非,只想过点安生的小日子,所以只能离开。”

  阿善停下脚步,转身面对他,“阿志。”

  她的手伸到脖颈处,取下了那根十字架,抬起手臂,“那么,这个可以物归原主了。”

  她踮起脚,朱志下意识地弯下腰。

  十字架还带着她的余温,贴上了他的肌肤。母亲的遗物,隔了九年时光,重新挂回了他的胸膛。

  物是人非。

  阿善歪头看着他,笑了起来,“还是你戴着比较合适。”

  这是她珍藏在心里的,非常爱笑的,浓眉大眼的少年。此生她的第一个恋人。

  朱志望着娇柔的姑娘,低声问:“你一直戴在身上吗?”

  “嗯。我啊,其实特别讨厌首饰带来的束缚感。不过戴了这么多年,也习惯到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所以一直都没有摘下来。”

  朱志垂眼,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摊开阿善的掌心,放上去,“我已经用不着它了,以后,就让它保护你吧。”

  乌币应该时常被人抚摸,刀鞘上的金属磨出了淡淡的光泽。

  阿善拔出匕首看了一眼,“它染过血吗?”

  “没有,我很幸运。也许冥冥之中,我一直被它保护着。”这是他对她撒的第二个谎言,因为他不想让阿善知道第一个谎言后的真相。那样她太痛苦了。不好的事,苦涩,痛苦的事,他来承担就可以了。

  朱志望着她,声音轻得像一个梦,“谢谢你,阿善。”

  阿善直视着他的双眼,“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王亚明的事,是你做的吗?”那个混子生前嚣张跋扈,诸侯死在了小巷子里,据说死状凄惨。

  “你猜到了?”朱志摸摸后脑勺,“我爸爸的死和他也有关系。”

  他被王家的人追杀过,不过这些他都不会告诉她的。他全都还回去了。

  他顺便问起了阿善的家事,阿善便慢慢讲给他听。

  十分钟的路程,他们走成了30分钟。然而芙蓉道终究走到了尽头。

  阿善停步。

  芙蓉树下,她的容颜婉媚姝丽,笑容温婉,对他说:“就到这里吧。”

  “朱志。”阿善微微敛容,喊了一遍他的名字,眉目却极致温柔。

  她笑着说:“被我这样的人喜欢过,你会幸福的。”被我这么好看的人喜欢过,你怎么可以不幸福。

  “好,我会的。”朱志答应了。他后来想起来,当时他应该也送上一句祝福的。

  他说:“我17岁那年离开了徐礼善,她当时一定很惶恐,请你帮我好好照顾她。”

  那个在月光下吻去她眼泪的少年,那个抱着他手臂撒娇的少女,那个拖着她的手,捧着她脸颊亲吻的少年,那一对年少的恋人,早已在漫长的分离中走向终结。

  这是最后一面了。彼此心里都清楚明白。

  他早已成家,有妻有女。阿善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以后都不必再相见了。

  飞越千里,只为一眼,一眼即别。

  阿善还是如那天一样,站在原地,看着他转身离开。

  朱志心里的少年又默默哭了起来。

  永叔将车开得像蜗牛,因为他的少主一直朝后视镜里张望。

  阿善在那块镜子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灰白的影子,最终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永叔,我后悔了。”等到看不见阿善后,他的腰才慢慢弯下去,揪住了自己胸口,“我后悔了,我不应该来见她的。这么多年,我以为我早就放下了,我以为我可以笑着和她说再见了……”

  然而无论多少次,无论再来几次,看到她依然还是不舍,又是这样,总是这样,又好像回到了那天。他胸口的疼痛几乎要裂开了。

  “明明我也什么都有了,可是……”浓眉大眼的大个子弯着腰,像个孩童般,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如此难受?”

  为什么她身边的人不是我?那明明该是我的位置啊。明明我曾得到过。

  为什么?与不爱的长相守,与相爱的却只能长相思?

  车厢里只有男子压抑的抽泣声。

  永叔久久无言,抽了张面纸递给后座的人。

  “也许,这就是人生吧。”他说。

  奈何。人生便是奈何呵。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人生海海,后来他们再没能相遇。

  这一次永诀发生在春暖花开的5月,芙蓉道静悄悄的下午。

  路边的邮筒斑驳生锈,人们早已不再邮寄手写信,少年和少女光顾过的小卖部变成了咖啡馆。城市日新月异,当初时髦靓丽的风景,今天看来已经显得陈旧。包括他们就读的秀林中学。

  他们的那段年少岁月,终究也变成了时光里发黄的旧相片。

  可是朱志记得,他在少年时代,曾经遇到过一个倾城绝色的少女。她只做了他十四个月的恋人,却要他用余生来遗忘。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

  劝君金屈卮,满酌不须辞。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

  《劝酒》【唐】于武陵

  第39章 第39章

  霍振很快便察觉到了,阿善的脖子里少了某样东西。

  阿善怕他醋xìng大发,又折腾她,撒娇地趴到了他的背上,要抱抱。

  “别气啦。你得到了我的现在和未来。”阿善蹭了蹭他的脸,像只猫咪,眼神讨好,“大赢家呀,霍先生。”

  霍振无可奈何,托着她来回走了几步,“周末见见我爸妈,一起吃个饭?”

  “诶?这么快就要见家长了吗?”

  “阿善,我们都同居了,给你名分不好吗?”

  阿善有点小紧张,“万一不喜欢我,怎么办啊?”

  “不会的,他们早就迫不及待想见一见你了。”

  后天就是周末了。

  阿善从他背上跳下来,拉着他的手,走到衣帽间,“来,帮我看看,穿什么好?”

  周日傍晚时分,霍振驱车带着阿善,来到了霍家位于上京郊外的庄园。

  “别怕。”霍振牵着阿善的手。

  阿善不雅地斜他一个白眼,“我哪里害怕了?”

  霍振便俯身啄了她一口,“阿善,我今天很高兴。”

  他的母亲霍辛蕊,阿善少时仅在普度寺见过她一面。一面之缘,印象深刻。

  比起那时候,她并无多大改变,身材和脸上的皮肤依然精致。一瞥一笑间,成熟女人的动人韵致展露无遗。

  收起了明星气场的霍辛蕊,笑容亲切,完全就是一个慈母。接待儿子首次上门拜访的女朋友,礼节周到,既不会过于热络,也不会冷落她,让人惴惴不安。待人接物都恰到好处。

  他们抵达时,霍辛蕊已经将晚餐做好了。西式的牛排和意面,汤,沙拉,甜点,小吃。饮料有红酒和香槟。她厨艺不错,菜式简单但美味。

  四人边吃边说笑。

  她的丈夫詹景仁63岁了。方头阔面,额头高而宽广。保养得非常好,外表看来只有四五十岁的模样,站在霍振身边,比他稍矮一些。应该时常锻炼的缘故,腰腹平坦,并不像其他中老年人那样大腹便便。看人时,眼神幽深,气势十足,隐约有种压迫感。

  他第一眼看到阿善,盯着她看了许久,眼里有赞许和欣赏。就像观赏一朵花园中的美丽花卉。

  阿善和他对视,先败下阵来,瞅了一眼男朋友。霍振不知道在想什么,皱着眉头。

  詹景仁回过神,笑容可掬,夸奖她:“甚美。振儿好眼光。”

  霍辛蕊立即接口:“阿振的眼光遗传我,当然不差。”

  詹景仁大笑,刮了下她的鼻子,“你啊,一下子就夸了三个人。也不怕别人笑话你。”

  “除了你,还有谁会笑话我?”

  “还在记恨上次的事呢?忒小心眼……”詹景仁拉了拉她的头发,两位长辈小孩一样,就在餐桌上斗起了嘴。霍辛蕊在他面前完全一副小女生样,居然也很和谐养眼。

  霍辛蕊和丈夫逗乐了几句,转头瞧了阿善好一会儿,笑说:“阿善不进娱乐圈有点可惜了。”和圈中的一些女星比,阿善身上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唯美。

  霍振立马出声反驳,“她不需要进娱乐圈,我能把阿善养得很好,不需要她去吃苦。”

  霍辛蕊闻言,便冲阿善眨眨眼。阿善笑笑,娱乐圈里的光鲜亮丽,演员们的高薪,和他们背后的辛苦分不开。数九寒天里不得不跳下去的河,酷暑里必须紧裹的棉袍,连轴转的行程,的确不是娇滴滴的人可以生存的地方。

  阿善微微笑,说:“我喜欢自由,不能忍受没有私人空间。”

  她喝了一口罗宋汤,忍不住称赞了一句,“这个怎么做的?很好吃。”

  “等下我把做法写给你。”霍辛蕊留意到她的偏好,笑道,“阿善的口味和我差不多呢。”

  “差了很多好嘛,妈妈你爱吃鱼虾,阿善是草食系。”

  被儿子拆穿,影后送了一个娇俏的白眼。她的眼尾虽然起了几条细小的皱纹,但生动的表情间满是惑人的风情。

  霍辛蕊白完傻儿子,也不恼,笑呵呵地圆场道:“蔬菜好,专家不是说了吗,多吃蔬菜可以补充纤维和维生素,每天一斤有益健康,来来,你们也别老吃ròu。”

  她从蔬菜沙拉中叉起一块的西蓝花,招呼他们,“来,谁要。”

  “这个太难吃了。”

  “我不要。”两个男人赶忙移开盘子。

  霍辛蕊对阿善耸耸肩,随即放进了自己口中。

  “专家你也信?那些活到一百多岁的老人还不是天天喝酒抽烟大口吃ròu?”

  詹景仁帮腔:“振儿说的有理,人活着就得吃自己想吃的,吃草有啥意思?”

  “那是少数,好吧?”

  阿善乐不可支,看着这一家三口没啥形象地争辩起来。

  临走,霍辛蕊送了阿善一对翡翠玉镯当做见面礼,“这是我和他爸的一点心意。等下次我回上京,让阿振再带你来一起吃饭。”

  翡翠的成色很好,阿善估摸了下,至少七位数。当做见面礼显然太贵重了,阿善不肯收。推搡了几下,被霍振拿走,牵着她的手,一起塞进了车内。

  “阿振!”阿善喊他。

  他发动了汽车,霍辛蕊和丈夫站在门口,向他们挥手道别,“再来啊。”

  阿善忙回头,向他们致谢,“叔叔阿姨再见。”

  汽车驶出门口的水泥路,拐了个弯,便从庄园的视角里消失了。

  “看什么呢?人都走了,我们也进去吧。”霍辛蕊挽上丈夫的手臂。

  詹景仁随她踱步,说起了阿善的弟弟:“她弟弟的名字最近如雷贯耳啊,我有几个同僚都是他的客户……”

  阿善也在讨论他们。她对霍振说:“你继父和你们相处得不错”看起来就像一家人。

  霍振打开音响,说:“他是我生父。”

  阿善惊讶地看向他。

  这么一说的话,霍振下巴和鼻子部分是有点相像。

  “你以前说过没有父亲,我还以为他去世了。”

  霍振眼睛观察道路上的jiāo通状况,边向阿善说明:“我妈认识他的时候,他有老婆,儿子都20岁了……总之,挺复杂的。我妈怀上我之后,二人就不再联络了。她一个人养大了我,也没想会和他能有什么好结果,就一直没告诉我生父是谁。前几年,他老婆儿子出了车祸,一死一残,他才回头重新找到了我妈,想认回我。”

  阿善闻言,摸了摸他的小臂,无言地安慰他。

  霍振捉住女朋友的小手,放在嘴边亲了亲,“我没事。我和他感情一般,但我妈对他还有留恋,毕竟是第一个男人。你也见过了,这人有点才,也会逗女人开心。我妈这二十多年一个人过活。有个人能在她身边扶持陪伴她,我也乐见其成。”

  “阿振是个温柔的人呢。”

  霍振转头看了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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