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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阿历克斯

  “神父。”

  阿历克斯已经脱去了原本那套用金线镶边的华丽外衣,换上了教会骑士团的全白色装束,一枚红色的徽记被佩戴于左胸前。如果不是那头格外显眼的金发,谁也不会想到,阿历克斯•帕拉森特王子会以这样的打扮来到教会。

  “王子殿下今天怎么有兴致到教会来?”

  答话的是梅尔斯•云度神父,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黑发与白发在他的头上夹杂,深邃的眼眶中有一双略带灰色的瞳孔,从中散发出的光彩让人感觉凝重而不可逼视,鼻梁和旁人相比较为狭长,下颌略方,在整个教会中,梅尔斯神父的长相是最为奇特的一个,让人过目难忘。

  阿历克斯对神父躬腰行礼,虽然贵为王子,但在梅尔斯的面前,这根本算不了什么。早在奥隆、甚至在前任国王贝里斯三世的祖父贝里斯一世建国之前,卡特瑞克教会就已在这片大地上扎下了根,从南方的一个小教会,慢慢地成为整个王国的国家宗教。奥隆深明卡特瑞克教会在民众心中的影响力,在当上国王之后不仅没有像废黜那些小教会般废黜掉卡特瑞克教团,反而给与了更多的优待。这种举措让教会的声望一时无两,甚至地位一度与国王本身平齐,这是奥隆所始料未及的,到现在就连奥隆自己,如果遇到任何一个神父,也要恭恭敬敬地行礼。

  “父王已经安排我进入了教会的圣殿骑士团,”阿历克斯回答道:“而且今后每个星期都要抽空到教会来,由主教大人亲自传授卡特瑞克教团的教义。”

  “哦?”梅尔斯面露微笑,“国王陛下什么时候对神祇这么感兴趣了?”

  阿历克斯耸耸肩,对此并不以为然:“那倒不是,只是父王觉得我勇猛有余,可精神和意志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他认为睿智的欧索夫主教应该可以教会我所需要的一切。”

  说到这里,阿列克斯的脸上现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当初我以为父王只是说说而已,教会哪里是我呆的地方,可谁能想到他真的把我发配到这里来了。”

  “这对您会有好处的,”梅尔斯说,“主教大人洞悉一切,您所在的圣殿骑士团所有骑士都受过他的亲自指导,当然,我说的不是作战技巧。”他指指自己的头顶,在那最顶上的地方,正是主教塔的所在。“去吧,主教大人正在那里。”

  王子再次鞠躬行礼,然后迅速离开了梅尔斯的视线,消失在大厅另一头的旋转楼梯尽头,那里有条走廊,直通往大教堂中央的主教塔。他的步伐稳健,充满活力,而骑士团的制服又非常合身,给本就迷人的他更加增添了几分魅力。可以看出来,奥隆对这个儿子到底是有多么重视。

  梅尔斯走出教会大门,一幅晴空万里的景象,通常来说,在这样一个好日子,他都会选择徒步从教会出发,顺着城墙根,在城里走上一大圈。但今天不行,信鸽给他带来了一个让他感到极度惊骇的消息,他无法辨别这个消息的真伪,所以他现在要去找到他的弟子,面见国王陛下,向国王通报这个消息。

  梅尔斯沿着大门外长长的台阶走下,台阶下面是一个呈长方形的广场,广场两侧是两排长廊,长廊每隔数步便有一根雕花立柱。广场的正中央则是一溜的花台,花台边缘有数排长凳。

  他的弟子正在一条长凳旁跟一个女士相谈甚欢,弟子身上并没有穿着代表教士的黑色长袍,只穿着普通人的衣服。卡特瑞克规定,教会成员不允许婚娶,一旦成为教士或者圣殿骑士,便要终生保持独身。但有部分胆大的教会成员便会在需要的时候除下自己的服装,偷偷找美丽的姑娘约会。

  确是一位美人,梅尔斯心想。年轻时他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一切规矩教条在他眼里都是废话,加入教会之后也是这样,他令所有人都感到头疼,长老议会一度想将他逐出教会,但主教大人力排众议,坚持将他留下。

  后来有人提议说,让他收一个弟子,不管他怎么不守规矩,有弟子之后,总会比以前有所收敛。哪知道两师徒都不是省油的灯,他的弟子在某些方面比起他的师父来说更加过分,比如现在,竟然在教会的大门口公然和女人**。

  “格兰!”梅尔斯招呼道。他实在是不想打断弟子的美好时光,如果可能的话,他甚至希望立刻转身离开,但时机不对,他们现在必须进宫去。

  年轻人恼火地转头过来,他想看看是谁这么不解风情,但当他看清来人是谁之后,脸上再也没有了恼怒,取而代之的是羞涩和窘迫。他依依不舍地和姑娘告别,走向梅尔斯。

  “不错的姑娘,哈?”梅尔斯打趣道,两人并没有其他师徒间那样阶级分明,他们之间的谈话一向非常随意。

  “那是当然,”年轻人说,言语间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

  “这次叫什么?安娜?卡琳娜?珍妮?”梅尔斯戏谑道。

  年轻人则调皮地回答说:“都不是,她的名字非常特别,她叫梅扎,这个名字可不常见。她还有一个妹妹,”说到这里,年轻人朝梅尔斯眨眨眼,“她说跟她一样漂亮。”

  “格兰,”梅尔斯伸手制止他继续说下去,“我们时间不多,要赶快进宫。”

  “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请您叫我格兰汉姆,神父。”年轻人不满地说,“格兰什么的,一听还以为是几岁的孩子。”

  “你的意思是,你是大人了吗?”梅尔斯笑道:“大人不应该连最起码的规矩都不遵守的,你竟然当着教会的面,在大门口和姑娘私会,而且,”梅尔斯指着格拉汉姆的上身布衣,“你的长袍到哪去了?”

  格拉汉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跑到广场上他刚才站过的石凳旁,在那摸索半天,最后从下面扯出一件已经被揉得皱巴巴的黑色长袍出来,匆匆忙忙地穿上,然后跑回来。

  “神父您说过,”格拉汉姆开始辩解道,“所谓的规矩和教条,都是主观的东西,它代表着僵化、死板和不知变通,这与教义所倡导的自由背向而行。”

  梅尔斯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不是对格拉汉姆说过这样的话,但无论如何,像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而且就在教会大门前这么说出来,也惊得梅尔斯赶紧四处看看有没有教会的人在周围。

  “格兰”见没人听到他们的谈话,梅尔斯松了一口气,“这里可是教会。”

  “神父也会怕?”格拉汉姆故意用一种很夸张的口气问道。

  “那倒不是,这话被教会的人听到的话,麻烦的只是你而已,我只是愁到时候没人帮我跑腿。”梅尔斯说,“我们赶快走,别让陛下久等。”

  作为王城,内索尔的各处街道都建造得及其宽阔,之前的历任国王都选择定都于这里不是没有原因的。这里靠海,并且气候怡人,不像丹泽尔那般天寒地冻,也不如霍拉斯般酷暑难耐。梅尔斯还记得第一次来到内索尔时,母亲告诉他,这里一年四季都有他最爱吃的草莓,那时他兴奋得甚至在地上连翻了几个跟头。

  格拉汉姆拦下了一辆马车,说明去向后,两人进入车厢。只听得一声口哨,车夫将马鞭在空中一甩,马车缓缓向前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