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
“我回去重新打上石膏,我们再一起出去。”
想了想,她忽然轻轻翻了个身,头搁在他的胸膛上,闷闷地应声,“好。”
“困吗?”
“……”寻歌不说话,不明白他为什么老是问这个问题。
他迟疑了半秒,声线紧绷,说,“不困的话,我们来聊聊天。”
“……”
“卿之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11月24。”
“shè手座?”
“嗯。”
“怪不得这么花痴。”
“是啊,要不是亲眼看到她是我生出来的,我都怀疑她是不是我亲生的。”
“她喜欢些什么?”
“帅哥和美女。画画,剪纸,看动画片,穿大人衣服。”她想了想,从他怀里抬头,“其实我总觉得如果她知道你才是她亲爸,可能都不用打抚养权官司,她就屁颠屁颠地跟你跑了。”
说完,她自己也笑了。
听她笑,他眉眼一软,轻声说,“是吗?”
他们就这么说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就好像是要把这么多年来没有说出口的话都说尽。
又过了一会。
他的话语声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寻歌把卿之的趣事讲完的时候,他已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大约是已经睡着了。
可他却还是很用力地抱着她。他手臂上yào味扑面而来,她却并没有觉得那么难闻。
她仰头,在他毫无意识的这一刻,像很多年前一样,缱绻绵长地倾诉——
“之南,我爱你。”
在死亡面前,她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赤luǒluǒ的坦诚。
并不是重新爱上,而是从未停止。
爱得步履维艰,爱得寸步难行,爱得生死一刻。
爱得从没有胆子去想他会不会也爱上自己,爱得糊涂爱得忘我爱得退无可退。
在临死之前,她终于得到了命运的垂青,她这辈子唯一以爱情方式爱过的男人,终于报以他生命一样厚重的感情。
上苍啊,她的一生已经无望,请不要殃及她此生最爱的男人的生命。她愿意用她的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所有的运气,换取他今生的一世安康。
他是她生命中所有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她心中一簇永远迎着烈日盛放的花,他是这世间最芬芳的美酒,他在她心中永恒的万寿无疆。
……
翌日清晨。
寻歌醒在卧室醒的,但是这不妨碍她闻到一股强烈的烧焦的味道。
脑子里有刹那的短路,她匆匆跑出卧室往厨房冲过去。
她瞥了一眼沙发,似乎深觉昨晚应该只是做了一个太过于真实的梦,然而,下一秒,她就在厨房里看到了正在和锅碗瓢盆做斗争的陆之南。。
第125章 “你的日记。”
陆之南上身穿了病号服,下身是昨天的西裤,右手臂肿的厉害,正用左手在拾起一个不知何时掉在地上的锅盖。
锅里正冒出腾腾的黑烟,他有些手忙脚乱地拿起醋往里倒。
烧焦的味道混着酸醋味,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会做饭的人能做出的事情来。
似乎是感觉到有脚步声靠近,陆之南仿佛心电感应地回头,就看见寻歌光着脚丫,穿着他今早给她套上的睡衣,有些吃惊地看着自己。
他关了火,故作镇定地说,“煎个蛋还挺难的。”
寻歌难得看到陆之南这样滑稽的模样,想笑,但眼睛瞥过他肿着的右手,心上又隐隐作痛,“手疼吗?”
陆之南本想说疼的,觉得这样能让寻歌更心疼爱护自己;但是看到她已经有些自责的小眼神,他挑眉,“不怎么疼。”
“今天先不带卿之出去了,等会让楼下的张nǎinǎi帮我们带一下卿之,我们先去趟医院。”提及医院,想到昨晚发生的事情,她呆呆地看了陆之南半秒,而后轻轻说,“昨天那样的事情,不许再做了。不然……”
他半敛眉目,静静等着她的下文。
“我会扔下你和卿之跑的。”
陆之南看着她严肃的表情,低低笑出声,“我觉得……”
寻歌眨眨眼,不知不觉着了他的道,“什么?”
“我饿了。”
“哦,那我给你做早饭。”
静了半秒。
寻歌zhà毛,“陆之南!你能不能严肃点!我是在说昨天那种傻事你不能再做了。”
寻歌zhà毛完,微微一怔。
她想,原来被爱真的会给人以一种嚣张的权利。连关心他都变得可以理所当然,不用再小心翼翼。
陆之南没有答应她,让开了掌厨的位子,“好了。不说这个了。我真的饿了。”
寻歌的神经总是被陆之南牵着走,她条件反shè地问,“那你想吃什么?”
陆之南瞥了眼自己煎的那个四不像的蛋,摸了摸鼻子,说,“煎蛋。”
寻歌,“……”
或许连寻歌都不知道,高筑着为了阻拦陆之南入侵的心墙,不知何时早就坍塌。
卿之对陆大帅哥的造访感到相当诧异,所以在餐桌上,盯着陆之南看了很久之后,掐了一把自己粉嫩的小脸,喊了一声疼,惊声对寻歌喊,“妈妈!陆叔叔真的来我们家了耶!”
寻歌点头,“是啊,你陆叔叔找妈妈有事,妈妈等会和陆叔叔一起出趟门,你去张nǎinǎi家玩一会。”
卿之看向正在吃煎蛋的陆叔叔,委屈地问,“陆叔叔你是来找妈妈的吗?”
陆之南点头。
卿之瘪嘴,“哼,我还以为陆叔叔是想卿之的,来找卿之的。看来是卿之自作多情了。”
寻歌差点把一口牛nǎi给喷出来,“……”
-
饭后,寻歌和陆之南两人一起去了医院。
先去包扎了伤口,顺便让主治医生一顿“教育”。不过陆之南似乎心情颇好,竟也没有一点恼怒地全部听完了。之后才去挂了皮肤科检测HIV。
医生说要两周之后出结果,两人从医院出来,陆之南自然而然地牵住了寻歌的手。
陆之南攥着寻歌的手,怕弄丢了她似的,牵得很紧。
寻歌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这种手牵手是那些年轻小情侣的事情,她一个五岁大孩子的妈了,再这么来有些矫情。
但是她发现只要她稍微有想挣脱的意思,陆之南的手劲会稍稍松动,然后四指扣住她的掌心,就好像是在驱散她的恐慌。
但还是很不好意思,寻歌只好一路低着头走出医院。
其实她只要抬头,就会看见素来清越如水安静如山的陆之南脸上,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
她不知道,他也在紧张。
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好像集中精力在了他的这只手上。他的所有感官都集中在了寻歌柔软舒适的掌心。
一直走了好久,寻歌忽然觉得有些奇怪,她抬头看了看,发现他们竟然已经走出了医院!
“车……”
“金室长会来开走。”
她继续低头,脸突地烫得厉害,“哦。”
难道他们要走回去吗?
陆之南感觉到寻歌的手放松了,他膨胀的心跳也慢慢安静下来,“多走走路也挺好。”
寻歌愣了愣,没敢抬头看他,只是使劲点了点头。
“你说……”
“嗯?”
“要是我和陆向通没有被调换会怎样?是不是会比他先认识你。”
寻歌从没有想过这个可能,这会儿听他提起,眯了眯眼笑着说,“不知道会怎样诶。”
陆之南停下脚步,有些诧异,黑眸盯着寻歌的笑,“为什么会不知道?”
但寻歌的视线在她自己话刚说完的时候就飘到了路边一家极为华丽的婚纱店门外。透过巨大的玻璃橱窗,里面有人形模特穿着一件雪一样白的婚纱。
婚纱很好看。只可惜她这辈子都再也没机会穿婚纱了。
陆之南看着她哀伤的表情,有些心疼,说,“进去试试?”
寻歌连连摇头,“不了。”
当时寻歌没有进去试,陆之南也没有强求。
只是在很久之后,荣丰在全国开了线下连锁的婚纱店,一年四季都会推出新款。款式或新或旧,尺寸永远单一,穿婚纱的模特总是气质格外一致。
眉目浅浅,姿容如玉。
……
临到家门口,陆之南忽然说,“今早你还没起的时候,有人给你送了一束玫瑰花。”
牵在手心的手微微握紧了他的手,陆之南低头看她。
寻歌被他吓得不轻,问,“你放哪了,我怎么没看到?”
“这花,对你很重要?”他眯眸,显然不悦。
她闲置着的手握了握衣角,喃喃,“那倒不是。”
“知道是谁送的吗?”
“不知道。”迟疑了一下,寻歌毫无保留地坦白给陆之南,“一直都有送,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会送,每次我搬家没多久,他都能找到我。在波士顿的时候我也有收到过。而且每束花上都会有一串阿拉伯字母的留言。”
“怪不得你上次问我是不是我送的。”他看了看被他牵着的寻歌的手,觉得她此时此刻完全属于他,才问,“你喜欢玫瑰花?”
沉默了一会,寻歌低声说,“还好。对了,你知道那串字符的意思吗?”
陆之南其实今早收到那束花的时候就觉得不简单,而且那束花上的字迹让他感觉眼熟。
而这一串字母串,寻歌或许不知道,他却对此略知一二。
如果他没弄错,那是一串凯撒密码,在密码学中最简单最经典的加密方法之一。
“BroEhoqjWrPh”的意思就是——
“You/Belong/To/Me”,你属于我。
陆之南抿唇,静静看她一眼,说,“我不知道。”
寻歌笑了,“嘿嘿,也有你不知道的东西。”
“嗯。我不知道的多了,做饭我也不会。”
“你老实说,我做饭是不是很好吃。”寻歌有些得意,朝他扬了杨眉。
昨天到今天她脸上一直yīn云密布,看到此刻她生动活泼的脸,他笑声如幽泉淙淙,“嗯。蛋煎得比我好。”
……
晚饭照旧是三个人一起吃的。
卿之对陆叔叔突兀地出现在家里并没有任何讶异,相反地,她接受程度相当高。
“陆叔叔,你晚上和卿之一起睡好不好?卿之的床很软,空调制冷也很棒。”
“寻卿之!”开口吼她的是她的妈妈,卿之明显不屑,“妈妈!人家想和陆叔叔单独相处,你不要这样破坏人家的终身大事!”
寻歌差些头顶冒烟,却见陆之南余光调笑得看了她一眼,温厚的手掌轻轻罩在卿之头顶,揉了揉她的发顶,说,“卿之,陆叔叔不是告诉过你,陆叔叔有喜欢的人了吗?”
寻歌的双瞳一缩,心像绷紧的弦,只等着箭的发shè。
她不由自主地看向陆之南,恰巧陆之南眉眼软成远山状,目光不偏不倚地看向寻歌,声音里带着像巧克力融化一样的温柔,“卿之可以喜欢陆叔叔,但是只能是小孩子对大人的喜欢。陆叔叔是大人了,已经有其他喜欢的女人了。”
卿之瘪了瘪小嘴,显然的不高兴,“我知道。妈妈刚刚吼我我才故意那样说的。人家只是喜欢帅哥嘛,妈妈老是掐我桃花。”
说完,还情不自禁恼怒地瞪了眼寻歌。
寻歌zhà毛,“寻卿之,罚你一天不准看电视剧!”
-
寻歌哄着卿之入睡,本想让陆之南可以回去了,结果却在自己房间看见躺在她床上悠然自得的男人。
关键是男人手里还捧着一本她相当相当眼熟的本子。
寻歌急了,问,“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陆之南愉悦得收不住眼角嘴边的笑意,特意扬了扬手里的本子,“你的日记。”
卧室顿时发出一阵寻歌羞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的惨叫声,“啊——陆之南!!!”
第126章 “看你为我穿上婚纱。”
寻歌喊罢,第一反应就是要去抢陆之南手里的日记本。
陆之南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有意思的东西,哪舍得这么容易就还给寻歌,他将日记藏在身后,声线明显偷着乐,“你写日记就写日记吧,怎么满页纸上都是我的名字?”
寻歌被他闹红了脸,脸颊像刚过水的虾,又红又烫,她骇声尖叫,“陆之南!”
他垂眸看她一眼,“嗯。我在这儿呢。”
寻歌瞪他一眼,“快还给我。”
陆之南在床上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眼底秋波涌动,他只觉得她这哪里是瞪啊,分明就是给自己抛了个媚眼。
左边没受伤的长臂一勾,寻歌整个人就被他铲进了怀里。
“十八岁的小姑娘,心里都在想什么呢?”他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带着一点调侃和逗乐的口气问她。
寻歌感觉自己心情全被看光光,整个人都要疯了,“要你管!”
“我不管你,你管我就行。给我做饭,每天等我回家,帮我照顾女儿。嗯。”他边说还边一本正经地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清越的神情里双瞳熠熠生辉。
寻歌对他这种话完全没抵抗力,连生气都带着眉眼浅笑,“快把日记还给我!怎么乱动别人东西啊!”
陆之南向来只抓重点,他又在她脸颊亲了一口,淡淡反问,“我是别人?”
寻歌觉得心堵到了嗓子眼。
陆之南觉得两人之间这种相处模式很新鲜也很温暖,心里直觉这一次赴死实在是做的太值得了,他边想边在寻歌唇上亲了一口,重复着问,“我是别人,嗯?”
寻歌的心像乘了热气球,轻飘飘地,找不着地方着陆。
陆之南眉眼温软,笑意像春江一样绵长和煦,“你说,你是不是第一次见到我,就看上我了?”
第一次见到他?
寻歌当然记得,那时他坐在车里,她站在陆向通背后。
少年骄傲的就像一柄剑,毫不在意会不会刺伤别人。
她大约就是被那种气质给吸引了吧。
寻歌这本日记就是从遇见他的第一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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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重新打上石膏,我们再一起出去。”
想了想,她忽然轻轻翻了个身,头搁在他的胸膛上,闷闷地应声,“好。”
“困吗?”
“……”寻歌不说话,不明白他为什么老是问这个问题。
他迟疑了半秒,声线紧绷,说,“不困的话,我们来聊聊天。”
“……”
“卿之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11月24。”
“shè手座?”
“嗯。”
“怪不得这么花痴。”
“是啊,要不是亲眼看到她是我生出来的,我都怀疑她是不是我亲生的。”
“她喜欢些什么?”
“帅哥和美女。画画,剪纸,看动画片,穿大人衣服。”她想了想,从他怀里抬头,“其实我总觉得如果她知道你才是她亲爸,可能都不用打抚养权官司,她就屁颠屁颠地跟你跑了。”
说完,她自己也笑了。
听她笑,他眉眼一软,轻声说,“是吗?”
他们就这么说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就好像是要把这么多年来没有说出口的话都说尽。
又过了一会。
他的话语声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寻歌把卿之的趣事讲完的时候,他已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大约是已经睡着了。
可他却还是很用力地抱着她。他手臂上yào味扑面而来,她却并没有觉得那么难闻。
她仰头,在他毫无意识的这一刻,像很多年前一样,缱绻绵长地倾诉——
“之南,我爱你。”
在死亡面前,她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赤luǒluǒ的坦诚。
并不是重新爱上,而是从未停止。
爱得步履维艰,爱得寸步难行,爱得生死一刻。
爱得从没有胆子去想他会不会也爱上自己,爱得糊涂爱得忘我爱得退无可退。
在临死之前,她终于得到了命运的垂青,她这辈子唯一以爱情方式爱过的男人,终于报以他生命一样厚重的感情。
上苍啊,她的一生已经无望,请不要殃及她此生最爱的男人的生命。她愿意用她的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所有的运气,换取他今生的一世安康。
他是她生命中所有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她心中一簇永远迎着烈日盛放的花,他是这世间最芬芳的美酒,他在她心中永恒的万寿无疆。
……
翌日清晨。
寻歌醒在卧室醒的,但是这不妨碍她闻到一股强烈的烧焦的味道。
脑子里有刹那的短路,她匆匆跑出卧室往厨房冲过去。
她瞥了一眼沙发,似乎深觉昨晚应该只是做了一个太过于真实的梦,然而,下一秒,她就在厨房里看到了正在和锅碗瓢盆做斗争的陆之南。。
第125章 “你的日记。”
陆之南上身穿了病号服,下身是昨天的西裤,右手臂肿的厉害,正用左手在拾起一个不知何时掉在地上的锅盖。
锅里正冒出腾腾的黑烟,他有些手忙脚乱地拿起醋往里倒。
烧焦的味道混着酸醋味,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会做饭的人能做出的事情来。
似乎是感觉到有脚步声靠近,陆之南仿佛心电感应地回头,就看见寻歌光着脚丫,穿着他今早给她套上的睡衣,有些吃惊地看着自己。
他关了火,故作镇定地说,“煎个蛋还挺难的。”
寻歌难得看到陆之南这样滑稽的模样,想笑,但眼睛瞥过他肿着的右手,心上又隐隐作痛,“手疼吗?”
陆之南本想说疼的,觉得这样能让寻歌更心疼爱护自己;但是看到她已经有些自责的小眼神,他挑眉,“不怎么疼。”
“今天先不带卿之出去了,等会让楼下的张nǎinǎi帮我们带一下卿之,我们先去趟医院。”提及医院,想到昨晚发生的事情,她呆呆地看了陆之南半秒,而后轻轻说,“昨天那样的事情,不许再做了。不然……”
他半敛眉目,静静等着她的下文。
“我会扔下你和卿之跑的。”
陆之南看着她严肃的表情,低低笑出声,“我觉得……”
寻歌眨眨眼,不知不觉着了他的道,“什么?”
“我饿了。”
“哦,那我给你做早饭。”
静了半秒。
寻歌zhà毛,“陆之南!你能不能严肃点!我是在说昨天那种傻事你不能再做了。”
寻歌zhà毛完,微微一怔。
她想,原来被爱真的会给人以一种嚣张的权利。连关心他都变得可以理所当然,不用再小心翼翼。
陆之南没有答应她,让开了掌厨的位子,“好了。不说这个了。我真的饿了。”
寻歌的神经总是被陆之南牵着走,她条件反shè地问,“那你想吃什么?”
陆之南瞥了眼自己煎的那个四不像的蛋,摸了摸鼻子,说,“煎蛋。”
寻歌,“……”
或许连寻歌都不知道,高筑着为了阻拦陆之南入侵的心墙,不知何时早就坍塌。
卿之对陆大帅哥的造访感到相当诧异,所以在餐桌上,盯着陆之南看了很久之后,掐了一把自己粉嫩的小脸,喊了一声疼,惊声对寻歌喊,“妈妈!陆叔叔真的来我们家了耶!”
寻歌点头,“是啊,你陆叔叔找妈妈有事,妈妈等会和陆叔叔一起出趟门,你去张nǎinǎi家玩一会。”
卿之看向正在吃煎蛋的陆叔叔,委屈地问,“陆叔叔你是来找妈妈的吗?”
陆之南点头。
卿之瘪嘴,“哼,我还以为陆叔叔是想卿之的,来找卿之的。看来是卿之自作多情了。”
寻歌差点把一口牛nǎi给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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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寻歌和陆之南两人一起去了医院。
先去包扎了伤口,顺便让主治医生一顿“教育”。不过陆之南似乎心情颇好,竟也没有一点恼怒地全部听完了。之后才去挂了皮肤科检测HIV。
医生说要两周之后出结果,两人从医院出来,陆之南自然而然地牵住了寻歌的手。
陆之南攥着寻歌的手,怕弄丢了她似的,牵得很紧。
寻歌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这种手牵手是那些年轻小情侣的事情,她一个五岁大孩子的妈了,再这么来有些矫情。
但是她发现只要她稍微有想挣脱的意思,陆之南的手劲会稍稍松动,然后四指扣住她的掌心,就好像是在驱散她的恐慌。
但还是很不好意思,寻歌只好一路低着头走出医院。
其实她只要抬头,就会看见素来清越如水安静如山的陆之南脸上,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
她不知道,他也在紧张。
全身所有的细胞都好像集中精力在了他的这只手上。他的所有感官都集中在了寻歌柔软舒适的掌心。
一直走了好久,寻歌忽然觉得有些奇怪,她抬头看了看,发现他们竟然已经走出了医院!
“车……”
“金室长会来开走。”
她继续低头,脸突地烫得厉害,“哦。”
难道他们要走回去吗?
陆之南感觉到寻歌的手放松了,他膨胀的心跳也慢慢安静下来,“多走走路也挺好。”
寻歌愣了愣,没敢抬头看他,只是使劲点了点头。
“你说……”
“嗯?”
“要是我和陆向通没有被调换会怎样?是不是会比他先认识你。”
寻歌从没有想过这个可能,这会儿听他提起,眯了眯眼笑着说,“不知道会怎样诶。”
陆之南停下脚步,有些诧异,黑眸盯着寻歌的笑,“为什么会不知道?”
但寻歌的视线在她自己话刚说完的时候就飘到了路边一家极为华丽的婚纱店门外。透过巨大的玻璃橱窗,里面有人形模特穿着一件雪一样白的婚纱。
婚纱很好看。只可惜她这辈子都再也没机会穿婚纱了。
陆之南看着她哀伤的表情,有些心疼,说,“进去试试?”
寻歌连连摇头,“不了。”
当时寻歌没有进去试,陆之南也没有强求。
只是在很久之后,荣丰在全国开了线下连锁的婚纱店,一年四季都会推出新款。款式或新或旧,尺寸永远单一,穿婚纱的模特总是气质格外一致。
眉目浅浅,姿容如玉。
……
临到家门口,陆之南忽然说,“今早你还没起的时候,有人给你送了一束玫瑰花。”
牵在手心的手微微握紧了他的手,陆之南低头看她。
寻歌被他吓得不轻,问,“你放哪了,我怎么没看到?”
“这花,对你很重要?”他眯眸,显然不悦。
她闲置着的手握了握衣角,喃喃,“那倒不是。”
“知道是谁送的吗?”
“不知道。”迟疑了一下,寻歌毫无保留地坦白给陆之南,“一直都有送,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会送,每次我搬家没多久,他都能找到我。在波士顿的时候我也有收到过。而且每束花上都会有一串阿拉伯字母的留言。”
“怪不得你上次问我是不是我送的。”他看了看被他牵着的寻歌的手,觉得她此时此刻完全属于他,才问,“你喜欢玫瑰花?”
沉默了一会,寻歌低声说,“还好。对了,你知道那串字符的意思吗?”
陆之南其实今早收到那束花的时候就觉得不简单,而且那束花上的字迹让他感觉眼熟。
而这一串字母串,寻歌或许不知道,他却对此略知一二。
如果他没弄错,那是一串凯撒密码,在密码学中最简单最经典的加密方法之一。
“BroEhoqjWrPh”的意思就是——
“You/Belong/To/Me”,你属于我。
陆之南抿唇,静静看她一眼,说,“我不知道。”
寻歌笑了,“嘿嘿,也有你不知道的东西。”
“嗯。我不知道的多了,做饭我也不会。”
“你老实说,我做饭是不是很好吃。”寻歌有些得意,朝他扬了杨眉。
昨天到今天她脸上一直yīn云密布,看到此刻她生动活泼的脸,他笑声如幽泉淙淙,“嗯。蛋煎得比我好。”
……
晚饭照旧是三个人一起吃的。
卿之对陆叔叔突兀地出现在家里并没有任何讶异,相反地,她接受程度相当高。
“陆叔叔,你晚上和卿之一起睡好不好?卿之的床很软,空调制冷也很棒。”
“寻卿之!”开口吼她的是她的妈妈,卿之明显不屑,“妈妈!人家想和陆叔叔单独相处,你不要这样破坏人家的终身大事!”
寻歌差些头顶冒烟,却见陆之南余光调笑得看了她一眼,温厚的手掌轻轻罩在卿之头顶,揉了揉她的发顶,说,“卿之,陆叔叔不是告诉过你,陆叔叔有喜欢的人了吗?”
寻歌的双瞳一缩,心像绷紧的弦,只等着箭的发shè。
她不由自主地看向陆之南,恰巧陆之南眉眼软成远山状,目光不偏不倚地看向寻歌,声音里带着像巧克力融化一样的温柔,“卿之可以喜欢陆叔叔,但是只能是小孩子对大人的喜欢。陆叔叔是大人了,已经有其他喜欢的女人了。”
卿之瘪了瘪小嘴,显然的不高兴,“我知道。妈妈刚刚吼我我才故意那样说的。人家只是喜欢帅哥嘛,妈妈老是掐我桃花。”
说完,还情不自禁恼怒地瞪了眼寻歌。
寻歌zhà毛,“寻卿之,罚你一天不准看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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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歌哄着卿之入睡,本想让陆之南可以回去了,结果却在自己房间看见躺在她床上悠然自得的男人。
关键是男人手里还捧着一本她相当相当眼熟的本子。
寻歌急了,问,“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陆之南愉悦得收不住眼角嘴边的笑意,特意扬了扬手里的本子,“你的日记。”
卧室顿时发出一阵寻歌羞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的惨叫声,“啊——陆之南!!!”
第126章 “看你为我穿上婚纱。”
寻歌喊罢,第一反应就是要去抢陆之南手里的日记本。
陆之南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有意思的东西,哪舍得这么容易就还给寻歌,他将日记藏在身后,声线明显偷着乐,“你写日记就写日记吧,怎么满页纸上都是我的名字?”
寻歌被他闹红了脸,脸颊像刚过水的虾,又红又烫,她骇声尖叫,“陆之南!”
他垂眸看她一眼,“嗯。我在这儿呢。”
寻歌瞪他一眼,“快还给我。”
陆之南在床上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眼底秋波涌动,他只觉得她这哪里是瞪啊,分明就是给自己抛了个媚眼。
左边没受伤的长臂一勾,寻歌整个人就被他铲进了怀里。
“十八岁的小姑娘,心里都在想什么呢?”他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带着一点调侃和逗乐的口气问她。
寻歌感觉自己心情全被看光光,整个人都要疯了,“要你管!”
“我不管你,你管我就行。给我做饭,每天等我回家,帮我照顾女儿。嗯。”他边说还边一本正经地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清越的神情里双瞳熠熠生辉。
寻歌对他这种话完全没抵抗力,连生气都带着眉眼浅笑,“快把日记还给我!怎么乱动别人东西啊!”
陆之南向来只抓重点,他又在她脸颊亲了一口,淡淡反问,“我是别人?”
寻歌觉得心堵到了嗓子眼。
陆之南觉得两人之间这种相处模式很新鲜也很温暖,心里直觉这一次赴死实在是做的太值得了,他边想边在寻歌唇上亲了一口,重复着问,“我是别人,嗯?”
寻歌的心像乘了热气球,轻飘飘地,找不着地方着陆。
陆之南眉眼温软,笑意像春江一样绵长和煦,“你说,你是不是第一次见到我,就看上我了?”
第一次见到他?
寻歌当然记得,那时他坐在车里,她站在陆向通背后。
少年骄傲的就像一柄剑,毫不在意会不会刺伤别人。
她大约就是被那种气质给吸引了吧。
寻歌这本日记就是从遇见他的第一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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