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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不到美国的支持而作罢。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出于与苏联对抗的考虑,提出“联华抗苏”的战略构想,最终导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由敌对趋向缓和。尼克松的中国之行,最终签订了《上海公报》,美国在公报中不得不承认:“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尽管中美之间在台湾问题上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毕竟比过去的政策前进了一步。也就是说美国已经正式承诺今后将不再制造“两个中国”的活动,也不可能再明目张胆地鼓励和支持“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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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台独”的斗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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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应当承认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又是以实用主义著称。美国对华对台政策不能彻底放弃分裂中国的政策,其政策改变主要是为了对抗苏联。一旦美苏矛盾解决了,美国很可能还会犯历史的老毛病。后来中美关系的发展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坚决打压“台独”活动。

  蒋介石败退台湾后,为了继续维持蒋家小朝廷的反动统治,除了拿出主要精力对付人民解放军的进攻之外,同时在岛内全力坚决打压“台独”活动。他把“台独”分子的活动统称之为“叛乱”活动,“台独”分子的小组织自然也就同中共一样被列为“叛乱”组织。1949年5月19日,奉蒋介石之令出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宣布:自5月20日起在全台湾实施“戒严”。此后台湾guó mín dǎng当局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法令和法规,矛头直指中共和“台独”分子。其中在严惩“内乱”罪条款中规定:“意图破坏团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在1949年6月21日颁布的《惩治叛乱条例》中规定:预备或yīn谋犯叛乱罪者处10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付诸行动,也可以以“预备犯”或“yīn谋犯”的罪名予以打击。

  guó mín dǎng退台之初,蒋介石政权对“台独”分子的活动均援引上述条款,以“叛乱罪”或“涉嫌台独”等罪名予以严厉打击,毫不手软。林熊祥、许丙之流追随日本侵略分子从事“台独”活动被破获并被判刑。此后,岛内“台独”分子的活动主要表现为借“台独”来反抗guó mín dǎng的白色恐怖统治。guó mín dǎng当局毫不手软,至60年代末,在岛内破获多起“台独”案件,被捕者多达数千人,其要者为:

  其一,“台湾再解放联盟台湾支部案”。

  台湾“农复会”英语翻译黄纪南接受廖文毅的“台独”理念,于1949年3月与廖文毅侄子廖史豪秘密成立了“台湾再解放联盟台湾支部”。因其“台独”活动被警方注意,翌年5月下旬该支部7名成员先后被捕,均以“参加叛乱组织或集会”被军法处起诉并判刑。

  其二,高雄“台湾共和党”案。

  高雄黄阳辉受廖文毅指令,于1958-1959年秘密组建“台湾共和党”。该党计划短期内在台湾制造小规模骚乱,为兵变做准备,10年内发动兵变,夺取政权。至1959年底,黄阳辉等30多人被捕,并被处以重刑。

  其三,廖启川事件。

  1961年9月17日,廖启川、孙秋源因涉嫌反guó mín dǎng和主张“台独”,分别在台北家中被台湾“警备总部”逮捕。

  廖启川生于1911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早年从事教育,后因竞选南投县长失利而辞教经商。1960年初至1961年春,廖启川先后结识经商的蔡金铿、青年党人李万居的秘书及《自治杂志》经营人孙秋源等人,在主张“台湾独立”与“以暴力推翻guó mín dǎng统治”问题上取得共识。1961年7月上旬,廖启川召集孙秋源、蔡金铿等人召开秘密会议,商讨决定由孙秋源负责文宣,蔡金铿负责筹募经费,陈东川负责敢死队,曾负责在军队中发展力量。7月下旬,云林县议员苏启东到台北,孙秋源前往拜访,谈到“台湾独立”问题二人不谋而合。8月上旬,苏、孙、廖3人就“台独”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商定苏启东在南部举事,廖启川在北部呼应,孙秋源居中联络,具体日期为联合国大会召开之时。就在举事之前,台湾情报部门侦知此事,1961年9月15日至17日,廖启川、苏启东等人相继被捕。1962年6月,廖启川等人被台湾“军法处”检察官依《惩治叛乱条例》第2条第32款“yīn谋以非法之方式颠覆政府”罪提起公诉,廖启川、孙秋源均被判刑12年,蔡金铿被判刑8年。苏东启本属此案,但因具体在南部发动兵变案被另案处理。

  其四,苏东启事件。

  1961年9月19日,云林县“议员”苏东启夫fù以“涉嫌叛乱”罪被逮捕。苏东启为云林县“议员”,曾参加云林“县长”选举。落选后,与省“议员”李万居一起参加“中国民主党”筹组工作。因当时云林县人詹益仁,林东铿密议组织反对guó mín dǎng的组织,图谋“台湾独立”,故拉有声望的苏东启加入,并担任领导,以扩大影响力。1961年1月,张茂钟在云林县詹益仁处商议成立武装行动队,草拟了行动计划。3月9日,武装行动队yù乘guó mín dǎng第1047部队换防之机,袭击兵营,夺取武器。但因消息泄露,台湾“警务司令部”以“涉嫌叛乱”罪,于19日凌晨逮捕了苏东启夫fù,并沿线追踪,陆续逮捕300余人。1962年5月17日,台湾“警务司令部”以“yīn谋叛乱、推翻政府罪”,将苏东启、张茂钟等人判处死刑;判处詹益仁等47人15、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后因云林县各方人士关注,云林县“议员”全体联名提出抗议,台湾军事当局不得不在1962年7月23日发表声明,承认“原判事实欠明”、“量刑失当”,决定重审。1963年9月25日,台湾“警务司令部”公布复审结果,苏东启4人改判无期徒刑。苏东启于1976年9月18日获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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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台独”的斗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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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五,“台湾独立联盟”事件。

  1962年7月,施明德等30余名青年学生被台湾“警务司令部”以“叛乱”罪逮捕。

  施明德,1941年出生在台湾高雄。1962年他是guó mín dǎngpào兵学校候补军官班13期学生,他与其他学生互相串联,探讨台湾前途,主张走“台湾独立”道路。并成立“台湾独立联盟”。其宗旨是“推翻guó mín dǎng,建立台湾民主共和国”。约定在台中、高雄等地发展力量。事情败露后,均被guó mín dǎng逮捕入狱。该案牵连200余人。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1977年获赦出狱,1978年11月担任台湾党外刊物人士助选团总联络处执行秘书兼发言人,负责助选团的全部事务。1979年8月出任党外刊物《美丽岛》杂志社总经理,因同年底高雄事件被台湾当局通缉,逃亡26天后被捕。1980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1990年5月由李登辉特赦出狱,随即加入民进党并任顾问,还当选新成立的“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1990年10月与许信良争夺民进党第五届党主席失利后,创建“新台湾重建委员会”。1993年2月任“立法院”民进党党团召集人,11月代理党主席。1994年5月,当选民进党第六届党主席。1992年、1995年、1998年连续当选台湾“立法委员”,1995年11月任亚洲自由政党联盟主席。1996年3月因“总统”选举失利辞去民进党第六届党主席职务,转任顾问。2000年11月,因感觉民进党现行路线与理念渐行渐远宣布退出民进党。

  其六,“同心社”事件。

  1962年底,侨居印尼经商的台湾屏东人陈智雄因策划组织反guó mín dǎng的“同心社”而被guó mín dǎng当局逮捕。

  陈智雄是台湾屏东人,1927年出生。他走上“台独”之路是从其在1959年3月于日本结识廖文毅开始的。他加入了“台湾民主独立党”,被任命为该组织东南亚巡回特使。1962年6月,陈智雄赴日与廖文毅联络,至东京后第二天即遭日本警方逮捕,后jiāo给台湾警方,因证据不足获释。1962年底,陈智雄从宜兰写信给屏东戴村德、萧坤旺宣称美国将更换驻台大使,“台独”有望,请他们联络人,组织“同心社”,以开展推翻guó mín dǎng统治的斗争。因此信被台湾情报部门截获,陈智雄等人相继被捕。1963年10月,台湾军法处以“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和“yīn谋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罪被判处陈智雄死刑,戴村德、萧坤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64年6月30日,陈智雄被qiāng决。

  其七,彭明敏事件。

  1964年9月20日,台湾“警务司令部”以鼓吹“台湾独立”、“涉嫌叛乱”将彭明敏与其学生谢聪敏、魏廷朝逮捕。

  如前所言,彭明敏“独立宣言”写好后尚未发出即被guó mín dǎng情报部门侦知,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相继被捕。彭明敏于1964年10月被台湾军事法庭以“叛乱罪嫌起诉”,1965年4月2日分别被判刑。由于彭明敏在岛内外有一定影响,被捕后引起海内外留学生的抗议活动,美国也对台湾当局施压。考虑各方反应,台湾当局企图让彭明敏3人“回心转意”,然彭氏3人既不认罪,也不接受引诱,故台湾军法处判处彭明敏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因美国施压,guó mín dǎng当局被迫于1965年11月3日就特赦了彭明敏。彭被特赦后,受到24小时监控,guó mín dǎng再度企图拉拢他,蒋经国还亲自召见他,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改变彭明敏的“台独”理念。1970年1月3日,彭在美国人帮助下逃离台湾,抵瑞典,9月27日彭到美国,被聘为密西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在美期间,彭明敏变本加厉地宣传“台独”主张,很快成为美国“独派领袖”,趋于沉寂的“台独”活动因彭明敏的加盟再度猖獗起来。1992年11月自美返台,先后任民进党顾问,创办台湾国际论坛基金会和“彭明敏文教基金会”,任会长。1995年2月加入民进党,3月被民进党推举为“总统”候选人。1996年参选“总统”落败,4月成立“建国会”,任会长。1998年9月宣布退出民进党。2000年5月获聘“总统府资政”。

  其八,林水泉、颜尹谟事件。

  1967年8月28日,留学日本东京大学法政研究所的颜尹谟被台湾“警务司令部”以涉嫌“台独”罪逮捕。其后,多人遭到逮捕。

  颜尹谟等人都是台湾大学、中兴大学1963年的在校学生,他们多次讨论yù在选举中建立与guó mín dǎng抗衡而最终谋求“台湾独立”的组织,并与日本的“台独”组织取得联系。1966年,林水泉介绍黄华加入讨论,并指示颜尹谟等人散发有关“台湾独立”的传单。1966年11月12日,黄华、颜尹谟等人集会,决定将组织定名为“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推荐张明彰为总干事。1967年1月2日,该组织第三次集会时,通过了组织大纲与誓词,其宗旨为建立“新国家”,成立“新政府”,重新制定“宪法”、成立“国会”。事情败露后被逮捕人数多达247人。1969年11月28日台湾当局以“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等罪名起诉15人。林水泉、颜尹谟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均被判1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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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台独”的斗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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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九,“台湾独立革命军”与“台湾独立党”事件。

  1972年与1973年,台湾当局相继破获“台湾独立革命军”与“台湾独立党”两个“台独”组织。

  1971年8月,移居巴西的台湾云林人温连章抵美国加州接受“都市游击战法”训练。9月,温连章又赴日本受训,并被任命为“台湾独立革命军”第二组负责人。同年10月,温连章返回台湾。发展组织并准备开展推翻guó mín dǎng政府的暴力行动。1972年1月28日,温连章等人到野外进行bào破实验,取得成功。4月因事情败露温连章等人被捕。1972年12月29日,温连章被台湾当局以“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等罪名判1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均被判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起事件的主角是台籍人郑评在1971年9月下旬到日本参加“基督教fǎn gòng联合会”大会时,认识了“台湾独立党”主席施朝晖。经施朝晖介绍,郑评加入了“台湾独立党”,施朝晖委派郑评回台湾发展组织,展开活动。郑评从日本返台后,从1972年2月到1973年9月,先后召集6次会议,计划用武力推翻guó mín dǎng政府,包括暗杀政府高级官员,夺取军械库、攻克各军事要塞。1973年10月,郑评等人遭到逮捕。1974年4月11日,郑评被以“颠覆政府”罪判处死刑。其他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与坚决打压“台独”活动的同时,台湾guó mín dǎng当局还采取了打、拉相结合的手法,典型事件就是处理“台独”分子廖文毅。60年代中期,蒋介石建议成立由海内外各fǎn gòng政治团体、人士等共同组成“fǎn gòng建国联盟”宣称:“在fǎn gòng建国过程中,非举国意志,更加集中,才智更加发挥,行动更加一致不足以迅赴事功,加速胜利。”1964年1月1日,蒋介石在元旦文告中,再次向“台独”分子发表招降声明:“不是敌人,都是同志”。蒋介石特派人游说“台独”分子廖文毅,以分化“台独”势力。经过台湾当局的多方努力,1965年3月6日,“台独”分子廖文毅首先向guó mín dǎng当局自首。廖文毅还发表声明,宣布解散“台独”组织,放弃“台独”活动。台湾当局此举和廖文毅现身说法很快收到了效果。1966年4月,郑万福宣布解散“台湾民政党”;10月,吴振南宣布解散“民主独立党”;1971年,廖文耀、简文介等宣布解散“台湾自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